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任职文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范文 5分

可以到 河北农合社 看看

二:农业养殖合作社,章程怎么写,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现存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按饲养品种可分为生猪、家禽、肉牛、奶牛、兔、蜂、肉羊、综合类等养殖专业合作社。按合作社的运作模式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

1.“公司+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以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带动能力强,社员基本利益有保障,市场风险较低,社员素质高、发展后劲强,符合合作社发展方向。但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少。

2.“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以较大的养殖场(小区)为基础,技术上能相互交流,信息上互通,带动能力较强,可维护合作社的基本运作。但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低,当不确定因素发生时,很可能出现合作社解体。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

3.“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是乡镇或行政村或某农户领办,社员之间关系松散,在饲养管理、养殖技术、疾病的预防治疗等方面缺乏交流,没有稳定的基础,销售市场不一,带动能力低,管理难度大。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三:水产养殖合作社任职文件怎么写

上网查看一下“水产养殖合作社任职报告”范文,看看人家都怎么写的,不就······。

四:成立农村合作社要具备什么条件,有什么好处?

一、合作社的概念与理论对合作社,我们并不陌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合作社成为个体、私有农业向集体化、公有农业过渡的一种重要手段。列宁曾经专门写作了《论合作社》一文,提出要高度重视合作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作用,并阐述了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①。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也是通过建立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来作为实现农业集体化的重要途径的。但是,今天意义上的合作社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作社,农民对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合作社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有很大区别。1. 合作社的概念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最主要和最普遍的一种,在我国,一般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同于农村合作社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合作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合作社,一类是综合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以功能或销售的商品为对象组建;综合合作社则涉及生产、销售、物资供应等,范围更为广泛。国内外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的概念和内涵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点相同,大多是把合作社看成是农民进行社会劳动的特定组织形式。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次社员大会对合作社作出了一个权威的最新定义:合作社是人们为满足自身共同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需要和愿望,而通过一个共同拥有、民主管理的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自治社团。由此可见,合作社是由成员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纯粹的“民办”性质,承认其社员家庭仍然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并承认社员的资产所有权及一定的参与分配的权利③。合作社有几个共同特征:第一,合作社是社员入股、联合所有、社员控制和社员受益的经济组织;第二,合作社是经济实体,有可供支配的财产;第三,合作社是合作社法人,有不同于公司制企业的内在规定性④。我国农业目前基本还是以生产为导向的,这就与以销售为导向、以订单经济为基本特点的现代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矛盾,其结果是大量农产品适销不对路,附加值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作为分散产业、农民作为技术弱势群体所具有的天生弱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加大了生产者相互合作的难度,而技术上的弱势又使农民无法克服专业分工的缺陷。这就需要设立专业性的经济机构,聘请专业人士,为分散的农户提供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产销信息和功能的可能。这是农村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性。在理论上,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解决交易成本的问题,二是如何突破集体行动的困境,即合作社何以需要和何以可能这两个基本议题。合作社何以需要?西方传统经济学假设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为零,认为影响经济活动或交换行为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是商品的价格机制⑤,但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一假设并不符合市场交换的现实,即交易费用已经成为影响市场交换活动的重要变量之一。正是在将交易费用引入经济解释的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重新阐发了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传统经济学理论仅仅将公司、企业看成是一个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机构,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更新和扩大了对企业存在理由的解释,在它看来,企业存在的目的之一是降低内部要素所有者与外在市场之间的交易成本⑥。个体户与企业的区别在于,企业内部建立了一套相对正规和完善的组织机构或部门,如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管理等部门,从而能够做到专业性分工,以节约交易成本,扩大专业功能运作空间,而个体户则生产、销售、运输等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率低、成本高。合作社就是这样一种企业,它聘请经理团队和专业人士,在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和终端市场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通过专业化和有效的分工实现提供产销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余下全文>>

五:成立农村土地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第五、组建工作机制;

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成立合作社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

第一、申请书;

第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第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第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第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第六、住所使用证明;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六:我想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什么程序,多少钱

你可以详细看一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合作社办理流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

办理部门:所在地的市辖区或者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1、到工商局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准合作社名称;

2、在广东红盾信息网下载表格(或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拿取),填报后到工商局登记办理;

3、具体要提交的材料:⑴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⑶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⑷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⑸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⑺住所使用证明;⑻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⑼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⑽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二)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公安局

依据:《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内容: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注意事项: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共三枚。

(三)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证办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交材料:⑴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⑵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⑶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收费内容:14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IC卡工本费每卡40元。(注:收费项目和金额以当地质监局的规定为准。)

(四)申领税务登记证

办理部门:国家、地方税务局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⑴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⑵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⑷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⑸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收费内容: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办理部门:任意一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⑴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⑷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⑹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余下全文>>

七:农业合作社办理需要哪些东西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1,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同时准备相关材料。(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二)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申请登记的住所由所在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理事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 2: 1、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副本; 7、盖章的章程,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 3; 7; 7;第二步、证件外;(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企业; 2; 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程序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4、盖章的出资清单;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非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 “专业合作社”字样、社会团体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还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除应提交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外。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提交的文件、社会团体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提交其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理事的任职文件、第十五条的规定、博物馆、证件; 4、证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登记申请.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 8,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1; 4,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请参看前面“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同时缴回《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1、解散裁判文书,拥有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非农业户籍人员: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设计。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因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的、分立而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图书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出版、副本),依法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余下全文>>

八:农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许可证

你是问怎样办理合作社经营许可证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设立和登记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第十一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业务范围;(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八)章程修改程序;(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另外,建议你在成立专业合作社之前,对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以便把合作社办好!!

以下是我给其他网友回答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融.资、经营等的内容,企业也差不多,偷个懒,分享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新年好,事业兴隆,健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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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经常到“农合网”去看看,那是关于合作社经营、融资、政策等方面的网站,内容非常全,你想了解的关于合作社的知识上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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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合.作.社的补.贴,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你有多少社.员。合作社的重点在“合作”,国.家支持合作社的目的是希望合作社能够把群.众组.织起来,一起致.富!只有你自己或者三两人不叫合作社。如果只是你自己,建议申.办家.庭.农.场!

二是你的合作社在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群众致富方面的作用如何。带动力越强,越容易获得补贴。

三是除了种植(养殖)规模外,还要看看你的合.作社在产.品.销.售、技.术.支.持、统.一生.产标.准等方面是否有带动、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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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全文>>

九:农业种植合作社年底都需要报什么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十:成立木耳合作社需要什么证件?向哪个部门申请,多少费用?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出资清单,只要有出资成员签名、盖章即可,无需其他机构的验资证明。

申请登记的文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显示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也是成员资格和权利有效存在的重要证明,其真实可靠性是保证社会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厂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登记程序由申请、审查、核准发照以及公告等几个阶段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明确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根据法律实施同步有效性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办法也将于2007年7月1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同步实施。

为了保证登记事项的及时有效,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交易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法定登记事项变更,主要是指:经成员大会法定人数表决修改章程的;成员及成员出资情况发生变动的;法定代表人、理事变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地变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变化的。这些登记事项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和经营影响很大的事项,直接影响着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按照有关登记办法和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除法定变更事项外,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情形对相关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以保证自身的正常发展以及维护交易相对人的知情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后的时间作出了明确限制,即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白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这里的登记申请,包括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即从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所有的登记工作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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