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11月25日,网红博主@宇芽YUYAMIKA 自述被家暴经历,痛斥前任男友家暴行为。

  11月26日,重庆市妇联回应:已主动联系博主,并将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如微博内容属实,其男友行为属于典型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早在两年前,有意思报告曾经以“男星刘洲成6次家暴孕妻”的消息写过家暴这种恶性行为。我们最想搞清这两个问题——

  为什么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什么样的人更容易成为家暴者?

  有人说“上手是会上瘾的”、“家暴的都是人渣”……用现象解释现象没有意义,我们和一位心理学大咖聊了聊。

  对聊专家: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博士后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学博士 杨寅

  心理学认为,这两种人更容易成为家暴者。

  第一,他可能“残疾”。

  具体体现为大脑对情绪易感性强而冲动控制能力弱。

  说大白话一点:偏执、心眼小,一点就着。

  你可以理解为狭义的“情商低”。他们对生活中的愤怒、挫折更敏感,对自己情绪控制更差。这样的人更容易使用破坏关系和生活的不健康方式来发泄情绪,这其中就包括暴力。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安嘉和是典型的情绪易感性强而冲动控制能力弱者,他易怒、偏执,具有病态人格。

  一个坏消息是,一部分这样的“情商低”是天生的。

  心理学上称之为“气质类型”,从我们呱呱坠地起,我们对于情绪感知、冲动控制的能力等个体的差异已经存在了。

  很明显的,在你家楼下被抱着的,有安静乖巧的娃,也有容易敏感抓狂的孩子。我们中国人也爱说:三岁看老。

  但当然不是说每个敏感抓狂的小孩都会成为家暴者,一直到22岁左右,我们的情绪感知与控制能力仍在变化中。

  狭义的“情商”仍然呈钟形分布,绝大多数人属于情绪感知与控制中等者,只是敏感、一点就着的人,是一颗更易引燃的暴力炸弹。

   

  第二,他“学会”了家暴。

   

  为什么会有家暴,对于施暴者来说,那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

  无论是在他的原生家庭中看到过爸爸打妈妈,还是高中时曾把同学打到求饶,或者在家庭中偶然的一次动手,让聒噪的妻子闭上了嘴……这些事情“教会”了施暴者一件事:暴力,是有用的。

  简单地说,他“习得”了以暴力为方法来发泄冲动、获得权能感、操控他人……并确认这是一种利大于弊的、简单有效的办法。

  2009年,董珊珊被家暴致死案惊动全国。北京女孩董珊珊被新婚10个月的丈夫王光宇殴打致死。

  死前,她被打到“看不见眼球,浑身青紫、肿胀,像一个孕妇。”而在十个月前,董珊珊曾这么告诉母亲:

  “最起码我受欺负的时候,他肯定会替我打倒一片。”

  当“上手”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脑回路,无关对象,用暴力解决问题如果一再应验,暴力就成为了施暴者的“信仰”。

  那么,为什么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我们可以从行为心理学上获得答案。

  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行为科学家们开始研究人的行为是怎么被塑造的。比如说,你看到美味的豆花就流口水,这属于经典条件作用:豆花-口水,非常直接。而你听到了卖豆花小贩的敲木头声就会流口水,这属于建立条件反应:敲木头声-(豆花)-口水。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第二种,叫做操作性条件作用。

  当人做了某一行为而得到肯定/奖励/强化时,他会更多地重复、强化这个行为;而因为某一行为得到惩罚时,他会减少这一行为。

  行为A——奖励——重复A

  行为B——惩罚——减少B

  说得复杂,其实就是奖惩。

  这太常见了,你会用奖惩训练你的狗狗,也会用奖惩培养你的孩子。而你可能没有想到,长期家暴的形成,通常也是由于这种奖惩反应的失衡。

  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

  暴力行为本身就会带来对施暴者的获益:比如打完人,压力或情绪痛苦得到了宣泄和缓解,这属于一种内在的“奖励”。

  而如果在动手后,受害者被“打服了”、“忍了”,变得更顺从、甚至认同加害者……这样的反应对于施暴者来说,也是妥妥的“奖励”。

  暴力这种攻击性行为,在正常有效环境里,会被制止、被惩罚。而在失效的环境里,譬如家暴不会得到惩罚的情况下:受害人保持缄默,甚至认同攻击者,那么施暴者就没有行为消退诱因,会持续甚至加倍进行。

  这种反应会非常直接告诉施暴者:暴力对于调节另外一个人的行为非常奏效,施暴者从中获益,从而强化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施暴者在家暴后会痛哭流涕,甚至下跪,请求受害者原谅——

  童年阴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安嘉和对小南动手后也会对她下跪、故作关心。

  但请记住,这不是惩罚,很难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满足了施暴者本人的心里愧疚,更像是对刚刚发生的施暴行为的免责申请。

  你会说,那受害者选择惩罚家暴者不就好了吗?

  真实的情况并没那么简单。

  而且这里的奖与惩属于心理学范畴,惩罚并非以暴制暴,而是要让施暴者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代价与负面后果,从而自愿减少暴力行为。当然,疏重于堵,更重要的是帮助施暴者建立更健康的行为,来替代暴力这种“解决问题”的手段。

  以上被家暴者个人确实很难做到的,那怎么办?向外界寻求帮助。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从根本上改变家暴行为的最有效的策略。

  比如美国会这样处理家暴报警:

  首先,会有如妇女协会等处理家暴事件的专业人员上门,评估问题的实际情况。如暴力情况很严重,法院和公安机关会出面,轻者如要求施暴者远离受害者10米范围,重者则直接拘捕施暴者。如有必要,会邀请精神科或心理人员介入,要求施暴者接受心理治疗。

  其实说“家暴真的只有0次和无数次”,也是不准确的。

  比如在真实生活中,“两口子打架了”、“被逼急了动了一次手”……这样并非0次,但也不构成长期家暴的情况正是多数家庭的现状。这与上述两种情况有着本质的不同:一是偶发,二是施暴者明确认识到行为是错误的。

  单次的家暴同样会伤害个人和家庭,但更为严重棘手的,往往是那些持续、多次、反复的家暴行为,并且这与单次家暴的发生原因、影响因素和处理策略都会很不一样。

  从生理和心理上研究家暴者与家暴行为,更容易让我们了解家暴者的形成原因和对应方法。数据显示,平均家暴发生35次受害者才会选择报警。这是一个带血的数字——

  不要再纵容家暴

  家暴是一种病,得治

  作者:邵瑞琳

  头图设计:阚学娇

  值班编辑: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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