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会议制度

一:校务内容有哪些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行政管理公开

1. 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公开

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准确的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教工思想的先进性和时代性。 2. 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工作计划公开

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学校工作计划要广泛听取教工的意见,做到目标具体,规划实际、计划落实,做到教工人手一份,心中有数。 3. 各类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公开

制度、方案的制定过程公开,制定内容公开,具体实施、导向作用、能量化,做到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修改完善。 4、岗位、职责公开

(1)校长、副教导、教科室副主任的职责公开明确、互相协调、能形成合力。 (2)学校党支部的分工及职责公开。 (3)工会、团队、后勤的职责公开。

(4)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开。 (5)教研组长、值周教师、班主任工作和职责公开。 (6)任课教师、工人的职责公开。 (7)服务人员、临工的工作职责公开。 二、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公开 1.职评工作公开

(1)公布本校职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教育局批复的)。 (2)公开当年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 (3)公开符合晋高一级教师的人员名单。

(4)公开当年局下达到校的高级、中级职务岗位数、指标数和本校缺岗位人数及新增设的岗位数。 (5)公开评审程序。

(6)公开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有关个人佐证材料。

(7)公布校职评组通过的拟晋升职称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2. 校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公开 (1) 选拔的职务和人数公开。 (2) 当年公选职务的条件公开。 (3) 竞选人员单公开。

(4) 选拔程序(笔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公开。 (5) 公布局公选领导小组通过的拟任职务人员名单。 3. 评优、评先工作公开

①公开局下达到校的各类优秀指标数。 ②公开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③公开推荐人员的优秀事迹佐证材料。

④公开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上报的优秀人员名单。 4. 教师调动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公开

①公开学校经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学校需求教师的人数和进人条件。

②公开在局下达的进入指标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并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进人名单,然后报教科局审批。

5、奖惩工资工作公开

①公开当年年3%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的条件。 ②公开局下达到校的指标数。

③公开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年3%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人员名单及有关佐证材料。

④公开各类规章制度和奖惩方案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学校财务管理公开 1. 收费管理公开(主要由陈智清、葛宗社负责) ①每学期开学前张榜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金额以及相关收费政策、文件字号等。 ②收费时做到“一证一据一册”;

③每期末公开分班结算清单,做到多退少补,学生和家长签字。 ④中途增加收费公开收费的依据、基础和标准。 2. 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 ①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公开

a、学校经费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略有剩余的原则。

首先确保教育、教学的必要经费;其次,合理计划奖励、福利费用、奖金分配,即办班收入严格按照青教计(1997)l号文件中1:2:7比例进行预算;再次,大型购置修理由财经小组审定,最后要建立购物验收制度。

b、学校经费预算做到财经小组初定,交教代会全集成员逐项审议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财经小组再次决定预算计划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c、每学期期末学校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广泛听取教职工对执行预算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

②学校经费管......余下全文>>

二:如何职业学校教学管理

第三节 教学规章制度

2-3-1、伊春林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计划、运行、管理、质量监控综合性规章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任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必须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一切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教学管理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生命,以育人为本的教学管理指导思想。

第三条 教学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教学规律,周密计划,认真组织,科学调度、监控协调好各项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形成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认真落实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规定的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文明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智育上方面做到理论知识以应知应会为原则,使学生在不同的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实践技能以熟练实用为原则,使学生掌握较强的职业技能,在体育上做到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健康的体魄、竞争的意识、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 教学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教学工作。

第六条 教务处是在党委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统管全校的教学工作。其工作职责见《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第七条 教研室是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在教务处指导下直接从事教学、教改、教研、科研工作的行政组织和基层教学业务部门,其工作职责见《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第八条 图书馆是在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学校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采购收集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并分编、收藏、借阅、图书信息传递等工作。其工作职责见《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第九条 教育科研督导室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工作,以及教学检查督导等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见《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三)、 教学计划管理

第十条 指导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制定颁发的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教学文件。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我校组织教学全过程的依据。目前我校各专业教学主要应该以省教育厅2008版教学指导方案为指导。

