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规章制度

一:义工管理办法

义工协会管理规章

第一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协会正常运作,故修订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1、 所有会员有义务高质、高效完成协会所交予的任务。

2、 会员必须积极参与本协会的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向会长申报批准方可不到。

3、会内干部在要求参与的会议或活动中,若事先未请假或事后一天未向考勤人员补假(补假须经会长同意),而无故不到次数达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4、对于不遵守本协会会规或违反规章制度的会员视情节分别处以会内警告、留会察看、勒令退会、开除会籍等四种处罚。

5、会员在参加有关课程培训、会议及活动方面,若迟到、早退二次及请假3次计一次缺席,累计无故一次缺席予以会内警告,二次予以留会察看处分,超过三次给予勒令退会处分。因迟到或缺席造成重大比赛、活动等失误者给予开除会籍处分,凡一切被开除会籍的会员,报送校上级协会给予销案处理。。

6、凡参与本会期间受到会纪处分的会员(无特殊情况)视为自动退团。

7、凡未和协会协商而擅自退社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处理,并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第二章: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会各种认真负责,扎实肯干的干部,将在综合测评中评优并发放奖章。

第二条:对本会工作不能尽责,丧失工作热情或无能力继续工作的干部,经会长与各部长讨论决定后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第三条:协会干部的选拔本着重点培养和会员推荐的原则,择优选取任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协会的活动经费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的赞助、捐助,学校各级的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协会的运作。对于本协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颁行的财务制度。

第四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开一次。

第五条:本协会的所有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收支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账,账目清晰,帐据要相符。

第六条: 各部支出须经会长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财务部必须定期向会长报告财务状况和递交财务报表。

第七条:活动经费的开销由各部提交申请,经会长和各部长批准,会长签字后计划一定的经费,事毕将票据交由财务处核对保管。

第八条: 大型活动的活动经费预算须经全干会议民主投票通过。

第九条:经费预算中,必须写明使用项目各费用数额。

第十条:购买物品必须开据国家工统一的商业发票,否则不能报销。所有报销单据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记录和存档,方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协会内部成员若有偷取,侵占,私自挪用协会公共财产的情况,一经查出核实,开除会籍,并通报协会,给予严厉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会员,视其情节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会经费必须坚持节约、合理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等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本协会内部器材,统一由组织部与财务处负责人管理,协会内部器材只准本协会使用,原则上不外借。倘若借用,损坏由承借单位或个人负责修理或赔偿

第四章: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一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制度,定期或在开展工作之前召开全干会议商议决策。

第二条:各部门有独立召开部门会议处理协会部门事务的权利。

第三条: 定期或按实际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会员表彰大会。会员代表按相关规定组成。

第四条: 各部在具体实施某项活动之前,部长须向正、副会长上交计划方案,会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活动完毕之后,部长须向会长交工作总结,并由秘书处存档。

第六条:会长因事外出或不在时,由副会长代替会长行使权利,会长在时副会长则协调会长工作并抓各部思想工作。......余下全文>>

二:义工管理制度怎么写啊

第一条 为了规范息州义工协会的财务制度,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息州义工协会章程》等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财务组由2-3名正式义工组成,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财务组工作由管委会领导,受全体义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会计年度为半年一次:上半年为公历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下半年为公历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条 经费来源

1、会员费收入;

2、政府、社会的捐赠;

3、义卖所得;

4、利息收入;

5、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五条 接收捐款

1、专项捐款,即捐款人指定捐款用途的款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节余,征求捐款人意见后再做决定。

2、非专项捐款,即捐款人没有指定捐款用途或指定捐给义工协会的款项,作为义工协会的经费,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维持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其他必要的开支等。

3、开展服务活动时,主要应以物资的形式进行捐赠;如确有必要进行现金捐赠的,需经管委会决议通过;捐款后将受捐赠人的收款回执交由财务入帐。

4、息州义工协会接受捐款需向捐款人开具收款收据,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 会员费的交纳和用途

1、会员费按半年度收取,每人半年60元,于每年6月底和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会费交给财务组,领取缴费回执。

2、没有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者或有其他困难者,可向办公室提出免交会费申请,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后可免交会费;当免交会费事由消除后,应及时交纳会费。

