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一: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出生证明现在规定是不能收费的。

二:小孩的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三:如果出生证明没了,原医院不在了,要怎么样补办出生证

1、96年以后出生的才可以补办出生证明,你当时没有补办,明显你现在办不了,但如果必须要出生证明。

2、可以直接找以前哪个医院给你开的原始的出生记录(也就是分娩证明),你没有或者没在医院出生,去任何医院花点小钱叫产科给你开个再盖个章就行。3、这样你的分娩记录及代表出生证明,因为中国以前没有这个出生证明系统,所有的都是这么办的。

四:我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丢了,怎么办?如果补办的话都需要哪些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五:2015年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新规定

不是用真实姓名生育,我应该怎么出生医学证明

不是用真实姓名生育,我该怎么办出生医学证明,帮帮我吧!

六: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出生证明补办要多久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材料与流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七:小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丢失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丢失可以补办,但补办有点麻烦。

你可以随带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孩子出生时的生育证明,到原办证单位说明情况,提出补办的要求,然后按他们的要求去做。

因为你们当时的出生医学证明是他们那儿办理的,因此,在他们那儿,应该留有办证时的相关资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八:出生证明补办手续是什么

新生婴儿的性别、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九:如何补办丢失的《出生医学证明》?

导读:大家都知道《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如果因某种原因丢失了怎么补办呢?希望下面的问章能帮您解决难题。遗失、被盗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重新领取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申请补发时範提交如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三)父母居民身份证;(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证明正文、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十: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怎么补办麻烦吗?

肯定很麻烦啊,可以一试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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