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堂驚掠琵琶聲读后感1000字

  《穿堂驚掠琵琶聲》是一本由高台樹色著作,留守番工作室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D 360,页数:2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穿堂驚掠琵琶聲》精选点评:

  ●细水长流,温而不燥,一餐一饭,满园四季,闲言碎语,我想陪你慢慢到老。

  ●能遇到那个与你相爱的灵魂是多么美好浪漫的事啊~

  ●别说它矫揉做作了,我真喜欢文明奔三人恋爱,不冲动,不克制,只是细细思考究竟合不合适,最后还是在想,爱情或许就是不在意合不合适。

  ●补记

  ●南风终知少年意,海棠捎梦至新秋。 岁月如花,正待少年。 中年人谈起恋爱来真是浪漫得惊为天人,怎么能这么动人心弦呢。

  ●沈识檐的父亲在医闹中被杀死,爱人在医闹中被砍伤,他还能坚持做一个好医生。幸运和温柔只有小说里有,现实都是血淋淋的。

  ●不是很喜欢高台那种过于直白且频繁的价值观输出,感觉作者自身的影子太深了。但我很喜欢高台笔下的配角,她很会捕捉那种浪漫的意蕴,三两笔就能勾勒出人物的轮廓来。而且加入的一些电影音乐元素都很合适,恰到好处。喜欢沈识檐,孟新堂这个人物我很无感但两个人恋爱又很浪漫,看的内心有点矛盾。

  ●三观完美

  ●很温暖也很浪漫的一篇文

  ●你爸爸是个英雄,而英雄不应该是这样的下场。 最初看这本其实是因为和实事太像了,非典和医闹什么的。 然后看下去以后,我对作者的文字功底五体投地,没有一个废字,我真的是一个字一个字读过去,一句话一句话细细品的。 我太喜欢沈识檐了,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教出这样的人,刻在骨子里的浪漫。 我愿意相信我的身边真的存在孟新堂和沈识檐这两个人,也许我们会在路上擦肩而过,谢谢作者塑造这两个人物,也谢谢作者让他们在三十岁的光景里遇见彼此。

  《穿堂驚掠琵琶聲》读后感(一):感动和思考

  太太的书总给人很多思考,看完《白日事故》觉得爱情真的很重,暗暗嘲笑那些把爱挂在嘴边、身边伴侣换不停的人;看这本书,有对职业有了更深的思考,一个人能够毅然决然地走上并且坚持走着自己挚爱的家人坚持走、却又受到巨大伤害的道路,其间都要承受些什么?最近一直接触到一些关于平凡和不平凡的问题 ,我想,他们都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再平凡不过的人,可是他们的精神很不平凡,而甘心回归于平凡,有正是不平凡之处。

  太太的书总是给人很多感动。人生得一知己足以,孟新堂是懂沈识檐的,他能理解并享受他的浪漫,他愿意同他赏庭前花开花落,有知己便已是很多人求之不得,又能成为恋人,可谓羡煞旁人!或许世间总有一个人值得你耗尽青春去等待。遇到沈时,孟不也已经四十多了么?

  在豆瓣给太太的书贴标签时,我总不选“耽美”,而选“爱情”,总不选“网络小说”, 而选“文学”。在我看来,太太的书不是供人消遣的,而是有很多知识供人去理解领会,是引人深思的。

  《穿堂驚掠琵琶聲》读后感(二):有感几则

  ––我自诩温柔善良,内心却在阴霾中挣扎

  下里巴人或阳春白雪,只是因为身边的人不对罢了。

  ㈠我想有一天也能等到那样一个人,只要待在一起便岁月静好。 ㈡现在是个医学生,以后会是个医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书中的部分故事很真实很深刻,不管是08年的大地震还是现在20年的疫情,总有些人不该被辜负,更不该被伤害,我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人能感同身受。 ㈢我很喜欢识檐,无论是职业的相同性让我得以共情,或是他那四季的花,更或者是他活的那么澄净通明,理性和感性可以兼容,文艺和浪漫各有其表,他身上的一切都恰恰是我爱极了的样子,包括他父母对他选择的理解,全部都是我所羡慕的。 ㈣我总想着,做人啊,应知世故而不世故,只是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总会让你以为自己是那么的幼稚,成长真的需要一些伤痛去换,有些东西无法挽留,然后只能被归因于天命难违。就像是伤了右肩也没能留住的那个孩子。命运啊,折磨人的小妖精。 ㈤若是有人能够愿意尝试走进我的生命,我或许会像飞蛾扑火般渴望着依恋着吧,或许也只是冷漠着试探着,我渴求一颗对我的真心,却又在时时刻刻怀疑着人心。㈥现在的时代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人性,在一个有魔力地方,你总会看见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医院,真的很值得。

