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问题的应对措施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问题的应对措施

  1、农村公路建设

  主要问题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偏低,配套设施不健全前段实施的农村公路路面只有3.5米宽,配套设施不完善,通行能力差。部分特殊路段受路基条件限制,如临水、临崖等特珠路段路基拓宽土石方、挡土墙等工程量极大,还有部分路段拓宽涉及占田、拆迁、三杆转移、涵管加长等等,实施难度较大。改造产生的费用远远超出乡、村承受能力,影响项目实施,个别乡村因无力承担配套资金,放弃了路面拓宽改造计划。且没有实现田路分家,随着水土流失,导致路基不稳定。再有,“十一五”以来实施的农村公路硬化工程由于年限已久,加上后期养护不到位,车流量日渐增多,重车圧,路面破损严重,基本失去加宽价值。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1)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虽然乡村道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已明确,但乡、村两级重建轻养意识较为突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部分群众认为乡、村道路建好以后,就可以一用十几年,不用再管或者认为养护管理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

  一是以乡镇为主体的乡村道目常养护巡查工作,因为专业养护队伍的缺位,没有正常开展,也就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路障、破璐、晒谷等违规现象,对出现的公路跳车、断板等病害也不能做到早期及时发现和处置。二是作为管养主体的乡镇对于各种公路违规违法现象没有有效措施和法定授权予以制止和处罚,虽然政府授权成立了部分路政中队,但实际作用不大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2009年燃油费改税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安排主要是上级投入按“7351”的标准补助。但由于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重视公路建设的投入,忽视养护管理的投入,并且没有专项养护资金调幅增长计划,使得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难以维持。尤其多数村在修建村道时已负债累累,根本无有效渠道筹集资金来养护,导致村道失养情况普遍严重

  (3)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质量水平偏低。在农村公路建设之初,由于资金不足的制约、质量控制意识欠缺以及施工队伍“游击队”等原因,往往在路基处理、水泥标号等级及配合比强度等施工工艺上很难达标,并且在略肩培护、沥水边沟、安保设施、标识标牌、道路绿化等项目上是能省则省,给后续养护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鉴于养护体制改革后原各乡镇所属养护队已经解散,各乡镇的日常养护工作现基本上无专人,只是结合环境卫生整治,偶尔开展路面保洁、路肩培护、除杂、排障等工作。小中修则由社会人员承包实施。上述人员无论是经验、技术还是设备上都难以承担农村公略管养任务,养护质量难以保证。且养护不及时,导致养护成本加大。

  三、对农村公路养护的应对措施

  1、明确管养体系建设目标

  县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符合汉寿实际的“统一指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县乡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和“管养分离”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指导、主体负责、生产人实干”的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2、建设公路管理养护队伍

  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贵,依据“管养分离”思路,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专职机构

  交通局承担县农村公路养护指导工作职责,负责县级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工作。县路政大队负责县级公路路政巡查及管理职责,承担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指导工作。各乡镇公路养护管理站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指导工作,负责乡、村两级公路路政巡查及管理、养护管理及日常巡査工作

  各乡镇、行政村管养的农村公路,主要是由乡镇分段委托村级负责所明确的专人,承担该路段路面保洁、路肩培护除杂、排障等日常养护工作。大中修工程通过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队伍实施。

  3、增加养护资金投入

  目前养护资金只有国省补助、县配套、乡镇自筹,每公里投入远远不够。按照目前养护情况,要达到养护标准县道每公里养护投入不低于3万元/年,乡道不低于1.5万元/公里,村道不低于8000元/公里,而实际投入不到三分之养护经费的不足,制约了养护工作的开展,因此,需增加养护资金的投入,市级财政也给予补贴,并建立每年调幅增长的机制,以满足养护需要

  4、完善年度绩效考评机制

  完善县、乡(镇)、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县政府已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納入对乡镇绩效考核的内容,并要求各乡(镇)政府建立对村的养护管理考核机。推行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浮动定级制度。根据年度养护工作考评结果,实行养护质量等级浮动,补助资金同步调

  整。实行定期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起到奖勤罚的作用,确保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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