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公民大会和元老院
以上的回答对元老院的解释比较到位,但是所说的公民大会是雅典的,而非罗马的公民大会。而事实上,罗马的民主较雅典相差很多,包括民主意识,政治制度等。所以罗马的公民大会的权力逊于雅典。
先说说公民大会,不论在希腊还是罗马,它都是最高权力机构(至少是名义上的),理论上说它享有国家的一切权力,也可已决定国家的任何问题。它在不同的时期,权力也是不同的,这是受到不同执政官的强势程度来决定的,公民大会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受到执政者的控制,因为对没有足够丰富的知识的平民来说,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蛊惑,而成为橡皮图章,它可能更类似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拥有最高权力,但是它开会的时间间隔较长,同时代表众多,而提案又是由执政者提出的,所以公民大会的权力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大。
再说说元老院,元老院更类似与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也就是常务委员会(尽管它与公民大会并没有隶属关系),它开会时间相对频繁,开会形式更为自由,所以它有能够决定国家日常运转的事务的权力,而我认为这其实才是真正的实权,因为公民大会讨论的许多大问题,它更类似与方向,其实不用决定也会这样做,只不过是用公民大会作为使之合法的程序,元老院的决议没有公民大会地位高(它并不能算法律),但是它的决议更类似与行政命令(红头文件),联系一下生活我们就知道了,虽然法律的地位更高,但是政令的效力恐怕更高。更何况元老院的成员都是地位比较高的贵族阶级或者是军事强人,他们所掌握的资源较平民多得多,所以他们的意志也更容易被贯彻。
最后说一说它们二者的关系。二者互不统属,公民大会的地位更高,元老院的实权更大。理论上,公民大会也有权利否决元老院的决议。这也就是说,当二者出现矛盾时,应以公民大会的意志为先,历史上,二者也多次出现矛盾。从当时的情况看,公民大会在短时间内是占有优势的,但是最终的结果都是以元老院获胜而告终,比如格拉古兄弟改革,当时他们得到了公民大会的支持,而公民大会也屡次否决了元老院的阻挠决议,但是最终元老院凭借着其巨大的能量与资源发动了政变,使得改革流产。所以我的的感觉是公民大会是名义上的最高机关,但实际权力并不到,元老院是国家日常运作的常设决策机关,他有着事实上的最高权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二:有没有详细介绍罗马公民大会的?
古罗马公民大会
baike.baidu.com/view/996373.htm
三:古罗马共和国民众大会的权力
古罗马公民大会分三个阶段: 1、库里亚大会就是由各胞族的代表组成的公民大会。会议由王召集,限于氏族成年男子参加,以库里亚为单位,分组议事,大会表决。大会有权宣布战争,选举包括王在内的高级官吏,通过或否决法令及审理重大案件。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后,其职权为森图里亚大会所取代; 2、森图里亚大会,即百人团大会,约创建于公元前6世纪中期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时代。当时,公民按财产资格划分为5个等级和等外无产者,各等级依军队方式组成不同数目的森图里亚(即百人团),共计193个团。森图里亚大会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如通过法令,决定战争与媾和,选举执政官等。每个百人团有一票表决权。大会具有明显的军事性质,第一等级富人在百人团会议中操纵绝大多数; 3、特里布大会,即平民会议,约创始于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初仅平民参加,决定有关平民事务,如选举保民官等;以特里布(即部落)为单位进行表决,决议只对平民有约束力;后发展成为全体罗马人参加的公民大会。公元前287年,霍腾西阿通过关于凡平民会议的决议可不经元老院同意即对全体罗马公民(包括贵族)有效的法案。平民会议遂成为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奥古斯都元首政治建立后,公民大会已经名存实亡。罗马帝国后期,皇帝总揽大权,公民大会丧失作用。
四:希腊公民,罗马公民,罗马自由民的区别
罗马公民、罗马自由民的区别: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从其产生来看,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它往往代表参与政治的特权,例如:参加公民大会、担任国家官员等。在历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现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在这个奴隶制时期,在民主政治雏形的基础上,出现了“公民”的称呼,也叫“市民”。古罗马曾经颁布过《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在罗马世界急速扩张的时期,可以把公民权当作一种辨识方法,分辨谁是原本住在罗马的人,谁是从别的地方来的。任何在罗马出生的男人都是罗马公民,奴隶除外。公民有权投票,妇女除外。公民有权立约,有权具备合法的婚姻。公民不能够被判处死刑,除非他们被控诉叛国罪。被征服地的人民要成为罗马公民最简单的方法是从军。 自由民是奴隶社会中除奴隶以外的居民的通称。罗马的自由民指居住在罗马境内但不具备罗马公民的身份,包括奴隶主、高利贷者、大商人、独立经营的农民、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等。自由民的根本特征是享有财产权。自由民可区分为上层和下层,即贵族和平民两部分。奴隶主、高利贷者、宗教祭司等,构成自由民的上层即贵族。他们不仅拥有大量地产和其他财产,而且享受各种政治特权。他们不仅残酷剥削和压迫奴隶,而且也压迫和剥削各种小生产者和小商人,他们是奴隶社会的统治阶级。自由民中一切不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居民构成自由民的下层即平民,主要包括个体经营的农民、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等。他们不同于奴隶,享有人身自由,他们一般都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并依靠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其中极少数比较富裕的也能占有和使用少量奴隶。这些农民和手工业者虽然属于自由民,但他们不能参加政权管理国家大事,在经济上受奴隶主、高利贷者、大商人的盘剥和压榨,不仅要给奴隶主国家缴纳各种苛捐杂税,还要服兵役和各种劳役,生活极不稳定,往往贫困破产沦为奴隶或无业游民。可见,自由民中的下层实际上也是一个受剥削受压迫的阶层。因此,在自由民内部,上层的奴隶主贵族与下层的平民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下层的自由民是奴隶反对奴隶主的武装起义中的重要同盟军。 综上所述,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自由民范畴比公民要广,到公元3世纪,帝国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了。 希腊公民:希腊公民也就是雅典公民①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全体公民是统治者,参与政治,集体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公民集体内部相对平等;法律至上。②历史作用:它重视公民的个体自由和责任感;铸就了希腊人渴求知识、乐于探究的民族性格;其民主氛围创造的空间,使古代希腊在众多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③雅典民主政治的实质和局限性。雅典民主政治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地位和利益,其实质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是少数人的民主。雅典民主只是“成年男性公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民主对妇女、外邦人、广大奴隶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它与现代民主是不同的,它窒息和限制了社会另一部分成员的自身发展能力,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五: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机构中,有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元老院,执政官等,我国西周出现了宗法制和分封制
这些机构和制度是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成立和制定的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地位。而C的意思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题目是古希腊古罗马的共和制或君主制,中国的君主制的话就选C了,因为这才是上层建筑。
六: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机构中,有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元老院、执政官,而我国古代西周出现宗法制和分封
B 根据所学,古代希腊罗马、我国古代西周都是奴隶社会,其政治机构设立的本质目的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所以B正确,CDA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