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利用担任某市市长

一:[多选题] 某事业单位任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某担任公司会计,被当地会计管理部门查获

这题应该为B,D。

记得这题我在考呀呀网站上做过的,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题中问的是“行政处罚”,C项为行政处分,所以答案选择BD。

二:.下列熟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某市原副市长许运鸿家教不严,其妻儿收受贿赂80多万元。有人认为,

.B 擦边球”指规则或条例的边缘﹙A罪不容诛意为罪大恶极,处死都不能抵偿。C青出于蓝意为学生胜过老师。D不嫌麻烦,应用“不胜其烦”﹚

三:李某与其他两人合出一本书总共收到24万,李某担任主编取得收入6万,其余的三分平分,求李某稿酬个税?

稿酬税: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在求出应纳所得额后,还要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税率)×(1-30%)

主编收入是个人工资(超额累进税率)

四:下列加粗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 ] A.某市原副市长许运鸿家教不严,其妻儿收受贿赂80多万

C

五: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句是: A.某市原副市长许运鸿家教不严,其妻儿收受贿赂80多万元。

C A项“罪不容诛”罪大恶极,即使死刑也不能抵偿所犯的罪恶。B项“侧目而视”是指斜着眼睛看人,不敢正视,形容敬畏的神态,用在B句中显然不当,应改成“刮目相看”。C项“光怪陆离”形容奇形怪状、五颜六色,它符合C句的语言环境。D项“接踵而至”指一个接一个地到来,用在这里不合语境。

六:某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张,王,李,赵四人,其中张某以货币出资5万、王某以专利技术出资5万元、李某以土地使用

1。 只要符合23条规定,就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符合规定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应将全部资产30万偿都还债务。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七:七年级下册政治题:材料一:出租车司机徐某在行驶途中遭李某持刀抢劫,当李某用刀尖顶住徐某脖子时,

1.答:持绩抢劫,蓄意伤人。我是根据中国人民刑法判断。

2答:因为徐某是正当防卫,当一个人在对自己生命有威胁时,你自己可以正当防卫。

3答:要我们去多抢劫,哈哈。。。。自己去看吧

八:司机李某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案例:司机李某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2007年7月初,李某应聘于上海市一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一集装箱车司机,同年7月14号,李某驾驶集装箱车负责运输托运人江苏省某市纺织品有限公司从浙江某地运往上海港口的货物。在运输途中,李某结伙他人,采用变造改制集装箱封志的手段,窃取集装箱内的纱线137件,价值9.2余万元。同年7月20号,李某驾驶集装箱车负责运输托运人浙江省一金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从浙江某地运往上海港口的货物,在运输途中,李某结伙他人,采用变造改制集装箱封志的手段,窃取集装箱内的不锈钢带10卷,价值29.2余万元。案件审理中,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另一种认为,李某作为集装箱车司机,在运输加封的集装箱过程中,只是负责把集装箱安全、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并不对集装箱内的货物负有保管、支配、处分的权利,其利用的是工作便利而非职务之便,故其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李某利用容易接近作案对象的工作便利,结伙他人秘密窃取集装箱内货物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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