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

一: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履职

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作用问题,在人大系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前不久,市人大理论与工作研究会邀请十名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进行专题座谈研讨。围绕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履行职务、发挥作用的主题作了深入探讨,笔者以为,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必须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履职的重大意义,增强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人大代表须履行职务、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由广大选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履行职务责无旁贷。这是因为:一是《代表法》赋予的责任。《代表法》第三条指出:“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第四条还明确:“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换言之,人大代表就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履行代表职务,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努力为人民服务。二是选民的期望。选你当人大代表,是选民对你的信任和重托。人们常说的“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也就是这个意思。若你当了人大代表不辜负选民期望,关注民生,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人民就拥护你、信任你,就会主动选你当人大代表。反之,你当了人大代表,只享受代表荣誉,当“挂牌代表”、“无言代表”,不关心选民痛痒,就得不到拥护,下次就不再会有人选你。三是行使监督机制的要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行使代表职务,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党和政府不断重视扩大民主、在反腐倡廉进一步深入的今天,人大代表参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显得更加不可或缺,更加重要和必要。

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作用的主要环节

能当上人大代表,这是选民对你的认可,应当感到光荣。同时也应感到这是选民对你的期望,责任重大。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务,特别在几个重要环节必须切实履好职、发挥好作用:第一,认真参加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一次,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机构。人大代表必须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对人大、“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不仅要集中心思认真听,而且要动脑子认真审议,有意见、建议应当勇于发表,直言不讳,言无不尽;提议案、意见、建议,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投票选举出于公心,态度端正。第二,认真参加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小组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以及各项审议活动。建言献策要情真意切,真诚中肯。看问题要客观辨正,提问题要实事求是。第三,充分发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不光只停留在代表大会上,在闭会期间,也应当认真体现。在平时重点要做好联系选民的工作,选民在想什么,有什么困难,要求政府解决什么实际问题,人大代表应该认真听取,胸中有数。一些特困弱势群体反映的一些危急问题,应该从速向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反映,协调帮助排忧解难。人大代表要与选民心连心,切实当好选民的代言人,代表广大选民的利益和意志。第四,要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当地党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中起带头作用。人大代表具有神圣又崇高的法律地位。《代表法》既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同时又明确了应该履行的义务。《代表法》特别提出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况且不少市人大代表是中共党员,具有双重身份。还有不少人大代表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的还是“一把手”。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大代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要坚定理想信念,......余下全文>>

二:如何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参考相关范本,介绍先进经验。如是人大办,可分几块进行论述。一是本地基本情况。二是代表工作主要内容,分别写组织代表活动,联系走访代表(组建代表之家),办理代表建议等。三是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如经费紧张、部分代表履职热情不高等等。四写建议和意见啦。组合一下就完成了嘛

三:如何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一、练内功。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是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作为地方人大,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作风,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组织建设,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素质。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和理论探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熟悉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掌握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

(二)改进作风抓落实。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扩大层面广泛联系代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察实情、深入群众找问题、结合实际出实招,通过访民情、听民意、集民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和有力支持。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三)完善制度求实效。内要发扬成功经验,外要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明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不断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程序,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建好队伍激活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从把人大看作是二线的工作、二线的干部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问题,多向老同志取经请教,主动征询他们关于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充实一批高素质、有潜力的年轻同志到人大干部队伍中来,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培养、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多关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强服务。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法律性、程序性强。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大重要职权。人大要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关键要依法履职,用好“三权”。

(一)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地方发展“引路导航”。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坚持完善人大制度的需要,是避免重大决策失误的需要,是加快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处理好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行政决定权的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因时因地因事地加以研究决定,充分体现结合实际、与时俱进的原则;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界定和准确把握“什么是重大事项”,使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真正体现民主性、科学性、指导性。

(二)用好人事任免权,为地方发展“选才点将”。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做到既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又充分发扬民主。推行干部任前考察和任后监督,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公开亮相”制度,有效地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受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受任命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确保权力的......余下全文>>

四:如何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的几点看法

作为依法履行国家职务的各级人大代表,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既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又关心人民根本利益,既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又监督协助法律实施、监督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人大代表从如下六个方面依法履行代表职务:

第一、带头依法办事。宪法和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人大代表应该模范地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头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带头依法办事。特别是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监督协助宪法和法律在实际中得到贯彻落实,监督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

第二、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通过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特别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就将要审议的议题开展视察或调查,走访选举单位和选民,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为向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作准备。在平时也要及时沟通人民群众与本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认真出席人大会议。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无特殊情况都不得缺席。出席大会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享有提案权、审议权、发言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建议和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在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应积极参与和投入,充分发挥代表议政履职的作用。

第四、积极参与代表活动。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另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一种公务行为。人大代表要自觉地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小组的学习、视察、交流经验活动。二是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活动。人大代表可参加集中视察、分散的小型视察、代表持证视察,以及受邀请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参加调研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四是参加协助政府工作活动。本级人大常委会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对话会、接待日,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五是参加代表培训活动。不定期或定期地参加各种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六是参加走访选民活动。听取选民对代表工作,对人大工作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有些会议秘密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每个代表应该提高警惕,严守秘密,不能说的不说,不能写的不写,不能做的不做。

