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投靠落户政策

一:厦门户口 再次迁入条件

如果你的直系亲人在厦门没户口的话,又没房子的话,迁回来就很麻烦了.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   第138号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刘赐贵   2010年6月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迁移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   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按照《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和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   户口迁移应当优化人口结构,适度扩张人口规模。迁移入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从宽,迁移入户思明区、湖里区适当控制,迁移入户鼓浪屿从严控制。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侨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迁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户口准入条件   第五条 本市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驻厦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符合本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六条 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其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七条 来本市创业、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八条 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 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满规定年限;   (二)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规定年限;   (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拥有符合规定的住所;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 经批准成建制迁入本市的单位,其干部和工人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二条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国内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投资者本人、直系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三条 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的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四条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五条 新生婴儿申报落户按随父或随母的原则办理。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按规定申报出生户口。   第十六条 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余下全文>>

二:今年登记结婚老公是土生土长的厦门户口。户籍可以马上迁入投靠老公吗

不能,岛内要结婚后五年,岛外结婚后三年。

当然,如果你有一定的学历或者职称,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直接把你的户口引进后挂到你老公的现有户籍本上。

三:外地户口投靠厦门亲戚朋友家,需要哪些证件?

要看什么情况,如果你现在的户口是厦门的集体户,则可以挂靠在厦门的亲戚朋友家,前提是人户一致的亲朋家. 如果是纯粹的外地户口的,则不能挂靠到厦门的亲朋家里,除非是直系亲属,或是夫妻才可以. 另外,通过买房落户的话,跟你所买的房子是哪一年建的,和房子大小有关系.04年之后建的房子,得达到150平米才能落户. 另外,岛外的集体户不能挂靠在岛内的亲朋家里.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阀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余下全文>>

四: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问题

可以投靠。不过要你父亲满60周岁,你母亲满55周岁。要你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你跟你父母的亲子证明(你父母那里办)。你厦门岛内有户口,那就不用房产证。要是岛外的,那就一定要房产证。思明的在思明办,湖里区的在市政服务中心办。

五:父母投靠厦门子女后有什么好福利,买房落户时可以母亲一起迁过来吗?

第一,可以享受厦门便利的条件和好的医疗。

第二,现在买房都不带户口了,如果是16年以前购买的房屋达到落户条件有落户名额的,应该是可以的。

六:老公宁波户口投靠厦门户口老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七: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在厦落户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你好!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2015年3月1日起,登记为厦门市户籍人口时间和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的才可以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符合条件的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父母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4、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有帮助还请采纳,谢谢!

八:我是厦门户口!女儿是外地的!她可以投靠我吗?

一要看你女儿是否成年,二要看你当时是通过什么方式落户的,三是你户口进厦门多长时间了,四是,你女儿是否有齐全的证件。

九:我的户口已经签到厦门,小孩的户口要多少能投靠进来

第一,你当时通过什么落户的,是人才引进,购房,还是暂住证和社保满一定年限。如果是后两种,岛内需要五后,岛外需要三年后才能投靠。

第二,你孩子的户口是否已经在外地上了。如果没有上,可以直接落;如果已经在外地上过户口,参考第一条。

十:外来户转厦门户口怎么弄

外来户转厦门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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