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自查

一:如何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践行四种形态

推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周泽民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落实“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各级纪委的分内之责。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和纪委都要扛起政治担当,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规党纪严起来、立起来。

转变监督执纪的工作理念

查处干部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我们要‘既反腐败,更防腐败;既有霹雳手段,更有菩萨心肠’。所谓‘霹雳手段’,就是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除恶务尽;所谓‘菩萨心肠’,就是要体现人性关怀和教育关爱,让党员干部在容易出问题、刚刚出问题的时候,就能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

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防止和纠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简单理解为处理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把纪律检查局限于查办重大案件的倾向。。

改进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

必须不断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从严监督管理。

各级纪委内设纪检监察室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既查办严重违纪案件,又抓一般性违纪;既坚决拔除“烂树”,又管护好“森林”,监督检查所联系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同时,要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指标体系,把开展函询谈话、处理一般违纪问题、为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实际成效的工作成果纳入考核范围,积极发挥考评对运用‘四种形态’的导向作用。。

二:如何进行违纪存量工作学习自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深化“纪挺法前”,运用“四种形态”,遏增量减存量,重构政治生态》专题报告精神,坚持和弘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遏增量减存量,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平顶山市教育局早学习、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为下步工作扎实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党委带头学习领会

报告会结束当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报告会内容要点、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纪委的要求上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充分吸收、借鉴郏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局属单位减少违纪存量工作实施方案,并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形成教育特色,走在全市前列。

2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召开大会,就局属单位学习贯彻陈敬如书记报告会精神,坚持和弘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遏增量减存量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从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入手,深刻剖析了减少违纪存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讲述迷途知返、悔错改错、重建忠诚的正面实例,以及心存侥幸、欺骗组织、对抗审查的反面典型,进一步为大家解除了思想包袱、打消了思想顾虑。

3严明工作方法步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就局属单位减少违纪存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给出路“两个原则”;筑牢认清当前形势、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三个基础”;强化准确把握政策、保持高压态势、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宣传纪律“四个保障”;落实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学习自查、开展谈心谈话、主动报告问题、完善处置程序“五个步骤”。通过扎实工作,让更多的同志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争取机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敢于担当的豪情、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使之成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4强化监督形成震慑

在下步工作中,纪委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在处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报告工作中徇私舞弊、泄密失密的要严肃查处;对“零报告”的单位要列入重点,上门督查;对不主动报告、不彻底报告,甚至故意隐瞒的,将作为对党不忠诚,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从严从重处理;对“三类人”和“三个时间节点”后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重点查处,持续形成震慑。

三:如何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个人自查报告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主体责任”,人们并不陌生。而将两者放在一起这一看似简单的组合,却明确回答和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重大问题,对于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不止如此,《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处分规定。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有责任才有担当。明确责任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责任不清,就会出现工作要求落实难、工作抓出成效难、出了问题追责难等一系列问题。厘清并压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完成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其战略意义无需过多论述,关键是抓住“落实”二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

那么,全面从严治党谁来负责,谁来抓落实?回顾历史、注目现实,答案是明确的,就是靠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领导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同志提出并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三大以来,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一以贯之地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成果丰硕,也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出表率。

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特别是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等种种痼疾顽症的背后,总病根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王岐山同志也指出,中央巡视发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执政意识淡化、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

坚持问题导向,探究问题本质,就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害在明晰主体责任。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从严治党提出八条要求,第一条就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并强调“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可以说,强调各级党委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了 “牛鼻子”。王岐山同志曾形象地比喻,紧紧抓住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牵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但这两个“牛鼻子”不能划等号,王岐山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相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全面,责任的范围更宽,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余下全文>>

四: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以下哪些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可以说,围绕“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又一次深化,为监督执纪工作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指明了方向。如何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贯彻落实执纪监督要运用“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如何落实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都应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进一步转变,努力适应纪律审查新要求。重视纪律审查前的初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对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排查、初核更加全方位、精细化、专业化。纪律审查各环节工作都必须转变。案件线索运用的做法需要转变。“四种形态”的运用,体现纪律审查要立足抓早抓小,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缩短初核的时间、时限。同时,加强线索运用的意识还要继续保持,因为这既是纪律审查人员的一项基本功,也有利于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反腐败工作。初查的范围、重点需要调整。以往线索初查的重点是涉及受贿、贪污等与职务有关的重大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违法线索。随着“四种形态”的提出,以及围绕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就要求我们将违反六大纪律的线索问题处于同等重要位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要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初查预案制作中的初查方向、涉案性质等内容都需要调整。初查的方式、手段需要调整。对于可能涉嫌违法的线索,主要还是移送给检察、公安等侦查机关去实施初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进行一些材料、资料、证据的书面审查,而不再单独或以纪律为主地进行一些带有秘密调查性质的初查。这就意味着,新时期的初查工作,一般性调查谈话、取证将会大量使用,即使对于一些相对问题较复杂的当事人也会采取“走读式”的谈话。善于运用谈话函询取得突破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和适应“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的调查谈话,也面临着重大的调整。对违纪当事人的询问谈话特别是重要口供突破方向上,受贿、贪污问题不应再作为纪律审查主攻目标,最多只是基础,要全面搜集各种违纪的事实。特别是在已拿下重大违纪事实后,不能在数额大小上恋战,更要腾出精力来重点攻取违犯其他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要善于运用函询这一手段。函询既是线索处置的方式之一,也是线索调查的重要手段。函询是具有鲜明纪律审查特色的调查手段,妥善运用可以及时处置、了结一些信访件,但对于被函询人来说,函询就像双刃剑。这是因为,一方面使用函询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如果函询对象不如实作出说明,将触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构成新的违纪错误,同样受到纪律处分。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选择函询方式时,首先要立足于掌握一定的证据基础之上。要更加依规依纪重视程序。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这就要求纪律审查人员既要重视成文的规定,也要重视不成文的规矩。这就要求在纪律审查程序环节上需要正确把握,更需要取得分管领导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和支撑,比如在调查处理问题线索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请示报告,这既是纪律审查的工作程序,更是纪律审查人员的政治规矩。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案人员要在线索上报、初查立案等环节上必须严格执行及时向上级纪委和主管、分管领导报告、请示......余下全文>>

