《别名格蕾丝》读后感100字

  《别名格蕾丝》是一本由(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7.00,页数:47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别名格蕾丝》精选点评:

  ●【2017.1.3~1.5】(27.1万字,470页)借用一桩19世纪悬案的外壳,来讲述一个无辜清白、洁身自好的女子动荡不幸的一生。作者无意于为这个真实存在过的女犯正名,而是在悉心收集了大量历史资料后,试图让格蕾丝再次活转过来。在这桩来龙去脉交待得巨细靡遗的案件中,阿特伍德中质地紧凑密实的语言不厌其烦的雕刻历史的璞玉,让彼时加拿大的旧时代与社会风貌披着历史尘沙再现于读者眼前。书信体、对话体、多声部混合的手法让叙述逐步趋近真实而又无限延宕,文本因此摇曳多姿起来,在真实的迷雾中左顾右盼,而没有确切的解答。这位著名的历史疑犯身遭不幸,她漫长的人生中欢乐何其短暂,在轰动全国的审讯中被妖魔化的格蕾丝,其实不过是一名普通的任人摆布的女子。对这样的女人,作者到底心怀慈悲,安排了安稳的晚年,以慰寂寥。

  ●文字间隙中透露出小小的引诱力 疯了

  ●叙事技法的神。阅读的极致欣悦只能是被这类作家牵着鼻子走……(也许永远遗憾偏偏《盲刺客》是第一本,我今生的董仲舒……)

  ●过程让人震惊,结局令人唏嘘。关于人格分裂与犯罪的故事。谁能想到一个女杀人犯在监狱渡过30年后依然被人深爱。

  ●我其实还是想知道 格蕾丝到底有没有罪呢?

  ●这本实在是太好了。玛格丽特不写反乌托邦的小说都非常好。

  ●贫不择路,也无路可择,三十年前的格蕾丝没有选择的余地,三十年后的她同样没有命运的主动权。

  ●我还是更喜欢盲刺客,不过这部也写得很好,两个点挺让我惊讶,一是每章的名字既是当时流行的拼花被子的名称,同时又暗含着对故事情节的隐喻;二是看到最后发现这竟是根据真实历史事件写的历史小说,作者为了达到真实做了挺多研究。

  ●看第一段就知道我 恋 爱 了 和一本书 来 瞧瞧苦难世界的真实之花 格蕾丝白裙边下的蓝色鞋尖

  ●依然是多视角、体裁的拼贴,不过这本从情节上和女性意识上都没怎么打动我

  《别名格蕾丝》读后感(一):真相是什么

  发现凶案的真相是吸引我往下看的动力。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次激情杀人,由于口角导致。但很明显凶案事先进行了计划,要么是詹姆斯•麦克德莫特早有杀意,要么是格蕾丝诱使詹姆斯杀人。但是在格蕾丝和小贩催眠时,出现了第二人格,并描述了杀人场景。根据格蕾丝和小贩的特殊默契,这肯定是为脱罪做的表演,那么不仅第二人格不存在,杀人场景也十分存疑,毕竟如果别人不相信第二人格,这个细节的杀人场景就是自证其罪。

  我也曾想过格蕾丝是被冤枉的,在犯罪现场晕倒,然后被嫁祸。她由于不知内情,为了减轻罪过又编造了一套从犯的辩词。那么凶手是谁?小贩很可疑,但他和被害者没有矛盾,何况他后来又试图帮助格蕾丝。吉米也很可疑,尤其他最后娶了格蕾丝,一再让格蕾丝原谅他。但联系到第一叙述者医生的种种表现,吉米似乎也只是对犯罪或受罪有种窥淫癖似的激情。

  所以,格蕾丝主动或被动参与了凶杀无疑。理由当然可以归结为对男主人的爱、对女管家的嫉妒,但那总不能说服人。我期待作者能给出一个戏剧性而令人恍然大悟的可靠答案,然而作者对此留白。格蕾丝冷静而残酷的内心只能是个迷了。