  《穿堂驚掠琵琶聲》读后感(三):愿我爱之人无忧无恙 岁岁长安

  读完了高台树色的作品,想说她一定是一位很温柔的女孩子吧,才可以写出来那么治愈的文,

  初次拜读她的作品是《穿堂惊掠琵琶声》,偶得佳作,孜孜不倦的读完收获的是满满的感动与治愈,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是温柔,文章平淡如流水,我却感受到了平和浪漫。一定是一位骨子里带着浪漫的人,才可以写出“想买束花给你,可路口的花店没开,我又实在想念”能写出“夜色温柔,而你更甚”这么美好的句子。

  在她的文里,我看到了许多的家国情怀,识瞻在面对非典父亲身亡与医闹家属后,仍然坚定的选择了医生。他说英雄不该被辜负,不该这样离开。新堂先生一直在搞武器,漫天黄沙是他执着的坚守,他爱国,但他不盲目爱国。唐绪从事的科研教学,易辙去南极学习,在南极插上了自己国家的国旗。作者一定很爱国才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及这样高尚的职业,高台树色的作品不多,但我从中可触及到的是家国情怀,不仅体现了主人公之间温柔的情,更体现了为祖国奉献的忠。

  不论是《思绪万千》或是《白日事故》我都感受到了浓浓的治愈,真的这位太太的文都太治愈了。一生温暖纯良,一生浪漫,而新堂一生爱识瞻,他们何其有幸,始于一见钟情,守于灵魂共鸣,从此以后识瞻那满满的四季便有人共赏了。我在想我为何那么喜欢高台树色的文,因为忠于作者笔下的人品,亦或许因为他们身上有某处我喜欢而又触及不到的东西吧,譬如识瞻,他温柔浪漫,善良且平和,坚定执守自己的内心。多想我也可以变成这样的人,温柔浪漫,不负平生。

  《穿堂驚掠琵琶聲》读后感(四):“愿我温柔浪漫,万事顺遂,不负平生”

  在家闲来无趣,偷借来的日子里唯有文章聊表慰藉。自认为难以免俗,晦涩难懂的大部头实在无法研读,所以经常偷懒,把几尺高的寄生虫免疫学细生微生物堆在一旁,捧起手机倒是津津有味,说来实在惭愧。

  或许是出于怀旧,拾起多年前拜读过的许多原耽小说。也不知是否因共情能力太过于出色了,重温《二哈》后比初次囫囵吞枣要怅然若失得多,恰巧此时偶得佳作《穿堂》,幸识高台树色作者。

  身处快餐式阅读的浮躁之中,随处挑拣合眼缘的文案,或是吃好友几发安利,也就相识了一些“好文”,但是许多文字被一目十行的掠过去,可能也就图个感情线,走个剧情流,心境跟着主角波涛起伏了几下,就爽了,就满足了。不久之后可能剧情都忘没了,甚至连人物叫什么也没有印象了。

  可是《穿堂》不一样。

  她似乎把我从一堆灰尘里头捡了起来,帮我把身上的污垢拍打掉,然后对我说:“吃喝玩乐够了,酸甜苦辣尝得不少了,到我家来喝杯水,歇一歇吧。”

  是她把我拎出了世俗,一杯清水下肚,从混沌中得到一丝清明。

  开篇总觉有些辞藻堆砌,但却没有华丽唯美空有其表的通病,描写未免有些过于冗杂了,仔细一品到也不赖。

  实话实说,快节奏当头,我更喜欢俏皮一点,幽默风趣的行文。这种类似于高中时期细节描写训练的文章实在是有些乏味。

  但就是因为一幕幕的细节,不知不觉间让我一品再品,居然失了一目十行匆匆掠过的习性,仔仔细细看了很久,中短篇的文章居然被我看出了长篇的时间。

  大抵是看到了“我有满满一院的四季”时,我在瞬间中留下一言“愿我温柔浪漫”。

  沈医生的父母留下的画卷被一年一挂换时,我又加上了一句“万事顺遂”。

  当沈医生仍然坚定不移献身医学事业,当带着硝烟的细沙被孟新堂仔细收起,我添了最后一句“不负平生”。

  从我的空间或朋友圈或瞬间中,从上拉到下放眼看过去,已经很少有这么矫情、酸臭、不知所言的句子了,内容千篇一律,或调侃生活苦闷烦躁,或实在无趣打发时间。

  ——“愿我温柔浪漫,万事顺遂,不负平生。”

