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内谈话制度

一: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哪些

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

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

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

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

、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

、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

、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

多”、“多对多”的方式。

3

、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

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

、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

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

谈。

6

、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

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

、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

、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

、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

题的根源。

4

、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

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

、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

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

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

、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

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

、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

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

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

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

、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

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

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

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

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

、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

言过其词、恶......余下全文>>

二: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

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

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

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

、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

、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

、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

多”、“多对多”的方式。

3

、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

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

、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

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

谈。

6

、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

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

、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

、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

、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

题的根源。

4

、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

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

、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

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

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

、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

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

、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

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

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

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

、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

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

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

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

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

、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

言过其词、恶......余下全文>>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的谈心谈话制度,是指什么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四:规定,要坚持党内什么,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

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二)有信访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

(一)有信访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

(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

(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

(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

(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余下全文>>

五:六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要坚持那些制度1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三会一课”制度经过发展完善,已经成为党的一项重要组织生活制度。新形势下要继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实内容、创新形式、细化规定,使之更好发挥作用。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任何党的组织和党员,都要按时召开和参加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不能搞特殊、搞例外。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是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员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有效形式。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在党组织与党员、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为促进同志之间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提供平台和保障。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要出于公心,有求团结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要讲究方式,增强针对性,根据不同人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方法。通过谈心谈话了解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党员队伍管理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性、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请示报告制度对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余下全文>>

六:党内政治私生活规定的谈心谈话制度是指什么

主要是关于班子成员之间4风问题,指出对方的问题,和对方给自己提的4风问题,和如何整改

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余下全文>>

八:怎样发挥党内谈话制度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

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主要是指需要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或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需要及时批评教育,包括查清后可以给予轻处分。以往有的纪检机关往往把目光聚焦在查办大案要案上,疏于日常“小线索”的“深谈话”,直到有的干部“问题成堆”才“算总账”。各级纪检机关转变思想观念,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把职能转到抓纪律上,把工作重心放到日常监督执纪上,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条例》第三十一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践经验,明确规定:“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

谈话、约谈是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思想性,还要有艺术性。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掌握相关政策,掌握谈话对象特点,掌握其心理变化,提高谈话的针对性。谈话不能走过场,要谈到心里去,出以公心,态度诚恳,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其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必要时可要求其就有关情况或整改的问题书面作出说明或报告。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反映问题并不严重的给予了结,对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一致的要进一步核实。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政治性、政策性极强。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综合研判,对职责范围内的要分类处置,对属于地方和部门管理的干部问题线索要移交处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函询结果要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上交,有的还要让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被约谈函询的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深刻认识到这是组织给的机会,严肃认真对待,诚心诚意和组织交心。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认真梳理,向组织讲清楚。存在问题的,要主动承认、及时改正,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于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无故不回复组织函询,追查反映问题人员甚至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九: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哪些谈话

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

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

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

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

、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

、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

、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

多”、“多对多”的方式。

3

、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

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

、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

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

谈。

6

、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

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

、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

、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

、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

题的根源。

4

、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

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

、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

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

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

、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

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

、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

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

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

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

、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

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

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

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

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

、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余下全文>>

十:坚持党内什么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

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

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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