3、会员费做为应急储备金,主要用于活动经费不足或其他必要情况;会员费的使用需经过理事会决议通过。

第七条 活动经费申报

1、正常全面审批活动经费的是会长。

2、大型活动经费支出应由理事会决议通过。

3、为了便于灵活开展活动,小额活动经费可由副会长和秘书长审批,并由审批人报会长同意。

4、物资采购需开具正式发票,经手人、审批人在发票上签名后交财务报销;较大数量的物资采购,经手人应有2人範上;活动经费需要预支的,由领队写借条预支。

5、在义工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中,经济确有困难的义工可申请车费等实际支出的补贴。

第八条 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帐款相符。

4、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财务公开

1、配合领队及时公布每次活动......余下全文>>

三:受助义工管理制度

、发展员

员社团基础发展员社团筹备工作首要任务社团发展员应注意:

1、社团应根据自身宗旨业务范围确定员入标准吸收员

2、坚持入自愿、退自由原则任何形式强迫企业等相关单位或入

3、社团吸收员应履行入程序包括员申请、社团筹备组批准、登记造册、颁发员证(社团立登记颁发员证)等

4、社团筹备组应于召第届员(员代表)前员名册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筹集资金

根据现行规规定立性社团必须筹集3万元资金其资金源必须合社团筹集资金由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具验资报告

三、落实办公场所

社团证实其拥办公场所应提供该场所所权或使用权合证明办公场所系捐赠应提交捐赠协议书社团办公场所设私寓所内与主管单位合署办公登记管理机关社团办公场所进行实核查

四、召员(代表)

完述工作社团筹备组应及召员(代表)应包括议程:

1、通社团章程(章程草案须事先经业务主管单位联络员签字认登记管理机关初审);

2、选举产社团组织机构选举负责(、副、秘书)定代表;

3、通社团费标准(费标准应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调整社团费政策关文件通知》(鄂民政发[2004]12号)文件精神制定);

4、通社团内部管理制度等

社团筹备组应于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立起6月内召员(代表)社团筹备机构召员(代表)应提前5工作通知登记管理机关并议议程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员(代表)必须2/3员(代表)参加其决议必须经员(代表)半数表决通效

社团员(代表)通决议必须记名式进行鼓掌、举手等式通社团员(代表)应制作议记录并保留代表选票等原始资料

五、申请立登记

社团筹备组完筹备工作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立登记申请立登记应提交材料:

1、立登记申请书(式二份)申请书要说明社团筹备程及筹备工作完情况;

2、业务主管单位具同意该社团登记文件;

3、员或员代表通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章程及《社团体章程核准表》;

4、《武汉市社团体费标准备案执表》及相关材料;

5、(理事)、副(副理事)、秘书、理事、务理事名单及员名册(名单、名册应相关员或单位基本情况及联系式员少于50单位员少于30单位混合员少于50理事数超员数或员代表数三务理事超理事数三副(副理事)超务理事数三(理事)、副(副理事)必须务理事选举产);

6、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或凭证;

7、填写规范、印章齐全《武汉市社团体申请登记表》、《社团体定代表登记表》、《社团体负责备案表》;党政机关、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原则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含社团支机构负责);特殊情况确需兼任必须按干部任免权限报组织事部门审批并填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表格均式三份)

8、员或员代表议纪要须载明理事、务理事及其负责选举产情况章程、费标准表决通情况;

9、(理事)、副(副理事)、秘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筹备期限

社团筹备组6月内未完筹备工作其筹备资格自取消必须停止筹备并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监督清退所筹款物;

款物清退交登记管理机关用于扶持发展同类公益性民间组织...余下全文>>

四: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 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 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禒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 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 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 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 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 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 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余下全文>>

五:义工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申请?

