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措施

一: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是党和国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一个重要步骤,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表现。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章有定,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如何把好“总关口”、如何牵好“牛鼻子”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

一是必须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逐级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和具体人,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明确自己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担负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反腐败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责任主体的工作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同时通过划分责任区,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确定下来。落实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三是建立健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体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责任主体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只有切实做到“一岗双职”,才能有力的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严格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具体落实。检查考核是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检查考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考核标准要规范。规范的考核标准是发挥检查考核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其次,是考核内容要具体。考核内容安排是掌握目标完成情况的根本所在,所以必须具体。再次,考核方法要灵活。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是增强考核效能,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二:如何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的新举措

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三: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采取了哪些措施

认识到位。习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目的就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监管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专门部署。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扎紧制度笼子,为规范权力运行铺设制度轨道。要注重惩处,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要严惩违反制度行为,只有抓住第一个打破“窗户”的人,形成震慑,才能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自觉做到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不违规操作乱办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

四:党委书记如何抓主体责任,采取什么措施,取得什么成效

一、强化担当抓落实。加强形势教育和思想引导,促使各级党委(党组)明确主体责任具体内涵和工作要求。把落实主体责任教育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县干部“集中学习日”、“廉洁教育讲堂”和各类培训机构教学的重要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汇报交流、专题讲座,凝聚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思想共识。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层层组织专场学习,把主体责任意识潜移默化到党的每一级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开展“以不敢担当为耻、以庸懒散奢为耻、以贪图享乐为耻”理念培树活动,通过思想引导、文化熏陶,使各种纪律约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转变方式抓落实。变纪委推动抓为党委牵头抓,县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责任清单方式把目标任务和职责分解到常委班子成员身上,为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表率。变重点抓、抓重点为长期抓、经常抓,以落实《微山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为抓手,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建立完善责任、执行、效能、创新四个体系,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经常化。变“软”抓为“硬”抓,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严厉整治“庸懒散”、“中梗阻”以及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绝不遮丑护短、姑息迁就;围绕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倒逼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创新制度抓落实。实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每年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情况。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正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正职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优化检查考核机制,把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干部、奖优罚劣。探索推行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完善支撑保障体系,支持纪委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纪委正确履行监督权力,为进一步推动县委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五:谈谈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一)责任分解公示。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度都要按照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解方案以党委(党组)文件印发,于每年3月底前报上级纪委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实行签字背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委(党组)、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围绕履行“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与同级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并进行公开公示。

(三)定期提示督办。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对下级党委(党组)以“提示卡”形式提醒牢记和履行好主体责任,以“督办卡”形式督促落实好阶段性任务,以“整改通知书”形式督促整改未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

(四)定期廉政约谈。将每季度第一周的周五定为廉政约谈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群众反映大的同志,要随时约谈、重点约谈。通过个别约谈、集体约谈、任职约谈、重点约谈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五)定期报告情况。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年中和年末两次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接受批评和群众评议。

六:目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余下全文>>

七: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案

前言班子率先示范、号召各级党委(组,小组)积极行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八: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谈以下6点:

第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作用。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不但要抓安排部署,更要抓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会议,就像布置业务工作一样,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任务。同时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当好后盾。二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第一责任人还要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三,落实“一岗双责”。党委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第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尽可能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第五,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需求,推动领导干部跨跨处室轮岗交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平时了解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第六,切实解决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想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常抓不懈,紧抓不放。今后检查考核时,上级不但要检查下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还要检查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主要领导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但要检查所属部门是怎么做的,还要检查分管领导是怎么抓的,怎么管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责任,承担起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重任。

总之无论是第一责任人还是班子其他成员都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躬耕不辍地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地坚守“主阵地”。

九:如何开展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明确“两个责任”

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作出表率。

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是具体责任、主要责任。监督的对象是组织、集体及成员。监督的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

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共性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在个别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纪检组织的事情,应由纪检组织书记或组长负责。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建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情绪,怕招怨,怕捅娄子等。

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了完善,地方建立健全了村财乡镇代管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但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农村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制度手段,让人钻了空子。

队伍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近几年来,惠农政策多,农村低保、农村医疗保险、危房改造补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水稻保险等各项补贴资金,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镇村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使监督有盲点,程序不规范,执行走了样。

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按照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但有的流于形式较多,落实的较少。

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途径

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

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责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组织责任与纪检组织责......余下全文>>

十: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甘南州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的4项总体任务35项主体责任,从细从严规定了28个方面50多项具体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报告评议、实行廉政约谈,强化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约束。

《实施办法》要求在科学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规范责任落实机制、科学透明公正责任监督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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