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病假工资

一:请问深圳市新劳动法的员工病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假期工资㈠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

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二:在深圳病假工资怎么算的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那劳动者可以无期限的请病假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者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病假时长。也就是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病假工资,广东深圳请短期病假期间,有工资吗

你好!员工病假期间,公司需按规定支付相应工资。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按本人总工资的60%支付,若该部分金额低于最低工资80%的,至少须按2030元*80%的标准支付。

以上,望采纳。谢谢!

四:2016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支付办法,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深圳企业员工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1,病假期间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六:员工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1、计算出每天的工资。2、病假四天只发放80%。3、月工资减去四天的20%,就是应该发放的工资。4、如,月工资为2000元,日工资为2000元÷21.75天=91.95元。四天病假只发放80%,4天工资为367.8,只发放294.24元,即,当月应扣除73.56元,该员工工资当月应发放2000−73.56=1926.44元。

七:请问在深圳也是一样吗?十年以上病假工资是怎么算的?

十年以上职工患病医疗期间的工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放。

八:员工因病请病假一个月,病假工资应该怎么发的呢?

就我所知,病假工资在各地有完全不同的标准。上海比较复杂,规定也最细致,是根据职工工龄和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深圳是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不考虑工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3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江苏和北京的规定是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7条)。基本上,全国各地的病假工资规定就是这三种类型,但具体的规定都有些出入。所以,你最好打本地的12333询问当地的政策,如果你在上海,我可以详细地告诉你上海的政策,非常复杂。 至于福利,在我的印象里,没有那么具体的规定,我自己操作的习惯是看福利的性质来定,比如饭贴、交通贴,这是公司针对上班给与的补贴,病假期间一般停发,但是针对员工长期工作给与的福利,比如过节费、公司周年庆之类,那是应该要给的。

九:深圳关外的病假工资是怎么算的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首先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首先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病假期间也就是医疗期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条例》规定,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如下: 工龄 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 不满2年 60% 满2年不满4年 70% 满4年不满6年 80% 满6年不满8年 90% 满8年及8年以上 100%

求采纳

十:我住院请了一星期病假、我月薪是3500元、公司按天扣了我六天工资841元。我想知道按深圳劳动法来算

你拿的是固定工资么,如果是3500/21.75=137.93就是你每天的工资,如果你请事假就是按这个标准扣,如果是病假前提是有病假条交给公司,一般会发60%的工资,也就是扣40%。

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4-09

来源

:

劳动法频道

病假工资的计算,

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

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是病假工资的计

算系数。

1.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

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

(

职位

)

相对应的工

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

(

工资集体协议

)

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

按集体合同

(

资集体协议

)

标准确定。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

(

职位

)

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

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

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

6

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

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

2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

计发

;

②连续工龄满

2

年不满

4

年的,按本人工资

70%

计发

;

③连续工龄满

4

年不满

6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80%

计发

;

④连续工龄满

6

年不满

8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90%

计发

;

⑤连续工龄满

8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100%

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

6

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

1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40%

计发

;

②连续工龄满

1

年不满

3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50%

计发

;

③连续工龄满

3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60%

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

数确定后,

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21.75)

×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4-09

来源

:

劳动法频道

病假工资的计算,

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

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是病假工资的计

算系数。

1.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

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

(

职位

)

相对应的工

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

(

工资集体协议

)

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

按集体合同

(

资集体协议

)

标准确定。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

(

职位

)

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

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

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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