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班主任工作量

一: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或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8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同功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三、中小学“双肩挑”的校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担任一个课程,一般不少于4课时。中学“双肩挑”处室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一般应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或相当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职工,学校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天八小时上班制。

二:教育部2015年班主任津贴多少

受访的班主任中,每月工作津贴普遍在500元及以下。

据悉,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线,而享受的班主任津贴标准一直沿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标准,已经远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而2009年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要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三:教育部有关于中学政教处主任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工作量要求吗?等同于班主任吗?

没有吧,这个应该是各个学校不同吧,都是在一个范围浮动。

四:国家规定小学教师标准周课时为多少

这个好像每个省市的规定不完全一样,不过这有一个福州的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估计相差不大的。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或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8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三、中小学“双肩挑”的校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担任一个课程,一般不少于4课时。中学“双肩挑”处室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一般应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或相当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职工,学校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天八小时上班制。

由于中小学教职工的工作量标准是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等有关规定精神而制定,你所提的意见,我们将积极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反映。

五:教育部规定班主任工作职责有哪些

这里有详细的介绍:www.moe.gov.cn/...8.html其中第八条到第十二条就是,望采纳我的回答。

六:现在教育部规定高中班主任标准是多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 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 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 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 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余下全文>>

七:班主任工作量怎么计算

比方说英语基本课时是一星期10节,那么班主任就算做是一星期15节

八:一个二十二个班级的小学校五个校长,五个主任,而班主任工作却不能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计入工作量

属于部门规章,和法律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在教育部下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有一定的约束,教育厅和各地方教育局可以制定进一步的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原则上不能与教育部的框架规定有冲突,当然如果教育部的自定规章与宪法或者法律法规起了冲突,那肯定还是以法律法规的强制力为准的

九:教育部会有班主任补助金贴吗?如果有,什么时候执行?

教育部早有文件规定的,只不过不是说津贴,而是用提高工作量计算标准来发放而已。各地执行标准可能略有不同。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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