第十一条 实施性教学计划。主要是我校遵照教育厅2008版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或修订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1、我校实施性教学计划只能在指导性教学计划允许的范围内做适当调整,由教务处综合相关教研室的意见后,于学期放假前五周提出,经教学副校长在放假前两周批准后方能在下一学期开始执行。

2、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修)定,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以社会需求为目标的原则;坚持以培养学生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主的原则;坚持产学结合的原则。

3、为了深化教育改革,适应本行业、本地区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可试办改革试点专业。试点专业在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其课程体系、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专业技能以及各教学环节和专业办学模式可作重大改革。试点专业的教学计划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校长审定后报主管部门同意,经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试行。

第十二条 教学大纲管理。教学大......余下全文>>

三:小学学校新任教务如何安排教师

你好:

人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郝孟佳)今天,教育部发布2015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包括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 范区建设,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制度等。“要点”还指出,要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支持校外教育 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

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 查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 见》。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指导家庭教育。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制订风险管理办法

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 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推进国防教育。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改进美育教学 开足艺术课

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建立艺 术教育工作评制度。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工作。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等活动。

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寻找 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 划。推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 度改革。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重点支持薄弱环节

推动各地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前教 育动态监管。推动各地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建设。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推动义教均衡发展 提升学校品质

绘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态势图,定期通报各地均衡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 健全机制,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 学校建设政策,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化办学取得新进展。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

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 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开展高中创 新实验室建设和创新活动平台建设。

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

制订校企合作促......余下全文>>

四:小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实施教导方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

2.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协助校长室选配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3.组织管理教学工作。

①熟悉新课标的要求,会同教研组长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有计划、有目的的参加教研组的备课和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

②通过听课、检查学生作业、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召开师生座谈会及礌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③会同教研组长组织好各种公开教学活动,总结经验。配合师训处以多种形式培养教学骨干,对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给予教学业务上的具体指导。

④管理安排师范生的见习、实习及外来听课工作。

⑤组织管理好校本课程活动。

4.领导教务行政工作。

①主持日常教务工作,制订日课表、任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并督促执行。

②安排教师请假、代课工作,做好教师考勤、考绩工作。

③组织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的考勤、考绩、奖惩、操行评定和学籍管理及上网工作。

④组织好招生、插班、转学和六年级学生的毕业、升学工作。

⑤组织并督促教师搞好图书室、阅览室和学校教育、教学档案资料和各项统计工作。

⑥组织好本校参加县、市、省、全国各项竞赛工作,并作好获奖情况统计及奖状存档工作。

⑦收集各项教学资料、数据,教师业务档案资料,及时建档,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造好学校年度总表及各类教学报表。

⑧传达上级各类通知,安排好学校的各项活动。

⑨做好双周工作会议记录并及时上网。

五:小学教务主任的职责

教导主任职责 一、岗位目标: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学校教育、教学的参谋和助导,在校长的指导下,加强和改革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具体制订、实施学校各项教育、教学计划,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二、岗位职责 1. 协助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小学教学大纲》。制订教导处具体管理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学校教学任务,努力提高素质教育质量,期终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建立学校教学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和各种常规要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负责学校教学的具体组织领导工作。指导、检查督导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情况,定期检查教师的备、教、研、改、辅、考评工作和学生的作业,制定学校的陪优补差计划,要求教师要根据自己的班情和学科制定出每位教师的培优补差计划,教导处要了解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开展课外科技和学科小组活动。 3. 制定并实施全校教育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审查,批准各教研组制订的教研和教学工作计划。指导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公开教学,不断提高教师群体的教学水平,坚持经常性听课,并做有计划培养青年教师,每学期重点指导1—2名青年教师。 4.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有计划得组织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教改理论,安排好教师的理论、文化进修和基本功训练。 5.配合学校少先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生产劳动的组织安排及学生的体育、卫生工作等等。 6.制定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领导教研组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科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验,进行教育教学科研,探讨教学规律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途径,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教学工作的措施。组织安排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质量。 7. 组织和指导教师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制订个人三年规划,发挥新老教师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8.在期中、期末组织各科统一考试,检查教学效果,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学生的知识质量,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9.负责教学行政工作。包括:招生与编班;安排任课教师,编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行政历;组织期中、期末考试;综合统计各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考试成绩;处理学生的生留级、借读、休学、转学等事宜;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指导学生升学和就业,购置全校学生的教科书,指导有关同志搞好实验室、档案室、电教室和图书室的建设,加强教学设备、器材、图书等资料的添置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10. 领导班主任工作。指导各班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指导班主任做好操行评语的评定工作;做好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协助校长和班主任召开学生家长会;指导少先队的工作。 11. 在校长指导下,具体做好教师进修的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 12.负责学校的书香校园建设工作,每学期制定计划并认真执行。 13.及时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 14. 树立以校为家、廉洁奉公、勤俭办校、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思想作风。

