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资总额申报

一:社保年申报中的年度工资总额一定要实际吗?

根据规定职工社保的个人缴费基数应该是参保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只有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时才能以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据此你们公司做法欠妥。

如果做实的话,缴费基数必然会改变的(除非你上年度的月均收入的确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二:请问社保年检申报表填写单位年工资总额问题

1、年工资总额填写的是应发工资总额

2、填社保关系在自己单位的那部分人

3、如果你们单位人员的社保基数就是实际的应发工资金额的话,那年检的工资总额就照应发数填,如果不是实际应发工资金额,那年检的工资总额就照人员的社保基数总额填写。原则上,社保的基数应该是应发工资金额,但是很多单位报社保基数都是按最低标准报的,所以年检的胆候还是按社保基数总额去填的好,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没什么问题

三:关于年度工资申报的问题

应当按实际发放工资计算现年度全部工资总额。

缴纳商业保险的员工工资也应当计算。

未缴纳社保的也应当计入其中。

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审查申报表中的缴费工资总额是什么意思??晕

你说的是“劳动和社会保书面审查报告书”里面的工资总额吗?我们公司填的是上一个年度的工资总额,和财务的记账凭证相同川那个数字,是应发工资总额。

五: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在哪里打印?

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一般可以在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或者直接去社保中心柜台领取。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六:2016社保年度工资申报工资总额存在差异是否要紧

适当差异可以的。最好对上。

七: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计算平均人数和平均工资总额问题 50分

每月申报的人数加起来除以12就是年平均人数,工工资总额按实际发放算。

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5月才开始有人,算平均值的时候也是除以12个月。

八: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度申报表中本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总额怎么填写

就是填写全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总和,一般上年度全体员工平均应发工资取整后只和。

九:社保申报中的单位工资总额申报怎么操作???急啊?? 10分

先退工、再退保。要有退保了就可以更改了

十:2015年工资总额在地税申报表哪里查

在地税申报系统里,所得税年度清算汇缴表的附表四“期间费用”和附表十“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在这里填报工资数,附表十反应工资总额数(附表五纳税调整明细表第十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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