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河北省企业职工病假工资的标准问题,最低标准应该是什么?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市劳动保障局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从法律上,可以规定病假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或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是一般会为其基本工资的80%,否则的话,企业过于苛刻,会造成企业与员工关系背离,员工对企业的感情缺失。
综上所述,执行岗位制度的企业,其中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应为其基本工资。不足之处,敬请赐教,如有需要,可以发邮件联系。gnan123@126.com
二:2013劳动法病假规定在第几条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2015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法只是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具体如何支付是用人单位自主权,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四:廊坊市参公人员病假条例
没有廊坊市参公人员病假条例,请参考 《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冀人发[1998]296号
随着近几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和福利工作的改革,现行的病、事假生活待遇政策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暂做如下规定: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休病假的,应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二、机关单位实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百分之八十计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百分之九十计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百分之七十计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百分之八十计发。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百分之九十计发。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活工资)减发或者不发,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内部搞活分配的办法自行确定。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活工资)发放的比例,由单位本着适当照顾的原则自行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的方可以恢复工作;两个月内能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五: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吗
医疗期时间和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系的,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享受医疗期工资,如果是重大疾病可以享受医疗救济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数可以参考当地的《**省工资支付管理规定》里面的标准。例如《河北省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第22条,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1.医疗期的确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 累计病休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伤假期工资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病假及医疗期的问题
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病假第一天即开始计算医疗期, 而且是累计计算;
医疗期结束以病假时间的计算为基准, 如工龄满一年的, 则以三个月为限, 若病假累计计算为三个月, 无论是否仍继续病假, 医疗期都结束。 若仍不回来上班, 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不发放工资。
医疗期结束以后, 如果员工仍不能回来上班,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2015年国家有关教师病假请假规定
一、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三、因此所说情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
八:病假工资扣除有法律依据吗 30分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是必须支付病假工资。
即病假的这几天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数可以参考当地的《**省工资支付管理规定》里面的标准。例如《河北省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第22条,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日工资计算:
应出勤天数=当月的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休息日天数
(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应出勤天数=平均日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