义工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多见于港台,在大陆称为志愿者。

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 : 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

如何申请成为义工 :

一、义工条件:

凡年龄在 16 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认可并遵守义工家园的一切规章制度者均可成为义工家园大家庭的成员。

二、义工分类及申请资格:

根据义工可提供时间和兴趣爱好的不同,义工家园的义工分为自由派和快乐派,具体内容和认证资格如下:

自由派义工 :每周抽出至少2个小时浏览义工论坛并回复您的信息,您不必 参加任何一个功能组,我们会在需要您工作时在论坛中发出公告召集您参加,请根据您的可控制时间参加,活动前您必须按提示信息报名和服从管理组的分配。当你的时间可以持续宽裕时您可以申请加入快乐派。

快乐派义工 :每周可提供5小时以上的时间用于义工工作,您需要选择下列适合您的组别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您派定的工作。当您的工作无法达到您当组组别的标准时您可以申请转组或转入自由派。

探访调查 组义工资格 :

1、同意提交自己的真实资料(包括:真实姓名 家庭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等)。

2、做事认真,能吃苦耐劳,有时间和精力接受义工家园的委托到指定地区调查指定人资料,核实其真实情况及捐助后的跟踪调查;

3、每周至少提供三小时的时间用于义工工作,主要工作方式为书写调查报告及上网在义工论坛与其他义工讨论工作。

信息收集组义工资格 :

1、同意提交自己的真实资料(包括: 真实姓名 家庭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

2、了解论坛的互动方式,熟练利用论坛方式发贴并能与其他人员交流。

3、每周至少有三小时的时间用于义工工作,主要工作方式为整理相应资料并上网在义工论坛发布信息。

4、有责任心,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或文档整理及文字处理能力。

宣传组义工资格 :

1、同意提交自己的真实资料(包括: 真实姓名 家庭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每周累计在线时间不低于 10 小时用于义工工作。

2、对义工家园有系统地了解,能及时解答网友疑问,引导讨论;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资料整理能力,按规定在网站及义工论坛发表关于纪实报道的文章和图片。

4、有一定的组织和策划能力组织义工活动。

5、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有效采用各种方式向大众宣传我们的义工组织,汲取多方面先进的经验完善我们的义工组织。

捐助物品管理组义工资格 :

1、同意提交自己的真实资料(包括: 真实姓名 家庭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每周累计在线时间不低于 6 小时用于义工工作。

2、熟悉使用 word 、 Excel 等工作软件;

3、这个组别需要你有足够的耐心和责任心整理各种捐助物品。

财务组义工资格(暂有管理组人员兼任):

管理组义工资格 :

目前管理组人员暂时由专门人员负责,待各组别工作顺畅后由各组别推荐人选产生。

六: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南京邮电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光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南京邮电大学光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志工部增设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志工部,宣传......余下全文>>

七: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如何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是目前高校志愿者发展的一触瓶颈。活动中要有人起带头作用,要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要严格服务时间的统计,作为负责人,建议看一个管理学方面的书籍。下面的表彰及处罚条例,你可以参考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泉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高校部表彰及处罚条例(试行)

2008-10-03 11:09:44|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订阅

第一条 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及处罚,规范泉州市高校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形成志愿者服务光荣的社会荣誉感,进一步激发高校青年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

第二条 表彰条件

1、积极参加高校部组织在活动,配合活动组织者组织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并积极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青年志愿者(会员)每人每学年至少不少于30小时的志愿服务的时间,青年志愿者干部每人每学年至少不少于60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

3、品质优秀,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4、与会员相处融洽,不搞个人主义,不拉帮结派。

5、不得私自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做出有损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事。

6、没有打架斗殴现象,没有受到学校严重警告。

第三条 表彰项目及名额

表彰项目设立“泉州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奖”(2名)、“泉州市青年志愿者先进高校干部奖”(5名)、“泉州市青年志愿者高校优秀个人奖”(10名)。

第四条 违规行为及处罚条例

1、 未经允许私自以志愿者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学校,给与警告处分。

2、 未经允许私自从事涉外活动的学校,给与警告处分。

3、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校给与警告处分,学校警告两次年底评优、奖时取消一半资格,学校警告三次取消本年所有评优奖励资格。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2、组织活动迅速、有效,会员积极性高。

3、对协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二、“泉州市青年志愿者先进高校干部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青年志愿者行列中,做出重大贡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对在协会工作表现积极,班级成绩优异者,经考核确定有资格评选为优秀团员及党的培养对象。

三、“泉州市青年志愿者高校优秀个人奖”奖获奖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累计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确保完成任务。

3、模范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符合条件的个人及集体写出事迹报告材料,交主席团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团委,视服务深度情况,分别采取光荣榜公布表彰、评优、加分、奖金等形式的鼓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五条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者,由泉州市志愿者协会统一发文进行表彰。

第六条 本办法于2008年7月0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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