  像这种以愿啊、希望啊开头的,伤春悲秋的话,已经被大多数人默认成是凌晨多愁善感的产物,发出来了大抵也没人关心没人在乎,有可能还有被人嘲讽成玻璃心矫情绿茶婊的风险。

  所以我不再往熟人的圈子里留这种废话,只是藏起来,偷偷给自己看。

  同理吧,《穿堂》里面藏着的那种似浓又淡、平静和缓又触人心弦的感情,我也自私得不想让别人知道。

  就像是吃惯了山珍海味鲍鱼龙虾,抿了一口盛上桌的一盅豆腐汤,令人回甘,无法忘怀。

  警匪、神魔、朝谋、灵异,太多勾心斗角,生死相依的故事读腻了,就开始渴望从平凡中出落的感情。

  出于凡尘,却浑身都沾着仙气——这就是《穿堂》的魅力。

  单看前文,有些乏善可陈,过于平静了,高台树色塑造出了两个一尘不染的人,他们是优雅、沉着、冷静、智慧、矜持、坚韧的高岭之花,却未免有些疏离于人情,少了很多血肉。

  但是深入阅读后发现,所有的美好都事出有因。

  受控的缘故,又颇有共鸣,先谈沈识檐。

  和识檐对比起来,我这个半吊子医学生真惭愧至极。我远没有他的果敢和觉悟,非典期间的英雄父亲却因医闹身亡,母亲临死前的劝阻,师弟兼朋友的许言午不解与愤怒,这些都没有阻挠他的决心。

  “英雄不该是这样的结局,不该被辜负,不该这样离开。”

  这是他面对的最大的质疑,也是对世事的拷问,很值得深思、很严峻、也很无奈。

  可是他坚持的原因却是因为“喜欢”——单单两个字,喜欢。

  这两个字也勾起了我好多回忆。

  高二那年按照传统在班级后黑板贴便利贴,写报考院校就读专业,设定目标激励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写了,北大,医学部。

  不出所料,懒散如我,北大当然是放屁一般的言论,没考上。但是我有幸跻进全国排名前二十以内的学府,就读了临床专业。

  其实周边的父母、老师都对我选择了这门专业十分吃惊。回母校时,语文老师不相信的语气我至今还记得,我的语文课代表居然学医了。爸妈也说,学医太苦了,家里没有从事这方面的人,没有那种专业的环境。

  他们对我百般劝阻,因为少年时期小小的叛逆,想和父母对着干的逆反,坚持着说我想学。因为什么,就因为喜欢。

  我也没有远见,填报志愿的时候只有第三志愿栏的医学专业是我自己决定的,其他的志愿栏可能时金融或者经济之类的,忘记了。最后真的学了医,家人都说这孩子可能就是学医的命吧,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但是我知道我的喜欢已经动摇了。各个方面的动摇。

  课程真的好多,英语真的好难背,我努力学了也掌握不好的知识点,为什么与人相处这么难,被杂事烦心,总是没有适合的学习方法。糊弄糊弄低分飘过的考试尚能自欺欺人,但是努力过后不见起色的成绩是压死我的稻草。

  我到底为什么学医。喜欢吗?

  高二那年的我可能像听了个笑话,废话,当然喜欢。

  大二的我却认真的思考着,是啊,我为什么学医。

  我真的发自肺腑的羡慕且敬佩沈识檐这样的人,不忘初心,永远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埋在心底的念想。

  他的喜欢不仅止步于说说而已,更何况他没有说,只是在做。他的善良是从骨子里生出的,尽管被世俗蒙尘,依旧洁净无瑕。

  再说说孟新堂先生。

  我羡慕敬佩沈识檐,却不敢妄想成为他,但我却很想变成孟新初,理想中的兄长大概就是孟新堂的模样,识大体,知分寸,懂礼守节,温柔体贴。

  像个,老父亲。没错,如果不是哥哥的话,作为父亲,启蒙指导出来的孩子一定是个国家栋梁,最差也不会平凡。

  可是问题也偏偏出于此,关于孟新堂先生的工作设定。初读起来就觉得有些心惊,这真的是一篇原耽小说吗,关于间谍也好,武器制备也好,都离这个和平年代太遥远了。我也看过不少原耽文,家国情怀我也领略过,大多出于古耽,架空,无限流,从来没有一篇现代的文章让我如此触动。