第六、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受人民委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自然要接受选民的监督。人大代表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选民意见,特别是选民对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回答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直接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促进代表自觉规范行为,依法履职。

五:做为人大代表怎样更好的履责?正确行使好代表的权利

一、努力提高代表自身素质

首先,从代表的自身素质情况看。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条战线,文化知识、认识水平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个体履职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且代表多数是兼职的,对法律知识、人大业务一般了解较少。有的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认识,代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其次,从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将逐步到位,人大代表肩负的工作职责也更加繁重。另一方面,人大工作的特点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代表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观念、群众观点和把握大局、处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对于多数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来说,从工作方式到思维方式一般都有一个"转换角色"和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问题。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十分必要,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首先要"练好内功"。主要应练好四个方面的内功:

1.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人大代表意识。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和决定者,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当代表不仅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应意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有了这种强烈的代表意识,才能热心人大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2.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议政水平。党和国家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国家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人大代表应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要注意了解政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才能在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提高议政水平,正确、有效地行使好人大代表职权。

3.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人大工作不仅法律规定多,而且程序要求严格。人大代表只有学习、掌握好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在参与决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做到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代表需要学习和熟悉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颁布实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以及人民政府公布的各项规章、规定等。二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对各项会议制度、职权行使、工作程序所作的决定、规定等。

4.加强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从中吸收丰富营养。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就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活动领域。要经常深入基层,通过走访、接待、电话联系等方式密切联系选民,注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广泛接触社会各个层面和有识之士,认真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从中吸收营养,不断丰富、提高自己;同时还要多联系周围代表,包括联系下一级人大代表,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履行代表职责的水平。

二、认真履行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各项职责

1.会前作好充分准备。为了在会议期间行使好代表职权,代表在会前应认真作好准备,这是开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主要作好三项准备:一是知情知政准备。代表在会前应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和走访选民活动,认真查阅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各方面资料,深入了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机关履行职责......余下全文>>

六: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主要对策

(一)抓学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一方面,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有计划、全方位地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监督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代表的权利及义务。另一方面,运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拓宽培训的形式和方式,为代表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创造更好地条件。

(二)以活动为依托,以制度为保证,不断提高代表的服务意识。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要进一步鼓励代表履行职务,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及调研等活动,开展代表走访回访选民活动,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渠道,保障代表加大反映社情民意的“分贝”,不断提高代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一是启动代表履职目标管理机制,建立考核体系与标准,明确考核内容与办法,并将相关情况和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归入代表档案。二是完善推广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监督制度,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汇报自己的履职情况,并由选民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衡量、评价和鉴定,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三是完善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手册和代表履职档案,建立代表履职考勤、考核和通报制度。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小组等活动和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交流活动,最大限度地开发代表履职潜能,激励代表的工作热情。五是强化代表联系选民机制,深入开展联系活动,建立人大代表公示系统、向选区选民述职等形式,推动代表工作的不断创新。

(四)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人大常委会是人大代表的“娘家”,是人大代表的引路人,是代表作用发挥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

七:如何加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要抓好代表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表素质是首要条件。一是要加强引导。既要通过学习,使代表从相关法律规定中增强责任意识,还可以积极开展模范代表宣传、优秀代表评选等活动,弘扬代表风采,营造履职氛围。通过优秀代表以报告、宣讲或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让其他代表能够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增强履职的信心决心。二是加强学习。通过对政治、法律、国情、区情等方面有重点、有计划的学习培训,使代表掌握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犹其是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三是加强实践,不断提高代表实际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一是完善组织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常委会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范围,增加代表参与人次,形成完善的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代表自行组织机制,包括代表小组活动制度,除按地域划分小组外,还可以考虑以行业划分,或者增设多个行业小组,使代表小组活动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履职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人大网络信息平台,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和反映问题的渠道,使代表既能及时了解区情政情,又方便反映意见建议,还能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代表工作室,组织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代表履职保障。逐步完善区、镇街代表服务网络,增强区人大机关及街道的服务力量,确保人大工作机构对代表有效联络和提供优质服务。对代表活动和履职给予足够的经费保障,支持工作深入开展。

(三)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法。一是围绕加强代表履职,探索代表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完善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发挥选民对代表的监督作用。加大代表履职考核力度,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履职提示和履职情况公示制度。二是围绕提高履职效果,引导代表增强自行组织能力。可以以设立专题或代表自设专题的形式支持代表组织调研活动,让履职经验丰富的代表牵头,制订调研方案,经常委会确定后给予调研经费、工作协调等支持,使代表履职更具主动性和灵活性。三是围绕提高服务代表工作质效,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人大网站、内部信息渠道、代表交流平台等,使代表的意见建议得到快速反映、有效办理和及时回复。采取跟踪检查、评议、询问、公开等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效。