六:标准化小学的标准是什么

朋友,你好。定 这是小学标准化学校评估细则,各个地方的评估细则大同小异,希望我的回答能使你满意!

记得给分哟!

1.学校布局 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生均用地、运动场及绿化面积 ①生均占地面积:城区学校12、18、24、30个班分别为:18.1、14.81、12.59、11.11平方米;农村学校≤12、12、18、24、30个班分别为22、18.79、17.57、15.45、14.68平方米(2分);②生均体育场地不低于2.3平方米。其中6个班、12-18个班、24-30个班应分别设置60米直跑道、200米、250米、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每6个班有一个篮球或排球场(1分);③生均绿化用地不低于0.5平方米(1分)。

3.教学用房 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4.生均建筑

面积 ①生均校舍面积≤12、12、18、24、30个班学校分别为7.4、6.6、5.8、5.4、5.2平方米(2分);②寄宿制学校生均宿舍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1分);③生均食堂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1分)。

5.校舍设计 校舍设计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划》要求,校舍安全,无D级危房。

6.功能室配备 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7.实验室及仪器装备 ①学校有科学实验室,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规范》的要求(2分);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湖南省小学教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基本要求”(2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达到“选配要求”标准。

8.体艺器材、信息技术装备 ①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体卫艺器材,达到《湖南省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规定标准(2分)。②信息技术教育设备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学校有45台计算机室一间,实现“校校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校园网,实现“班班通”(2分)。

9.生均图书量 ①生均藏书20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标准的1%(2分);②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报刊数量达到省合格学校要求(1分)。

10.生均经费 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到位,并保持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到2010年达到300元/年国家规定标准,。

11.经费管理 规范公用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和偿还教育负债(利息)等方面的开支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12.

班子

建设 ①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新任校长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1分);②在职校长每五年接受一次提高培训,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1分);③班子成员精干贤能,结构合理(2分)。

13.

教师

配备 ①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分);②按要求配备学历合格的专任教师(规模较小的学校小学科专业教师可以兼任)(2分);③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600人以上学校配备保健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1分)。

14.

师资

建设 ①教师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遵守师德规范,关注学生成长(2分);②学校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注重教师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2分)。

15.队伍建设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1分),教师聘任制(1分)和岗位责任制,每个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责任人(1分)。

16.

校务管理制度 ......余下全文>>

七:事业单位(学校的)工勤编制的工人的顶岗和法定节假日休息问题~

这个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的,不大相同。找了一些,你自己参考下吧。最好咨询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编外聘用员工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学校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劳动人事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界定。

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学校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实行自主用人,不在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非在编)、不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工资由学校自筹经费支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学校急需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教师分为合同制聘用教师和代课教师。

第三条 指导思想。坚持“按需设岗,控制职数,公开招聘,严格考核,依法聘用,合同管理,按劳取酬”的原则,以大力推进学校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合同制为重点,逐步建立学校编内和编外人员结合,固定和流动人员互补的用人制度,努力形成一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学校人事工作和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学校自主用人转变。

第四条 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属学校的教职工。在学校工作期间,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参加学校有关会议、集会和活动;同等享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选先进和优秀的权力;享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工会入会手续,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的权利和福利;聘用人员的人身权利和经济财产权益受法律和学校的保护。

第五条 聘用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及相关管理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岗位职业技能,执行工作安全规程。