  《别名格蕾丝》读后感(二):我猜测的事实真相

  如果地窖有摄像头,肯定会录以下场面:麦把南希砸伤后,格蕾丝主动把手绢递给麦,让麦将其勒死。格蕾丝确实有罪。 证据如下: 1. 格蕾丝在麦打算杀南希之前就想过,如果南希嫁给金尼尔变成阔太,而玛丽死去了,是世界不公平。 2.沃尔什当庭作证格蕾丝杀人后的状态,证词是真的。他喜欢格蕾丝,没有作假证的诬陷理由。3.格蕾丝一直声称对杀人过程失去记忆,并不代表她没有参与杀人。4.格蕾丝给医生讲故事留一手,只告诉他部分事实。 催眠会的真相:格蕾丝和小贩提前商量好演出来这一出戏。依据:1两人都对玛丽的故事非常熟悉。2两人在催眠之前私下交流过很长时间。3灵魂玛丽出现后,其他人对其身份猜测有误时,小贩当场有点不顾一切了。4小贩和格蕾丝交情不浅,曾提出和她私奔。完全有配合演戏使她脱罪的动机。5催眠结束后,格蕾丝脚步明显轻快很多。 格蕾丝究竟是人格分裂还是附身?我觉得都不是,是她的脱罪借口而已。她不是善良的人,南希和金尼尔跟她不算深仇大恨,甚至有仇都算不上,但听到麦要杀他们,一点反对都没有,也不去报信。单存从故事来讲,我不喜欢格蕾丝。因为自己朋友受到不公对待就在无辜的人身上撒气。

  《别名格蕾丝》读后感(三):Alias Grace

  这次第二次接触Margaret Atwoord的作品,第一次是5月份无意中接触到了美剧《使女的故事》,之后就找来中英文的书,但还没有翻。从那个时候就计划着要看完她所有的作品,因为在《DK 文学百科》里也有推荐,且最近她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恭喜!希望迟早能够得奖。

  关于此书,是推荐给大家看的。小说讲述了18世纪中期女杀人犯Grace陷入了一起杀人案,加拿大各方面对她的审判、猜忌、唾弃、还有关爱和帮助,直到最后有了一个happy ending。小说基于真实历史事件,这是阅读本书时所不知道的,也暗暗地希望本书不是关于“双重人格”“多重人格”的书,也许是因为之前看过<24个比利>的缘故吧。整本书非常吸引人,从语言措辞到情节、人物的设置,也会看到中途的时候有ah....的情况,同时对那个时期移民到加拿大的人及生活条件有了一些了解,非常苦;细节描写很到位,作者用了好多比喻都栩栩如生,简直是佩服作者在生活里锐利的观察。虽然这些事、人都离我们好远,但内心活动及感受还仍然存在于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所以好的文学也许就是这样吧。

  非常同情Grace,但又希望她是杀人凶手,在此基础上又希望她是通过更加复杂的心理、智力去完成这次谋杀的。但这仅仅是处于一种阅读上的猎奇才如此希望。

  接下来看看导演把这本书拍成了怎样的电视剧。

  《别名格蕾丝》读后感(四):被子图案的红色花朵

  Atwood很特别的一点是意象的联想:无关联的物品与人,两者如何在感官上交融。比如多次出现的地板上荡漾的海水,鱼的黏性身体和皮肤,地下泥土中的所见。

  格蕾丝的被子图案和真实的泥土中的花朵编织出生理和心理的诡异,每当她睁着眼看向黑暗,到处都有红色的牡丹花开放,仿佛玛丽的那双眼睛。这也如同开头引诗中的那句,“来吧,看看这苦难世界的真实花朵”。

  作品展现了一幅北美洲早期殖民开拓的画卷。在格蕾丝的故事中,身份关系的探讨极其丰富:主人公是男与女,主与仆,是医生与病人,也是审判者与罪人。西蒙医生在结尾遭受的性与精神上的错乱已经与病态之人无异。故事与现实的边界开始混乱,自己与格蕾丝的体验也开始交融。他选择以自己的事业为代价,逃离了与格蕾丝相关的一切。Atwood将人物视角不断转换,平均律一般地掌控文学与历史体裁的分配。十五个章节对应的图案印花,让作品在整体上拥有结构性的视觉美感。