  原来和平年代一直暗潮汹涌,原来新闻联播中看似遥远的问题离我们这么近。我不敢妄言断言国家之事,但却明白自己应该坚定的立场以及不可动摇的观点。

  “我很爱国,但爱国不是盲目的。”

  “任何一个搞武器的人都非常不希望看到战争,因为他们要比别人更清楚战争的后果。”

  “在野心与欲望的世界里,有牵制,才有和平。”

  沈识檐听完孟新堂的话之后,只剩轻飘飘的三个字,赚到了。

  我看完文章之后,也有沉甸甸暖洋洋的相同的三个字

  ——赚到了。

  我非常非常庆幸拜读《穿堂》。

  在之前总觉得政治军事的话题过于暴力、刻板、不近人情,但是冰冷的武器中盛着热血,撑起这个国家的都是普通人。初中高中政治课总是睡觉的好时候,上了大学之后那些爱国教育哲学课也都当作水课,做了其他的事情。甚至青年大学习的截图,也总是没有觉悟的,临到催收的时候才不情愿地花两三分钟去“学习新思想”。

  这不是个别案例,而是普遍现象。

  就像如果没有《穿堂》,我根本不可能絮叨这些东西。

  有空的话刷会儿抖音,看会儿微博,杠天杠地,无事找事,斤斤计较,逞口舌之快,满足一下小人之心,不是更舒坦的事情吗。

  但是恰好因为遇到了《穿堂》,我才知道,原来原耽小说中不仅仅只有两个同性别的人谈情说爱,更有作者想要传达的,也是最重要的,文章主旨。

  初高中做烂掉的总结文章大意题,总有一些人洋洋自得地和作者的意思背道而驰,总以为自己高于作者想出不同的审时度势角度,但却连文章都没有仔细看完。

  但是没关系,这种人的下场,通常都是零分。

  他们的语文老师可能要被气死了,哦不,他们可能没上过学。

  扯远了。

  再谈谈高台树色太太。

  我不是个喜欢追文的人,更喜欢一气呵成,花一整天,或是一整晚,把一本书全都看完。

  但是这位太太却让我有了想要陪她一起走一段的感觉,于是我下载了长佩。但却发现这位太太的文都不收钱。

  还记得之前辩论中的辩题,大概意思是,文学应不应该被标价。

  我还记得我写的内容是这样的,不用金钱去衡量的话哪有人会能知道经典的珍贵呢。

  但是我的心里不是这样想的。

  我想如果以后我下定决心写文的话,一定要像太太一样。

  不收钱,不做耽改,不因过审而对感情进行删减。

  专心写故事,给更多的人带去触动和能量。

  美好的东西值得所有人去享受,不分贫贵尊卑,不分种族国界,它对所有的来访者包容宽和,接受四方的目光,有喜爱,有感动,也不乏审视和质疑。

  作品全权接受着阿姆雷特的论调,但是在作者心里永远只有一个观点。

  这是我的心血。

  作为作者,敏感是资本,是创作的灵感,是或细腻、或深情、或悲怆的感情来源。

  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敏感是致命的漏洞。

  作为敏感人群,体验过不被理解,被恶意揣度,更能理解那种,我付诸所有的真心实意,但是却换来了嘲讽质疑和白眼的感觉。

  太太只是很委屈。特别委屈。

  退圈是选择,就像人面临令人失望和恐惧的时候总想着躲起来一样。

  没关系,大脑都会把不好的记忆藏起来,作为最后一层心理防御机制。

  卸掉微博,远离情绪的不稳定因素,专心生活,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所爱的一定是令我开心与幸福的,如果令我悲怆恸哭,不论之前再怎么珍视,都不可能再想之前那样,用尽全力地喜欢。在流泪的时候,转身走掉就好。

  作为一个小小的粉丝,甚至是一个从来没有交流过的陌生人。

  只是很难过,特别难过。

  以后可能再也遇不到这么一篇文章,值得我写长长的书评。

  也可能再也遇不到这么一个作者,温柔的像一抹月光。

  人总是以自己的标准试图纠正他人的三观。

  但是哪有人的三观是完全统一的呢。

  所以在这之中不乏矛盾和争吵。

  不让自己卷入纠纷中是首选。

  坚定立场不被他人所扰是妄言。

  俗人会被人左右。

  我们天生是俗人。

  最后放上《穿堂》的后记。

  “想买束花给你

  可路口的花店没开

  我又实在想念”

