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社会抚养费最新

一:2016取消社会抚养费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 规定的情形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3万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此,社会抚养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2016年会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最新消息解读

暂时还没有消息说要取消

只是说二胎不用了

但是如果你生三胎

还是会有社会抚养费的

三:2016取消社会抚养费

如果是2016年以前违规生育的,属于抢生行为,要接受处罚。 凡是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或者新政策的落实就可以改变。   同时符合其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在孕前办理二胎准生证在孕前没有申请,由于其没有事先没有申请指标,或者在政策落实前生育的,被称为抢生,必须缴纳一定的罚款。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什么时候能废除征收社会抚养费最新消息

暂时是不太可能被废除的吧

《条例》较2002年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多方改变,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1、一征收标准

计征设最高三倍上限

根据2002年《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意味着地方可自行制定标准。

而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征收最高标准被限定在不高于年人均收入的3倍。

2、统一执法区域

按户籍地收入标准执行

2002年《办法》规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发生现居住地则由现居住地按照当地标准征收。如发生在户籍所在地,则由户籍所在地按照本地标准征收。如都未发现的,则由首先发现的地方,按当地标准征收。

五:中国2017年会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不会!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当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违法超生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在今后一个较长时间段还会继续施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2015取消社会抚养费返还

不会取消,国家正在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拟将管理办法变为管理条例,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度进行一个限制,但是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政策外生育还是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2017年两会谈到取消社会抚养费了吗?

昨天卫计委答记者问说不取消

社会抚养费还是会继续征收

全面放开二孩之后,社会抚养费是不是继续征收备受关注。对此,王培安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前面有个前提,就是计划生育国策要继续坚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继续坚持。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改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拟修订《办法》中的部分条款。鉴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情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变化的情况,还需要进行研究评估。据了解,已经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制度做出了一些修改完善。

八:什么时候取消社会抚养费

我觉得社会抚养费交很合理 ,但是要公开公正 必须交中央财政 才能显得有国威,对国家有利,达到效果 否则人家有关系超生罚几千元 没关系的罚几万 甚至几十万 而且去向不明。有的人罚款了连白条都没一张,有的则是收款后打欠条。有点乱了套的感觉!楼上说的硕鼠有可能。再者要是每家都生一个孩子 还有订家会去当兵保卫祖国。罚款会把国力削弱的。

本人觉得应该严查。改变现状。

九:超生。社会抚养费什么时候取消

超生,只要计划生育存在一天,就不会取消。

一个政策的执行,如果没有强制措施予以保证,那么,这个政策的推出还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马路上闯红灯不罚款,那么,行人、车辆还有必要遵守交通秩序吗?

所以,只要在计划生育存在,超生罚款是取消不了的。信不信由你呵,呵呵。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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