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岗位职责

一:校园安全的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 一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二要将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健全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三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工作。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四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五要认真抓好学校防火、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六要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全部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检查,逐一检查这些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校舍、食堂、自备水源、厕所等易发事故环境的隐患排查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应该主要是消防安全、保卫安全

消防方面有没有一个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不是定期不定期举行消防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灭火器、消火栓是否在有效期内,紧急情况下的预案(伤害事故、火灾、防台防汛、地震等情况)是否有针对性

保卫安全:学校的设备弗财物等需要保护。防止发生偷盗事件

食品卫生、公共安全:不发生集体性的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疾病爆发事件

主要就是消防保卫方面的职责吧~还有就是要有一些安全的教育培训,防偷防盗防骗子等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三:什么是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主体

学校管理者

采纳我的答案吧。。

四:学校安全部部长的职责是什么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学校安全部部长的职责一、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

二、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用电、

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野外活动、实验室等提高

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

五、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社会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整治周边治安环境。

八、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机构对学校安全工作应履行哪些职责?

①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③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④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⑤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十四条规定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①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②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③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相关阅读:网友评论:

六:什么是校园安全责任保险?发展该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校园安全责任保险又称“校园方责任保险”,通常是指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后,对于学校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来承担。

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其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发展,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

很好切入点。一是可以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正当权益,并使其及时获得赔偿,有效避免矛盾的激化。二是明晰学校的责任,有助于促使其加强管理,积极预防。三是

将学校可能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时也维护了校方的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加入保险公司这一第三方力量,促使校方在事前积

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在事后妥善处理事故造成的影响,从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七: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界限怎么划分?

答;1、借读生应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如不参加保险,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第一条规定是不合理的,学生所参加的平安保险是属于商业保险,由学生家长缴费,由学生及家庭受益,与学校无关。学校不能强制学生加入该保险,更不能因学生是否购买该保险而免责。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承担责任的大小要看学校对该事故的发生是否尽到监管义务及是否提供了足够安全的活动设施。如学生发生意外,商业保险对此进行了赔偿,也不能免去学校的责任,因为保险公司是和学生之间成立了一个保险合同,与学校无关,学校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是要承担什么责任。3、借读生在校外人身安全由监护人全权负责。学生在回家途中的监管责任划分的确在法律上还是个盲点,建议还是家长多费心,多给小孩上一点安全意识教育课。

八:中职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你好,

学校安全管理中校长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