  《穿堂驚掠琵琶聲》读后感(五):他们相遇,恰好在对的时间

  听了广播剧的预告,各种被吸引,飞快的「跑」来看这本书。前段时间一直在看长篇,所以看到这本书页数的时候还在想 “ 这么短的篇幅,大概几个小时就能够刷完了吧。”结果,一看就是三天,而且是反复认真的读着其中的很多句子和情节,然后在2020年的第一天很认真的把它放进我的年度收藏里面。

  故事其实挺简单的。性格沉静的国家级工程师孟新堂偶然间对正在帮人试琴的医生沈识檐一见钟情。两个理性的灵魂遇到了彼此,却将浪漫细化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细水流长的爱情,从初见到了解,从朋友到爱人,才发现两个人的缘分原来比想象的来的更早更深。

穿堂驚掠琵琶聲9.8高台樹色 / 2019 / 留守番工作室

  先说说沈识檐吧。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以琴师的身份出场,温润如玉。实际是医生。克制礼貌,良好的家教是刻在骨子里的。但他的内心一定是对自己认定的事情异常坚定,就如同他带孟去买琴片段的描写,这是一个 “宁可两个月没琴弹都要等新做的琴“的人,而一旦拥有,却希望是完整的陪伴。他对新人的祝福不是“早生贵子,白头到老” 而是“永结同心”。他明白想要真正「懂得」一个人有多难,因为家庭的原因,也向往着父母般的爱情。可以说,开始的时候,他是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

  我很喜欢书中两个人对彼此职业的探讨。沈的父亲因为医闹去世,这也是他内心多年的纠结所在。父亲没有被非典击倒,却死在了「人性」的袭击下。所以虽然他可以在母亲的请求下坚持自己的理想,却也不禁在思索「放弃」和「是否值得」的问题。「信仰」「责任」在经历过失去亲人的事故后是否依然有足够的重量?

英雄不该是这样的结局,不该被辜负,不该这样离开。

  其实也许他一直都知道答案是什么,但却一直在等待那个能够理解自己,替他说出答案的人。直到孟新堂的出现。

  出场时,孟新堂是被停职调查的工程师。工作生活只求舒坦自在,无愧于心。他对沈识檐的爱虽然是一见钟情,刚开始却是克制的,因为不安,因为不确定所以迟迟未能踏出那一步。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成为一个好的伴侣,也不能确定对方是否需要。可他也是勇敢的,而庆幸的是,这份勇敢的原因不是因为年纪到了,而是因为遇到了对的人。

“生来平庸,难免失望无力 ” 但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不管谁离开了,该做的事儿必须要做完。因为别无选择。” “人心最难测,有时也最可怖,但是我们不是在为人心活着,也不该活得惧怕人心。”

  最复杂的问题,最简单的答案,换来的是彼此的「懂得」他们都知道对方选择所承担的那份「责任」和发自心底的对职业的「热爱」与「担当」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是认同这工作最初的意义。工程师用设计制造捍卫国家,医生用知识救死扶伤,守护民众。

  但在他们心中,世上有千千万万的工程师与医生,彼此就是最特别的。

“向着朝阳,我走过冬夜寒风。”

“如果一生能找到一个爱人,已经很不容易,我不觉得用‘男女’去限定爱情。”

  十七岁的沈识檐选择了二十岁孟新堂的书,因为温暖的祝福。而二十八岁的孟新堂剪下了二十五岁沈识檐的照片,但这只是一种习惯。命运让他们在年少时有了交集却不相遇。老天说「少年啊,你们不要着急,我自有安排」所以当三十岁的沈识檐终于遇到了三十三岁的孟新堂之前,他们已经经历过了太多,无论是取舍还是自我的人格,都已经足够成熟。或许不是最好的年纪,却是最好的彼此。

  其实这两个人的成长方式像也不像。沈的家庭环境是温馨而亲密的,如果没有那场意外,我相信每年的中秋都会有一幅画如期而至,他也会更愿意选择更亲密的关系。而孟的成长方式所感受到的则是过早的独立与不得已的疏离。却同样在成长中经历了对家庭的理解和反思,也做好了一生都遇不到对的人的准备。

  我们常说如果能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运。好在,他们拥有这幸运。我在想,如果是十七岁的沈识檐, 他会不会没有勇气接受二十岁孟新堂的爱。他们或许会因为工作忙碌而疏离,会因为家庭变故而退怯。而二十八岁的孟新堂或许也不会对二十五岁的沈识檐一见倾心,那个时候,他们太年轻,或许谁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对方。

