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处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这是我的一篇公文处理的培训讲稿,发给你,希望有用。
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对于依法行政关系十分重要。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就一定要加强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的要求主要是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印发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等几个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
简要摘述内容如下:
一、公文种类:略
二、公文格式
规范的公文格式不仅有利于体现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严肃性,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一份公文中的要素主要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 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下面,对公文各要素和标识作一简单介绍。
(一)眉首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
1.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根据开发区实际,一般情况不标注。
2.紧急程度。急件公文分为“特急”、“急件”两种。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3.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字组成,如“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等。对一些特定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X15mm。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4.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区管发〔2009〕2号”,“区管发”指发文机关代字,“〔2009〕”指年份,“ 2号”指发文序号。整个意思就是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在2009年发的第2号文件。标识位置在红色反线上4毫米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代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5.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
(二)主体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附注等要素。
1.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公文标题是文件内容的高度概括,文字要求准确、简要、......余下全文>>
二:公文处理最重要的要求是什么
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四点。
三:公文处理的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四:公文处理中办法与规定的区别
1、‘条例’‘规定’‘办法’等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只是名称不同,也许还可以叫其他名字吧——那不最后还有个“等”字吗。
2、“行政法规”是专指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而“法规”一词,我认为是泛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不是专业用语。
补充回答:
1、首先,在字面上“法规”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不同的。根据《立法法》,法律(泛指)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规”。
2、有个例外——《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这里真的用了“法规”喔。但,根据本条所在位置,我认为它仍属于“地方性法规”而不是一种单独的法律形式。哈哈,,,我刚刚注意到了这个。为了回答你的问题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你不是在考试吧?
3、举两个证明“泛指”的例子
五: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公文共有几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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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一、严格把握程序 提升公文处理水平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从起草到完成它的现实效用,最后立卷归档,都要经过若干必不可少的工序,这些工序组成一个先后有序、环环相扣、首尾相连的整体,这就是公文的处理程序。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把握公文处理程序。
(一)严格办理程序,确保公文处理形式规范
公文办理准确是公文质量的基本要求,也是第一位的要求。如草拟和审核公文,从思想内容、篇章结构、遣词造句到标点符号,都必须严格把关,杜绝差错,任何一个细微的差错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和被动。特别是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文秘人员,起草校核公文时,要紧贴领导思路,撰写的公文要充分体现意图,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执行领导的决策部署。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把握时效要求,任何一件公文的办理都有一个期限,有的甚至有一个最佳办理时机。公文处理工作要善于把握时机,抓住“火候”,既不能延时误事,也不能盲目超前。近几年来,我们积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科学、便捷的公文处理流程图,确保公文处理的每个环节紧密相连,及时、有效地传递政策。
(二)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公文处理内容科学
精简公文,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进入办文程序前,对文件拟制单位的文件初稿,把握好前置关口,做到制发的文件着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按照中央现在的八项规定要求,公文数量明显减少,提升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严格督办程序,确保公文处理效能提升
平时工作中,总会遇到“三重一大”以及上会讨论过的事项等问题,涉及此类问题,对工作的进展和进度,开展督办工作 ,确保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以求实、精简、高效的原则提供公文处理水平
(一)处理公文要务实
求真务实是公文处理工作一贯的作风要求,在公文处理的条例里面,就有明确规定,比如行文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文的起草要求讲实话,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措施办法切实可行,明确主要责任部门,用准确和精简的词语去进行表达。这样才能够体现公文的严密性,方便各单位和员工对公文的理解,避免因行文问题而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同时公文的观点表达、思路结构清晰也能够摒弃空话连篇的不良文风。公文的审核与签发也是要注重依据、注重程序的,注重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与活动,防止出现流程错误。