五:新修订的《条例》如何体现继承和创新的统一?这次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

1.新修订的《条例》如何体现继承和创新的统一?这次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为什么要这样修改?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在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来的。试行条例施行以来,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是这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一方面,试行条例中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需要继续坚持的,新《条例》都予以了继承和发展。比如,关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的规定,与试行条例基本一致;监督的主要内容中有关遵守党章党规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的要求,试行条例中也有类似要求;将6类主体整合归纳为4类,分别明确其监督职责,是对试行条例相关规定的丰富和发展;有关具体监督措施的规定,有的来源于试行条例的成熟做法,有的结合新情况进行了深化。另一方面,新修订的《条例》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新经验新做法,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

这次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在体例上改变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与监督制度分别规定的做法,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以监督责任为主轴,针对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定具体制度,以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四是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等。五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地总结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上升为制度规定。六是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强调加强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七是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强调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以倒逼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倒逼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总的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较好解决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清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做到了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有利于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突出的特......余下全文>>

六: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高校纪律审查和纪检监察工作以及从严治党工作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特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和安排,提出的重大举措都在逐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就要求高校纪委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深入研究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及表现,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

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双轮驱动,浑然一体。“两个责任”的清晰界定使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从过去的越位、不到位、错位,回归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本位,明确要求高校纪委要聚精会神抓好主业主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工作任务更加聚焦。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从发散的不聚焦转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以前,高校纪委承担的任务分散,甚至承担了许多自己不应该承担的工作,比如:承担财务、工程、科研、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后勤等应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大量业务监管工作,有的甚至还参与跟法定职责毫不相干的日常教学检查、期末考试考务等工作,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分散,无法对本职及要害问题实施有效监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应在“聚焦”上下功夫,“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退出一些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回避担任学校各类评审的评委,将工作重点聚焦在抓监督、抓办案、抓作风促校风上”,切实把该管的工作管好。

工作内容更加丰富。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在持续深化“三转”过程中,积极主动作为,从原来主要协助党委抓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转向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工作内容不断丰富。王岐山同志指出,各级纪委在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方面,“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可以说还没有起步”。这既指出了各级纪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给高校纪委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积极主动作为指明了方向。

工作节奏更加快速。现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不等不靠、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谋划快、部署快、落实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不折不扣抓落实、抓监督。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教育、纪律监督、纪律处分经常化、常态化,抓早抓小;把查办案件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有信必办、快办,有案必查、快查,有腐必惩。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高压反腐的新常态,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要集中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高校纪委在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推进“三转”过程中,既遇到许多不适应,如党委职责的归还、纪委职责的回归、职能部门职责的厘清等,越位、不到位、错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又需要积极探索诸如协助党委抓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校园廉洁文化创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具有高校特点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进而很好地促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

监督检查经常化。监督检查经常化,不仅是节奏上的经常,也指内容上的丰富,如对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财......余下全文>>

七: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什么管理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 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 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余下全文>>

八:组织处理主要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7种形式。

这是要处理什麼事情阿。也没说清楚

九:社区,村委会慢作为不作为微腐败问题

今后村主任和村支书会一个人担任

十:如何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学院党建工作水平

一、以深入学习为先导,思想认识提升了新境界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是强化学习,只有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学深学透,弄懂弄通,才能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厅党组按照“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要求,安排部署了环环相扣、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

(一)作为政治任务,认真学、深入学。学系列讲话,是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充电、加油,能否全面系统深入地学,决定着党员干部的思维层次和工作水平能否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学、深入系统学,深刻理解讲话的精神实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掌握讲话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为做好各项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年初,厅党组以党建开局,自我加压,先行一步,在省委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前,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系列讲话精神、谋工作落实之策”专题学习讨论。在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突出“谋工作落实之策”,形成了落实工作“四个清单”,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奠定良好思想政治基础,也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了组织、学习的经验基础。同时,厅党组注重结合形势学习,及时印发了《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骆惠宁系列调研讲话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等,制定了《进一步引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检验引深成效的方法,每个支部都能够及时贯彻执行,认真组织学习,保证了学习效果。

(二)坚持全面覆盖,自觉学、主动学。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各支部在学习过程中,实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了学习讨论,进一步引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开展了党组织关系排查,按照“不遗漏一名党员”的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做到台账清晰,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开展了送学上门活动,对行动不便、年龄偏大、因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通过电话及时告知学习要求,送去学习资料,指派专人点对点入户辅导;创新方式方法,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解决工学矛盾,订制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资料15种3000余册,编印了《党委会工作方法》《基层谈党建》等口袋书13种8000余册;运用微党课开展学习教育,建立学习教育微信群,分享学习资料、交流学习体会、研究党建热点问题,将学习贯彻到每位党员的工作和生活中。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是厅党组对学习的一贯要求。在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过程中,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才能在思考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辩证施治的药方,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针对李建功、王有明等腐败案件,厅党组深刻剖析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12次召开厅党组会议进行深刻反思,通过强化学习,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厅党组率先垂范,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和形势要求,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厅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每次至少半小时,每位厅党组成员围绕主题,认真学习讨论;同时,根据分管工作和所在支部实际,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学习和专题讨论,做到带头学习讨论、带头践行落实。党支部书记和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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