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一: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从哪一年开始开展

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局六个工作组对167个图斑进行实地拍照取证,重点查清本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等情况。对发生变化地块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进行认真核查,为下一步更好地完成地籍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打好了基础。

二:如何能把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做好

根据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现场勘测确定图斑的实际用途、面积和占地地类;审查图斑中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斑按拆除处理;对于合法图斑和部分违法用地图斑给予如实上图,填报卫星监测图斑核实表、地类变更调查记录表、设施农用地情况登记表、拆除图斑登记表等。

三: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哪些变化

(一)国家检查的规定更加严格

往年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检查,采用“三下两上”的方式,一下是“遥感监测图斑”,二下是“疑问图斑”,三下是“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今年继续下发“遥感监测图斑”,供各地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使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后,以省为单位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内业抽样检查,对抽样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对质量评价合格的,则全省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检查;对质量评价不合格的,全省各县都要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修改。

(二)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和具体

如执法局负责监督采用“监管系统”终端设备按时完成每个遥感监测图斑的拍照、上传和实地确认遥感监测图斑真伪变化情况;地籍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相关资料的接收;执法监察管理部门则负责组织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负责《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违法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的填报工作。

(三)省级负责组织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和质量把关

往年省级对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只是审核,今年要求省级对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负责组织核查和质量把关,全面审查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改完善。对于遥感监测图斑,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认定为违法用地的,按建设用地上报。

四:土地变更外业调查常用的方法有哪些

1、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的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是指土地利用状况发生的变化,即地类、权属性质、所属单位、界线等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通过外业调绘后(手工调绘、常规测量仪器测量或应用GPS、RS监测)确定土地利用现状空间图形和属性方面的变化,通过内业处理,包括变更内容的录入(地类、权属性质、单位、所属系统、坡度级别等内容的录入或数据传输)及处理功能(图形分割、合并、面积平差等),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进行更新,并进行统计汇总等工作。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包括属性数据(如地类、权属性质等)变更和图形数据变更两部分;属性数据变更通过提供录入界面进行处理,图形数据的变更处理方法比较多,如可以通过遥感或航空影像与矢量图的叠加分析、GPS测量、常规仪器测量等方式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图形的变更。具体操作上可以采用坐标的转入、手工数字化、扫描矢量化、批量处理等方法完成。根据研究认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的主要类型及处理方式如下:

(1)图斑变更的主要形式有:图斑的分割、合并、复杂的分割合并等;

(2)线状地物变更的主要形式:新增、分割、合并、消失、加宽等;

(3)零星地物的变更:增加和消失;

(4)行政界线的变更;

(5)变更可以处理单个物体属性、形状变更,也可以批量处量多个物体属性、形状变更。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特点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处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国土部门是否真正能够运用系统输出变更台帐、上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变更平衡表及其它统计报表,同时对图形进行适时的变更处理,得到现势性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由于变更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变更处理是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关键。

对于变更前后地类、权属、面积的变化,通过叠加分析就可以方便找到,地类流向变化关系就不很容易确定。一种地类减少,几种地类增加,称一对多关系,或者几种地类减少,一种地类增加,称多对一关系,都比较容易处理。对于前者(一对多)增加的几个地类面积都来自减少的那一个地类,对应变化量就为增加地类的面积,对于后者(多对一)增加的一个地类面积都来自减少的那几个地类,对应变化量就为减少地类的面积。对于减少的地类是多个,而增加的地类也是多个,称多对多关系,处理多对多的关系需要进行复杂的判断和图形、数据处理,所以用计算机软件处理地类流向分析是一个技术难点,需要在GIS平台上进行大量的二次开发工作才能实现。

由于土地利用情况变更频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图斑与属性信息会经常变化,从而形成大量的历史信息,这些历史信息对于数据挖掘分析和政府决策支持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变更记录历史信息的存储与管理模式直接影响到对变更历史信息的使用,所以在变更中如何存取、管理、使用历史数据也是变更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3、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形属性数据处理的技术思路

下面用一个实例说明如何实现多对多的地类变化流向分析。

如图2,图斑1的地类为荒草地(311),面积为4.7亩,与图斑2,地类为未成林地(134),面积为为10.8亩,合并成图斑3,地类为住宅(251),其中在左上方有一个零星地物,地类为绿地(143),面积为0.7亩,我们根据变更前后面积相等很容易得到图斑3的面积为14.8亩,通过分析得到面积减少地类:地类311减少面积4.7亩 地类134 减少面积10.8亩;面积增加的地类:地类143增加面积14.8亩地类143 增加面积0.8亩。显然是一个多对多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建立一个数据结构(使用Dephi语言),如下:

TChangeArea = Record

Landcode:string; //地类

Are......余下全文>>

五:土地变更调查分为哪几类?