  可是在岁月流逝之后,他们最终的相遇却让我看到了爱情最好的模样。

而如今想来,大概他们两个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不该去定义爱情的样子。爱情是由人生发的,朝夕相处是爱,隔着天地心有灵犀也是爱。他的确曾经希望建立一段像父母那样的爱情关系,可这时他想,如果是孟新堂的话,哪怕常常有离别,他们建立的爱情形式也该是美好的。因为这个人敬他、爱他、护他,还给了他毫无保留的坦诚。

  细水长流,温而不燥,一餐一饭,满园四季,闲言碎语,我想陪你慢慢到老。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j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落款:识檐三十又一,愿平安顺遂,喜乐无忧。新堂书于圆月十六。

  我最初看到小说两个男主名字的时候想到了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这首诗给我的感觉是自然随性,就如同孟沈二人可遇不可求的爱情。它无关性别,更无关年龄,而是为了了解和懂得。外面的世界是噪杂的,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工作上必须面对的是生死离别,严苛守则。但“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两个人在一起时候,一切就都是完整而美好的。

“沈老板,用我这一腔的爱意,换与你同看一院的四季,可好?”

  慢慢的,我和身边的朋友一样也到了被催婚的年纪。在父母亲戚的眼睛里「结婚」「生孩子」是一件到了年纪就必须实现的事情,他们觉得日子么,凑到一起就过了。我们虽然无奈,可是却招架不住「唠叨」可是看了孟沈二人的爱情我好像渐渐明白了,我还想要等。等我能够拥有健全独立的人格,拥有爱人的能力,等一个对的人去互相懂得。

  正如同沈识檐说的那样: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该忙工作忙工作,没事儿的话吃完饭一起遛个弯,赏个花,听个曲儿,偶尔出去玩一玩,看看风景。或许我会经历很多的无可奈何,但我希望我的爱情里不要有。

  或许那个对的人我一生都不会遇到,可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是为了完成他人的期待而放弃或者委屈自己,实在是太不值得。

  本来是想要手抄书摘的。整理出来才发现,如果把每个动心的情节和句子都记录下来,那我可能要抄半本书。那就干脆再选一点点放在书评下面吧,以供自己复习。谢谢你们看到这里接受我的碎碎念。

最后自然是敲定了琴,许言午说自己这正好还有一把新琴,问孟新堂是要已经有的这把还是等制作。 孟新堂不懂这些,便询问沈识檐的意见。 “按照我的习惯都会等制作,不过都一样,拿现琴也没问题。”沈识檐说。 许言午打趣:“我师兄可是宁可两个月没琴弹都要等新做的琴。” “哦?为什么?” 沈识檐瞥了窃笑的许言午一眼,又看着孟新堂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这样就会有一种,从这把琴出生开始就和它在一起的感觉。”

  这是沈孟二人去买琴的片段。借用妹妹为借口,孟新堂开始对沈识檐有了更多的了解。原来喜欢一个人,无论年纪,都会变得勇敢(没皮没脸)啊。

孟新堂想了想又问:“你院子里花很多吗?” “很多,”沈识檐这回笑说,“我有满满一院的四季。” 一句话,颤动了孟新堂的眼睫。 没有包装纸,形状有些像新娘的捧花,但要大多了,色彩多到数不清,却一点都不杂乱。 “第一次送你,也是第一份礼物。我挑了最美的花,四季给你,孟先生请笑纳。” 没人比沈识檐懂浪漫。缠在花束上的银白丝带被风吹得飘了起来,拂过了孟新堂抬起的手。 一束花胜过了山川湖泊,天上繁星。

  我特别喜欢关于「花」的情节,好像所有的爱意都能借由此被表达出来。我也很喜欢对沈识檐家的描写和他们吃饭的情节,温润的情感,细水长流的日子,淡淡的,却很美好。

你放心,我会对他最好。

  不是很好,不是特别好,而是最好。我想要对你最好。

就像你说的,我们选择一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我们认同它的意义。” “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这样的担当,”孟新堂说,“你是特别的。”从“沈识檐”到“识檐”。只是去了一个姓氏,但却大不相同了,前者是朋友、知己,后者又加了爱人的适度亲昵。“"Yesterday I saw alion kiss a deer." 如果抛开歌曲,好像可以理解出很多。比如没有弱肉强食,又比如无关身份阶级、无关性别的爱,”不知什么时候,孟新堂已经朝沈识檐倾了身子,“我可以吻你,只要我爱你。”千禧年,平安顺遂。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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