第六条 实行合同管理。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聘用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只适用于编制外聘用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编制外聘用员工是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学校领导兼任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及负责人事工作的副主任、监察主任兼任招聘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第十条 招聘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拟定编外聘用岗位和职数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工资待遇、报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按照校务公开制度,公布学校决定的用人制度和岗位职数等,发布招聘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三)组织报名、考试、面试、考核和考察工作,写出聘用人员的综合材料,提出推荐人选,明确岗位职责,提出薪酬待遇标准等建议,提交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与受聘人员协商合同内容,起草聘用合同书。协助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做好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对聘用人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公正合理地处理、裁决争议的问题。

(六)协助用人科室(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对工作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价,提出续聘或解聘、辞退的建议。

(七)指导用人科室(部门)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

(八)检查和督促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的落实执行情况。

(九)不断研究和建立适合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不断改进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聘用人员队伍。

第三章 聘用

第十一条 学校招聘人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个人推荐......余下全文>>

八:诸暨市城东实验小学一年级三好学生名单

二, 入 学第三条 所有适龄儿童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一年级新生名册由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新生即取得学籍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基〔2007〕7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小学学籍管理,规范小学办学行为,满足初等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础的常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同时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各地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及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福建省教育厅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教育 小学 学籍 管理 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管理,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本《办法》按学校管理的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校长负责组织实施.二, 入 学第三条 所有适龄儿童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一年级新生名册由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新生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第四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第五条 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第六条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等义务教育的,可以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保留学籍.流出学生需返回户籍地,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余下全文>>

九:河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和保障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巩固我省初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依法举办的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 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招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本服务区内完成初等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最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15周岁。对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应持入学通知书至迟在开学后一周内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第四条 完成初等教育的适龄儿童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入学或不能按时入学,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批准并备案,可免予入学或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应按时入学。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备案,并协助当地政府动员学生入学,或由政府对学生法定监护人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其送学生入学。第五条 已完成初等教育的、有学习能力的11—17周岁流动儿童,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借读学校。经同意后,持借读学校复函回原学校登记并开具借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可邮寄),按流入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第六条 初中学校原则上按45人编班,最高不得超过54人(包括转学、借读、复学等学生)。初中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考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第七条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学生注册和变动手续。学生变动包括转学、留级、借读、休学、复学、退学、辍学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上报情况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本市学生注册和变动情况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第八条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十条 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按时到校和离校。第十一条 对学生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学业成绩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教育部颁发的《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和内容进行考核;体育成绩按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进行考核。第十二条 学业成绩的考核分平时考查和定期考试两种。平时考查主要包括:课堂提问、作业检查、实验报告、单元测验和劳动实践等,由任课老师负责,可随堂进行。时间不宜过长,次数不宜过多,由学校严格控制。定期考试每学期最多进行期中、期未两次考试,逐步做到每学期只进行一次。各年级在学年结束时不单独进行升级考试。所有考查、考试内容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考试要有重点,要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方法要灵活多样,可根据学科特点和要求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方式。第十三条 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学生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各学科成绩,以平时考查和期中考试占该学期成绩的40%;期末考试成绩占该学期的60%。上学期和下学期的成绩在本学年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初中学生学业成绩也可采用等级制,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余下全文>>

十:九年义务教育中周末补课且收费是否合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已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地方,免收小学、初中阶段学生的学杂费,除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及住宿学生交纳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交纳课本费。未实行免学杂费的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按照“一费制”政策交纳有关费用。

根据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的普通高级中学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学校收费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应交纳学费,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交纳住宿费,择校的学生应交纳择校费。高等学校的学生应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制定学校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学校的收费项目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任何部门或单位都无权自行制定学校的收费项目。

制定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三个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什么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主要原则、规定有哪些?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中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与舆论的监督。目前,90%以上的中小学校和95%以上的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情况较好,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了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学校也确实存在教育收费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006年,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清理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与舆论的监督。未向社会公示的,不得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哪些内容、意义和作用?

2003年5月,经国务院和中央纪委批准,成立了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参加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下设联络组和办公室,在教育部办公。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司局级干部组成;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和统一指导。它的建立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从根本上对教育乱收费进行综合治理,有利于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标志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态势。

从实践看,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每年都召开有关会议或下发文件,统一部署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大了指导工作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区)也相应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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