  总的来说,大概打9分上下。这篇小说始于精神分析和神经科学,但又涉及大量宗教信仰和招魂巫术的内容。在阿特伍德笔下,看来,这两种解释方式最终不相上下。

  “床其实是一个危险的地方,我们在床上出生,这是第一个危险;女人也是在床上生孩子的;最后,床是我们睡觉的地方,我们在床上做梦,床也常常是我们死的地方。”

  “好像所有的东西上都有层银色的薄膜,像是雾,但比雾更平滑,像是水薄薄地在平石头上流过一层.......那些红花像是缎子做的闪亮的红牡丹,像是泼出来的漆,它们生长的土壤是空白,是一无所有的空间和安宁。”

  “早上了,该起床了;今天我必须接着讲自己的故事,或者说故事一定要带上我,把我装在里面,沿着特定的轨道向前行驶,直到终点。”

  《别名格蕾丝》读后感(五):别名格蕾丝 读后感

  在格蕾丝肖像的下面注释着:格蕾丝·马克斯,别名玛丽·惠特尼

  描述中的格蕾丝是美丽的,蔚蓝色的眼睛,俊俏的脸,样貌和气质胜过作为仆人的身份。格蕾丝成为了书中的“我”,西蒙医生的到访为格蕾丝毫无希望的牢狱生活带来了一丝温存和暧昧。西蒙沉溺于格蕾丝对过往记忆的描述,探求蛛丝马迹,得以对格蕾丝的人格有所辨析,而格蕾丝带着取悦和希望的心思为自己的过往增添了趣味和想象中的细节。麦肯齐先生的话也许说的对,格蕾丝对绞刑的恐惧催生了对西蒙的情愫和希望,格蕾丝也许说的是实话,也许不是,但心里不会认为是谎言,而像天方夜谭里的苏丹的妻子,为了存活下去,每一个睡前的夜晚讲一个故事。格蕾丝的描述,不属于真理和谎言,只是为了让西蒙高兴,不让他离开的故事。

  罪恶不来自你所干过的事,而是来自其他人对你干过的事。

  格蕾丝是否参与了这场谋杀,是否还是作为主谋的存在,以“我”的角度的自白,阅读起来似乎是无罪的,过往细致的描述里生活是凄楚的,是南希罪恶的一切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谋杀发生的时刻,记忆却失去了,格蕾丝不记得是否参与了杀害南希的过程,也不认为自己会选择伤害她。是刻意掩盖吗,还是因为对罪恶的发生真的一无所知,真相无从探究,人们总愿意浓墨重彩地渲染谋杀背后的情感纠结,死去的人已经不足挂齿,杀人的人带着暴力和情色的想象吸引着人们。

  印象深刻的,除了格蕾丝这个充满魅力的角色,就是她一直挂在嘴边的玛丽·惠特尼,在格蕾丝的自述里,两人都作为女仆相互陪伴的经历,是格蕾丝一生最快乐的日子,玛丽是个极具个性的漂亮女孩,语言充满了睿智和风趣,对于当时阶级迂腐的社会也带着独立女性色彩的看法,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过被东家儿子遗弃,流产而死。若没有她 ,也不会有后来的格蕾丝,我也好奇,玛丽成为了格蕾丝的一半吗,多年的岩石,为我开裂,让我藏身于你。

  我以为唯一带有主角色彩的西蒙医生是一个具有拯救性的角色,但丝毫没有希望的意味,除了形容上长得帅了一点。自以为可以把对格蕾丝的心理研究作为首个成功案例,却把自己栽进了与房东太太带有SM色彩的几夜情里,并让自己陷入了性与暴力的分裂性想象,也许是与格蕾丝交流中,禁欲与暧昧之间徘徊,在房东太太的肉体上得以宣泄,但房东太太的脆弱和神经质让懦弱的西蒙医生选择了逃离了这座城市,也与格蕾丝不告而别。让格蕾丝又陷入了一段时间的绝望。

  那个时候,有个说法,女人要自己缝补完三个被子,才能嫁为人妻。一直在缝缝补补的格蕾丝在结局的最后绣了“天堂之树”的被子,上面带有三块特别的布料,一块从玛丽作的衬裙上去剪下,一块是自己的监狱睡衣上剪下,一块是南希穿过的裙子上剪下。格蕾丝希望,她们三个能在一起,天堂之树,是女人的仁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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