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身携带着一块玉。

  浅青色,圆环状,用一根青绿丝线穿着,挂在脖子上。

  这块玉,一无实在价值,二也不是贵人相送,没有情义。是在蓦然的某一日,我读到书上一句话: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觉得颇为文艺,一时心血来潮,在杭州的一家玉器店里买到,砍价后250元,数字吉利,傻有傻福。

  我是个擅长丢东西的人,尤其丢人。然,半年过去,这块玉竟还安好地垂在我的胸口,或许真的冥冥中真有点缘分。

  玉不去身,也说明我还算个君子。

  介绍玉器的书写:孔小边大,名叫璧。然而我这块璧,只有拇指般大小,估计只是和氏璧的零头,便唤它“迷你璧”。

  《周礼》讲说,祭天用璧,祭地用琮。

  阿城先生的《洛书河图》写古代的巫祭天之法,大意就是透过玉上的小孔对着天空。我时常趁阳光好的时候,举起这块“迷你璧”效仿,会看到澄澈的淡绿色里有一块半透明。注视许久,似真能被那抹混沌吸引,似开天辟地前的宇宙,一股力量在其中酝酿。

  后来读《诗经》,被里面纯致的单纯感动,“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

  你来看我,我把这块杂玉送给你。含蓄得那样简单,短句藏着一份真诚,一份害羞。

  新石器的时代的玉石,并不是什么珍贵的宝石,那时的玉器,不过是简单的一个饰品。明清时期玉价大涨,是那个时代的LV。

  忽然间,我对这块二百五的玉感到一份厚重,脱下了价格的包袱,它终究还是块玉。就算是“杂佩”,我也会好好戴着。

  时常就这样,把它放在手心,感受它的温凉与朴实。据说好的玉摸上去,滑腻不留手,我这块二百五,摸上去吭吭哧哧,摩擦力十足。孔子讲,“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样翻来覆去地抚摸,揉合,将身体的人气注入山石的灵气,成为一份羁绊。

  异国他乡,手里握着这样一份熟悉,也是很浪漫的事。

  曾有人讲,这块玉,一不奢华,二不古旧。不奢华,整日躺于手心,早已是我的掌上明珠;不古旧,执子之手,就这样陪着它慢慢变老。

  古人讲,玉有七德: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廉而不刿,行也。折而不挠,勇也。瑕适并见,情也。扣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其止辍然,辞也。

  握着这块玉,每日切磋琢磨,每日温习七德。提醒着自己,士有所为,有所不为。

  想来如今的人,能做到“温润如玉”一般的“翩翩君子”,应该少之又少。旧的信仰已被掀翻,新的信仰尚未形成。消费成了这个时代最大的信仰。

  出新了,就换掉。换掉房子,换掉车子,换掉爱人。不满意了,似乎总可以找到替代之物。

  风度翩翩的胡适,一身西装皮鞋,都是每日勤洗,那个礼帽更是戴到了入土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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