(二)处理公文要精简
精简既是理念的总要求,应当贯穿于公文处理工作始终,也是实际操作具体的指导原则,应当落实到行动上,核心是精简数量、控制篇幅和提高质量。严格掌握文件的制发规格,可以以部门文件发的,不以公司名义印发;能以函件印发的,不以公司名义印发;对必须印发的文件,要注重公文的质量和实效。公文的行文代表一定的权威,将行文职权范围规定在比较小的范围之内,确定发文权限进行控制以免被滥用。
(三)处理公文要高效
效率是衡量一项工作的标准之一。对于公文的处理要求高效,是办公室职能不断完善的表现并将直接影响到很多相关的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公文处理流程是否规范,文书人员责任心,部门间的沟通都是影响公文效率的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紧急公文要格外重视,做到办公“零停留”;对于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及时退文重发;关注领导行程,及时提示领导批阅,做好催办和督办。并借助相关的处理方法,才能有效帮助提高效率。
三、文件办理过程中注意沟通与协调
(一)沟通协调的重要性
文件的往来活动中,有通知、请示、报告等文种,......余下全文>>
七:公文按照办理时限可以分为
(1) 按公文来源,可以分为对外文件、收来文件以及内部文件。
(2) 按公文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3) 按公文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
(4) 按发文机关性质,可以分为法规文件、行政文件以及党的文件。
(5) 按公文内容性质,可以分为指挥性公文、规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
(6) 按公文的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
八:我要写一个企业的公文管理规范,想借鉴一下其他私企的公文管理规范。
你可以去百度文库搜索这些资料
**公司公文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各项政策、规章、政令、业务指导性文件等及时、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机构、子公司。
三、定义
公文是公司贯彻各项政策、规章、政令、业务指导性文件的有效载体。包括:
1.以公司名义及以公司各单位(体系)名义下发的通报、通知、指导书、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等。
2.公司正式签发的高管例会及办公例会会议纪要。
3.以公司名义对政府机构或外单位发出的汇报、请示、情况说明、对外公函等。
4.各子公司正式签发的红头文件。
四、职责
1.签发权
1.1公司整体红头文件由总经理签发。
1.2以各单位(体系)名义下发的红头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发。
1.3子公司红头文件由子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子公司副总经理签发。
2.发文权:总经办/子公司综合办公室。
五、管理制度
1.公文的常用种类
1.1请示
请上级部门请求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1.2报告
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的询问用“报告”。
1.3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用“意见”。
1.4通知
1/6页
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上级的指示,要
求下级部门办理或者需要周知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1.5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的事项,用“通报”。
1.6规定/办法/制度
对下级部门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 “规定”、“办法”
或“制度”。
1.7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
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用
“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1.8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文件用“会
议纪要”。
2.公文的格式
2.1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
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2.2标题及主题词为3号黑体加粗,正文为小四宋体,段间距为1.5倍行距。
2.3公文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左侧装订。
3.公文的编号
3.1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文件编号
2/6页
3.2以公司所辖各单位(体系)名义下发的文件编号
3.3以子公司名义下发的文件编号
3.4文件字号右侧必须注明签发人姓名。
4.公文的下发流程
4.1公司及各单位(体系)正式发文必须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由承办部门负
责起草, 并填写《发文审批单》,承办部门负责人予以内容审核签字后送
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秘书审核。
4.2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秘书负责对文件内容、文字、格式进行审核。
4.3总经办主任对文件进行最终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发。
4.4签发人签批后,承办部门根据各级签批人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确认无误
后将文件签批版及电子版转总经办发文。
4.5如文件审核不合格,总经办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修改后
再报审。
4.6正式文件由总经办在文控专员统一授文号后正式下发。
3/6页
4.7如发文内容与其他部门有重要关联,须其他部门会签后再以承办单位名义
发文;如需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发文,在会签完毕后以主要承办单位文号发文,并在落款处注明联合发文各单位名称。
4.8在公司OA系统尚未......余下全文>>
九:密级公文的管理有哪些主要规定?
(一)印制。如需送外单位印制,应送保密部门批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印刷厂印制。(二)传递。在单位之间传递公文,应由办公室机要交通人员或机要通信局传递。如用传真机、计算机传输,须采取加密措施。(三)分发、传达。在发文机关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如需扩大须经发文机关批准。(四)复制。须经发文机关批准,密码电报不得复制。复印件应加盖复印机关戳印。复制件与正式件同样管理。(五)发布。需公开发布的须经发文机关批准。密级公文公开发布后,原公文即自行解密。(六)汇编。汇编密级公文,须征得发文机关批准。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七)销毁。密级公文由市、县两级党委办公室清缴和销毁。销毁密级公文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监销。成批销毁的,应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监销人到场监销。(八)光、磁秘密载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