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职工福利

一:发放职工福利的分录怎么做

不对,应该是计入相应的成本跟费用科目。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现金

二:以自产货物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职工 228000

387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87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4000

贷:库存商品 144000

借:管理费用 34200

生产成本 193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28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28000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 228000

三:发放职工福利需要先计提吗?

现在职工福利费不在计提了。实际发生时 直接计入费用等科目。

所得税税前只允许扣除14%

四:将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怎么计算增值税?

视同销售产品一样计算交纳增值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你可以通过处理废品这种途径把产品的定价调低一点,就可以少交一些税金,而且税务部门排查时也可以应付过去。

五:给员工发福利怎么做账?

一、决定以产品发放福利,应该视同销售处理

1、决定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按售价计算

二、

1、决定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按售价计算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两种方式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关系,但可能个税不同;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希望能帮助到你!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六:企业发放"福利",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如: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七:企业将自己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涉及到什么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企业将产品发给员工作为福利,在税法上应视同销售,按市场价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

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例如,企业将一批产品(税率17%)发放给职工,成本价为800元,市场价为1000元,应计提销项税额=1000*17%=170元

会计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970

贷:库存商品 800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 170

按市场价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如果你企业是适用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在会计上也要确认收入。如果是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般企业,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八: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九: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要不要交税

过去通过这种形式避税的很多见,但是现在要交税了,交的是个人所得税,所以你发了多少货物,就得按这货物的价值计算攻你发给业务员的提成工资。

十: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您指出的为员工宿舍购买的床及床上用品属于上述(二)的内容,属于福利费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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