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一:政府法律顾问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

从决策草案的制定、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 推进法治建设,以考核考评推进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便民型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从律师、听证到组织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决策调整等诸方面给予法律指导和规范。二是做好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依法办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履行着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职能。以普法依法治理的开展,社会各种矛盾不断上升,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认真组织调解人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始终做法律实践者的表率,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有一批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三是要着力构建新的社会大调解机制,是确保社会稳定。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同时、懂法。 二,在法治建设中,积极研究和探索出一条普法教育的新路子,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和了解。其次。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任务和要求列入普法依法治理的规划来落实,把普法教育真正纳入经常化轨道,挖掘与宣传先进典型,进行细化量化考核、服务型机关。加强法治建设已成为广大政法部门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公证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提高他们参与决策的本领,建立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是法治建设的需要,司法行政要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进而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的步伐,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评的范畴、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出强兵强将,法治建设的进程就会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联合力量对政府机关的依法管理、示范作用。要坚持把自学与培训相结合,要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依法规范和依法监督政府机关的仲裁行为和行政复议工作,同样肩负着重要的使命。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确保广大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提高社会化法治水平。 三,司法行政部门要搞好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指导,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要为政府的依法决策当好顾问和参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举办专家法制讲座与组织集体讨论相结合,以检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公正执法。在普法教育的实施上。作为司法行政机关。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治建设的目标。 一,搞好依法论证和调查考证工作,组织骨干小组介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化解作出应有贡献,担负着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顾问团,在法治建设中,这三支队伍共同构成了法律服务的精英骨干,月月有安排、举办法制讲座和报告会以案释法讲解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法办案、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人民调解的职能 由于司法行政长期担负着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为政府决策层提供最佳的顾问和参谋、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依法治理的职能 司法行政部门长期担任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组织精英骨干队伍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才能充分彰显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功能,特别是要对办案人员的办案情况进行调查和考察,司法行政机关还需要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和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公正办案,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同时,为法制化建设树立标杆,做到年初有计划,还要抓好全民的普法教育。当前,组成一支精英骨干队伍,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检查监督。在调解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水平、组织部门协调沟通。一是要搞好依法调解中的业务指导,提高调解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社会大调解机制正在各......余下全文>>

二: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何好处

第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而且可以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通过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可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有利于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意。

第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第四,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种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充分整合社会法律专家人才的队伍建设模式,有利于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如何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1、广泛参与重要立法项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2、为政府重大复议和涉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3、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尤其是政府领导干部对于法律顾问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

四: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思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是指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其中的第二部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对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能权限、权利、义务、产生程序、纪律约束,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实施等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我个人认为,您首先应该认真学习和研究这些规定,并围绕这些内容,将这份文件的精神与相关政府的实际需要、法律顾问人员的自身特点相结合,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以上是我的建议,仅供参考。同时将相关政策文件的相关内容附后,供您学习和研究。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四)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五)在党政机关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六)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乡镇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外聘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被聘为法律顾问的,由聘任机关发放聘书。

(十)外聘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2.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3.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4.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权利。

(十一)外聘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余下全文>>

五:为什么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为国为民,帮助更多的人

六: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思考

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法治的进程必然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进而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的步伐。加强法治建设已成为广大政法部门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在面临着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样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如何履行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是当前我们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一、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就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要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务,始终做法律实践者的表率。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给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因此,司法行政在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中,要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积极研究和探索出一条普法教育的新路子。在普法教育的实施上,力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把普法教育真正纳入经常化轨道,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年终有考核。要坚持把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把举专家法制讲座与组织集体讨论相结合,把学法与考试相结合,时刻用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来衡量普法教育的效果,使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由过去的软指标变为硬指标,更能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同时,还要抓好全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水平,需要全体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全体公民都学法、懂法、守法了,法治建设的进程就会加快。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送法进万家活动、举法制讲座和报告会以案释法讲解等方式,深化广大公民的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确保广大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使广大公民都能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之中。二、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法律服务的职能在法治化建设中,如何为各级政府的依法决策及依法行政当好顾问和参谋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有一批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公证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这三支队伍共同构成了法律服务的精英骨干。只有发挥好他们的智囊团、顾问团、参谋团作用,才能充分彰显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功能。首先,要为政府的依法决策当好顾问和参谋。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从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出强兵强将,组成一支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决策层提供最佳的顾问和参谋。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还需要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决策的本领,使法律服务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的决策播种一片绿荫。其次,搞好依法论证和调查考证工作。法律顾问队伍要始终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从决策草案的制定、修改、听证到组织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决策调整等诸方面给予法律指导和规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再次,组织精英骨干队伍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要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规范和依法监督政府机关的仲裁行为和行政复议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真正把政府机关建成法治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高效的便民型机关,为法制化建设树立标杆。三、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人民调解的职能由于司法行政长期担负着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积累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要搞好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指导、示范作用。一是要搞好依法调解中的业务指导。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种矛盾不断上升。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机关要灵活形式,采取组织现场观摩、查阅调解协议书等方法,认真组织调解人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余下全文>>

七:以下哪些人可以作为政府法律顾问

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不少于10年,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这是官方关于政府法律顾问详述:www.heze.gov.cn/...0.html

八:如何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

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

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坚持统筹衔接推进。着眼于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局,处理好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之间的衔接,畅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四)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五)在党政机关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六)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乡镇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余下全文>>

九:如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机制。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7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陵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

二是确立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形成市、县(区)、乡(镇、办)三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与制度体系,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示范,引领带动企业、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考核。进一步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建立能进能出的考核、更新机制,建立健全相配套的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和薪资标准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依法行政和综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工作档案,加强检查指导,奖优汰劣,提供绩效。

十:法治之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我做了哪些工作

这几年,我一直在致力于研究和推广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我担任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和义马市、陕县等几个政府的法律顾问,但过去大多是名义上的,有荣誉的性质,下个文件,领导给颁发个证书;平时的顾问工作也仅仅是停留在,政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听听咨询意见,还有就是重大、突发事件,让顾问参谋给出具法律意见。可以说,参加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没有真正起到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

要说政府法律顾问不是律师的新业务。实际上,早在1988年底司法部就制定了《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律师可以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但政府很少有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的,签合同支付顾问费的,就更少之又少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这才又“一石激起千层浪”,把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新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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