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构成有哪些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包括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构成覆盖全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建立的?

1、我国的养老保险以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经历了几十年风风雨雨,其发展可概括为四个阶段:1951-1965年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阶段。该阶段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主要工作是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1966-1976年是养老保险制度严重破坏阶段。当时中国社会保险事业与全国社会经济文化一样遭受到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制度停止,相关负担全部由各企业自理,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断。1977-1992年为养老保险制度恢复和调整阶段。在十年动乱结束后,我国采取渐进的方式对养老保险进行了调整,恢复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调整了养老待遇计算办法,部分地区实行了退休费统筹制度。1993年到现在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创新改革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创建了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改变了计算养老金办法,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和实施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最终基本建成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2、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区别?

1、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母制度,它包括一系抚关于社会养老问题方方面面的制度和规定;

2、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框架下的子制度,它仅是就老年人基本生活收入来源的制度安排;

3、社会养老保障框架下的制度还有养老组织形式上、养老医疗上的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

四: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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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或单位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者在老年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力队伍后能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和完善。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城镇现行制度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亥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六: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介绍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济转型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养老保险》讲述了: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与全社会各个方面有密切联系的复杂系统。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和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处在逐步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

七:我国法律对个人养老保险规定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八: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简介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济转型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养老保险》基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结合中国的国情,并参考一些其他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经验,探讨了在经济转型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风险与难题,同时就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提出了一些新观点、新理念、新方案及相应的政策建议。全书共九章,主要内容分为如下四部分:第一部分(第1、2章):文献述评及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其中,第1章对国内外研究概况作了述评,对《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济转型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背景、内容、研究方法等也作了说明;第2章分析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内涵、社会养老保险思想的演进。该章重点对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家政治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两大主要学术流派的相应观点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第3~5章):国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验及中国的实践。其中,第3章对国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及改革进行了比较分析,该章重点讨论了新加坡的多功能中央公积金养老制度和智利的私营化完全基金积累养老制度改革;第4、5章首先介绍了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并指出中国正面临“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及养老压力,研究了中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行“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的缺陷(第4章)以及在中国社会经济转型期间农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第5章)。第三部分(第6—8章):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研究。其中,第6章对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现行的财务机制模式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基于政府责任的转制成本消化主渠道的建议,架构了“小统筹大账户”的财务机制方案;第7章针对中国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提出了社会养老保险多层次弹性制度方案;第8章基于复杂系统综合评价理论,提出了社会养老保险综合评价方法,创建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平台。第四部分(第9章):全书小结及进一步研究展望。该章回顾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及观点,并认为在企业年金计划、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经济影响等领域尚存在着巨大的研究空间。

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和对策是什么

我国目前老年人的基本养老现状是:一、居家养老,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以家庭为中心,靠子女亲属养老;二、社会养老,城镇和农村均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养老(指各级民政部门开办的敬老院、福利院,属于国家出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开办的养老机构、托老所等(属于自收自支性质);三、民间养老,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开办的养老院等,有养老意愿的个人进行选择。一般这样的养老院收费较高。

对国家养老现状的建议:

一、建议国家财政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各地的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比如,多建公立养老院,扩充养老院服务人员,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等。

二、允许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入养老设施的建设上。但是应该给予他们减税或者扶持的政策。且在审批的各类环节予以保障其畅通、便捷和快速办理手续。

三、鼓励更多的各类商业保险公司(包括国内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开展养老险业务,鼓励公民个人除基本社保外,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商业养老保险,并将缴纳的保险费在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四、建议全国居民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已基本养老为基础,根据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工作年限,发放不同比例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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