八: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作用

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作用问题,在人大系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前不久,市人大理论与工作研究会邀请十名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进行专题座谈研讨。围绕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履行职务、发挥作用的主题作了深入探讨,笔者以为,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必须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履职的重大意义,增强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人大代表须履行职务、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由广大选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履行职务责无旁贷。这是因为:一是《代表法》赋予的责任。《代表法》第三条指出:“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第四条还明确:“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换言之,人大代表就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履行代表职务,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努力为人民服务。二是选民的期望。选你当人大代表,是选民对你的信任和重托。人们常说的“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也就是这个意思。若你当了人大代表不辜负选民期望,关注民生,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人民就拥护你、信任你,就会主动选你当人大代表。反之,你当了人大代表,只享受代表荣誉,当“挂牌代表”、“无言代表”,不关心选民痛痒,就得不到拥护,下次就不再会有人选你。三是行使监督机制的要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行使代表职务,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党和政府不断重视扩大民主、在反腐倡廉进一步深入的今天,人大代表参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显得更加不可或缺,更加重要和必要。

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作用的主要环节

能当上人大代表,这是选民对你的认可,应当感到光荣。同时也应感到这是选民对你的期望,责任重大。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务,特别在几个重要环节必须切实履好职、发挥好作用:第一,认真参加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一次,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机构。人大代表必须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对人大、“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不仅要集中心思认真听,而且要动脑子认真审议,有意见、建议应当勇于发表,直言不讳,言无不尽;提议案、意见、建议,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投票选举出于公心,态度端正。第二,认真参加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小组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以及各项审议活动。建言献策要情真意切,真诚中肯。看问题要客观辨正,提问题要实事求是。第三,充分发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不光只停留在代表大会上,在闭会期间,也应当认真体现。在平时重点要做好联系选民的工作,选民在想什么,有什么困难,要求政府解决什么实际问题,人大代表应该认真听取,胸中有数。一些特困弱势群体反映的一些危急问题,应该从速向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反映,协调帮助排忧解难。人大代表要与选民心连心,切实当好选民的代言人,代表广大选民的利益和意志。第四,要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当地党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中起带头作用。人大代表具有神圣又崇高的法律地位。《代表法》既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同时又明确了应该履行的义务。《代表法》特别提出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况且不少市人大代表是中共党员,具有双重身份。还有不少人大代表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的还是“一把手”。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大代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己,率先垂......余下全文>>

九:人大代表怎样履行职责

作为依法履行国家职务的各级人大代表,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既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又关心人民根本利益,既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又监督协助法律实施、监督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人大代表从如下六个方面依法履行代表职务:

第一、带头依法办事。宪法和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人大代表应该模范地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头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带头依法办事。特别是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监督协助宪法和法律在实际中得到贯彻落实,监督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

第二、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通过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特别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就将要审议的议题开展视察或调查,走访选举单位和选民,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为向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作准备。在平时也要及时沟通人民群众与本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认真出席人大会议。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无特殊情况都不得缺席。出席大会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享有提案权、审议权、发言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建议和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在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应积极参与和投入,充分发挥代表议政履职的作用。

第四、积极参与代表活动。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另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一种公务行为。人大代表要自觉地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小组的学习、视察、交流经验活动。二是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活动。人大代表可参加集中视察、分散的小型视察、代表持证视察,以及受邀请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参加调研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四是参加协助政府工作活动。本级人大常委会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对话会、接待日,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五是参加代表培训活动。不定期或定期地参加各种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六是参加走访选民活动。听取选民对代表工作,对人大工作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有些会议秘密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每个代表应该提高警惕,严守秘密,不能说的不说,不能写的不写,不能做的不做。

第六、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受人民委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自然要接受选民的监督。人大代表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选民意见,特别是选民对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回答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直接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促进代表自觉规范行为,依法履职。

十: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 20分

作为依法履行国家职务的各级人大代表,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既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又关心人民根本利益,既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又监督协助法律实施、监督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人大代表从如下六个方面依法履行代表职务:

第一、带头依法办事。宪法和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人大代表应该模范地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头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带头依法办事。特别是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监督协助宪法和法律在实际中得到贯彻落实,监督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

第二、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通过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特别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就将要审议的议题开展视察或调查,走访选举单位和选民,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为向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作准备。在平时也要及时沟通人民群众与本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认真出席人大会议。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无特殊情况都不得缺席。出席大会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享有提案权、审议权、发言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建议和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在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应积极参与和投入,充分发挥代表议政履职的作用。

第四、积极参与代表活动。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另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一种公务行为。人大代表要自觉地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小组的学习、视察、交流经验活动。二是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活动。人大代表可参加集中视察、分散的小型视察、代表持证视察,以及受邀请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参加调研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四是参加协助政府工作活动。本级人大常委会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对话会、接待日,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五是参加代表培训活动。不定期或定期地参加各种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六是参加走访选民活动。听取选民对代表工作,对人大工作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有些会议秘密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每个代表应该提高警惕,严守秘密,不能说的不说,不能写的不写,不能做的不做。

第六、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受人民委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自然要接受选民的监督。人大代表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选民意见,特别是选民对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回答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直接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促进代表自觉规范行为,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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