土地调查是对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法律等诸方面状况及其动态变化情况的调查。

土地调查按内容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按精度可分为详查和概查,按调查期限可分为普查(全面调查)和变更调查。

我国土地管理系统开展的土地调查有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在城镇、村庄进行的地籍调查。目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已基本完成,这项调查是根据国发[1984]70号国务院批转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农牧渔业部等五个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而开展的。调查是1984年从县级调查开始的,是按全国统一规程、采用航空遥感技术和全野外调绘方法进行的。到1995年完成县级调查后,1996年又进行了一次变更调查,将各县调查数据统一到1996年10月31日,这样就查清了我国从省、地(市)、县、乡(镇)直到村的8个一级地类46个二级地类的土地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并首次汇总统计出全国各类土地面积数据。目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国汇总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到2000年将完成全部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

六:承担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工作需具备什么资质

1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_手续。2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使用权和收益权。

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国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1:1万比例尺为主,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1)建立四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在市级,以市(地、州)为单位,结合市级管理模式,整合各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构建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满足市级国土资源日常管理需求;以省为单位组织,对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全面整合,建立省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满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基础数据的基本需要。在中央一级,借助现有的网络系统,由国家组织建立国家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提供对各级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功能。另外,各级数据库之间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2)建立市县地籍信息系统各市(县)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市(县)为单位,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市(县)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1)数据汇集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增加非调查区域的港澳台地区的土地数据,形成国家及各级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2)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国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国家、省、地(市)、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3)成果分析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继续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各地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国家建立及时监测系统,运用航空(天)遥感等高技术手段,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变化监测,并周期性覆盖全国,及时检查各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并......余下全文>>

八:国土三调,,,是什么意思,给解释一下

"国土三调"全名: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

一、依据《土地调查条例》利用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计划将于2017年启动,2019年12月31日完成。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全国城乡范围内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获取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专题分析自然生态状况、建设用地等,调查评价耕地质量等别。二、主要任务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含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不动产权籍调查3.基本农田调查4.专项调查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其中:国家部署地方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其它四项工作由国家组织地方开展,建设四级数据库,并全国汇总。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以外)分辨率:采用优于1米和2米的卫星影像比例尺:以不小于1:5000比例尺为主(林区或牧区采用1:10000比例尺、沙漠无人区采用1:50000比例尺)调查分类标准: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标准)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型、范围、面积、分布等状况。同时,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查清蓄滞洪区内耕地、内陆滩涂上耕地、林区内开垦耕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和分布等状况。(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辨率:采用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比例尺:以1:2000比例尺为主,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查清全国城镇内部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空闲地等各类土地的利用和分布等状况。2.不动产权籍调查(部署地方开展)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征收等成果资料,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人、界线、面积等信息,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库;以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范为依据,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成果,以宗地、宗海为基础,组织开展土地、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基础和依据。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资料,将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基本农田专题数据。4.专项调查(1)批而未用土地调查依据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的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及往年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对照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将批而未用土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批而未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调查数据。(2)城市开发边界调查依据城市开发边界有关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城市开发边界专项调查数据。(3)开发区边界调查依据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开发区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开发区专项调查数据。(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所有现状耕地质量等别全面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县级、省级和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土地调查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利用二次调查数据库,重新建设县、市、省、国家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统一数据标准,确保数据一致。三、技术路线和方法(新特点)1、地类一致性初判第三次土地调查要充分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国家组织专业队伍,以正射影像数据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耕地等重点地类进行地类一致性判定,区分提取影像与数据库地类一致部分和不一致部分。在此基础上开展实地调查和举证工作。2、城镇内部空闲地......余下全文>>

九:确定土地确权人员的标准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

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地区在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地籍图比例尺可以放宽至1:50000。

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和计算宗地面积,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使用勘丈法等其他方法已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在变更登记时,应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并计算宗地面积。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余下全文>>

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比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开始, 通过与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之比较, 从组织领导、技术保障、资料基础、质量保证等方面, 探讨了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问题, 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距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十年之后, 国务院决定自2007 年7月1 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调查)。十年来经济社会、地貌景观、土地用途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每年都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但由于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一次调查) 的技术手段落后, 基础资料保存方法原始, 特别是图件资料多为纸质或薄膜成图, 不利于变更后的修改和使用, 更谈不上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的需要。因此, 开展第二次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也是非常及时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 第二次调查要在2007 年7 月至2009 年6 月,各地组织开展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完成全国调查工作。2009 年下半年, 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也就是说从现在资料准备开始到全面结束, 只有三年时间。而第一次调查时却花了整整十三年。虽然现在的技术手段已今非昔比, 但要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完成如此浩大的工作量, 如果没有强有力地组织保障、充分地物质保证和几十万人的技术力量, 是难以想象的。笔者根据参加第一次调查及多年来的教学体会, 通过两次土地调查之比较, 对第二次调查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仅供参考。一、领导重视、政府支持, 是顺利完成土地调查的关键第一次调查的通知是,《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 号。第二次调查的通知是,《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 号。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亲自挂帅, 成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局一级领导组成, 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但是土地调查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的, 依据县级成果逐级汇总而成。因此, 县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以及县政府的支持力度, 是顺利完成土地调查的关键。第一次调查为什么从1984 年5 月开始一直到1997 年年底结束, 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领导重视和政府支持的问题, 更直接地说就是调查经费落实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因为领导重视不够, 财政有钱但不愿把钱花在这种见不到直接效益的地方。二是有些贫困县财政确实拿不出钱来。笔者所在地区某贫困县, 因为经费不足直到1993 年底靠贷款才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第二次调查所处的经济环境、消费水平, 采用的技术手段、设备等都远远高于当年, 调查经费同样远高于当年。这次调查经费的来源与上次一样: 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如此大的费用, 对于贫困县或刚刚脱贫的县来说又是一个沉重的压力。如果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不能区别对待另给补贴, 这些县要按时完成可能会有较大地困难。二、技术规程、实施方案, 是顺利完成土地调查的技术保障每一项技术工作都有一个技术标准,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实质上就是国家标准。必须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应具体、明确。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是进行土地调查的技术依据, 保障土地调查成果能够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化高速发展阶段,数字地球、数字中国计划已实施多年。土地调查成果是数字中国国家空间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时, 必须充分考虑土地信息采集、处理的标准化......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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