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一:如何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在学法上,应当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在尊法上,应当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守法上,应当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在用法上,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

二:如何做一个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领导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

尊法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和根基,首先须对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从内心里而不是在口头上予以承认和尊重,懂得一切公民和团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否则就要受到追究和惩处这一最基本的道理,才谈得到认真去学法,从而做到懂得法,自觉遵守法、应用法。

三:如何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学法要做到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

尊法就是尊重法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守法就是严格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不去触碰法律底线

用法就是提高法律意识用好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采纳

四:请你简述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必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参考资料:218.22.166.101:8088/...%BB%B0

五:如何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进一步提升法制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1、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储备。从现实情况看,苛求领导干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样,系统掌握法律体系,熟练使用法律条款,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是难以实现的。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要重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其次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成为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平安中国、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2、在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养成法治思维不是简单的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要注重优化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同时,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握多种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六: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知识宣传。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当下处在转型阶段的国家而言,经济的高速发展已历20多载,维系一个社会齿咬缝合的秩序机制,也部分地被经济生活的洪流冲击、破坏、修正、改变,呈现出迷失、冷漠、失范的消极一面。在这一大背景下,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所遭遇的类似碰撞自然也更为激烈,发达经济之下的社会规范重建,也更易破茧而出。中国政府近年来提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概念,意在为一个经济社会的前路寻到良性发展的方向,而广东提出“现代公民教育”的命题,本质上自然是要指向一个契合现代国家的“公民社会”概念,这同样是中国社会转型方向的另一重严重关头。而广东倘若能在这一番努力中,澄清公民的概念与教育的内容,则可以回答好“怎样做一个合格公民”的历史提问,更可以再为民族之前进立得首功。 “公”与“民”,是中国自古便有的文字,但二者合在一处成为一个词语,却并不久远,而且还是接受日本转译西方概念而来——大致是指能够参与公共权力之行使与监督的国民。可见,国民并不是公民的同义词,公民强调一种对于“公权力”的参与,本质上已然是一种资格。因此,法国的贵族青年托克维尔,困惑于祖国的革命与杀戮,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进行制度与民情的考察,回国之后写下经典名著。他的目的,便是要告知自己的同胞:什么才是公民。 如今,我们远在东方的人显然都已经熟知:现代公民,首先只能来自这样一种成熟的公民意识——清楚地知道自己应有的基本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并以社会正义为原则,关心并热心参与公共事务及改造社会。可见,公民不是巧取豪夺的霸王,也不是独善其身的隐士,更不是唯唯诺诺的臣民。那指向公共领域的权利与义务,是公民的崇高之处与价值所在。中国要建设一个政治文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现代国家,需要的便是这不避义务不弃权而令公共事务真正成为众人之事的现代公民。 如此,我们的现代公民教育,也必然是彰显公民权利、恪守公民义务的教育,两者不可偏废,偏废便绝对导致异化。所以,我们理解这“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准则,也理当自觉从这权利与义务并重的角度去解读。倘若只是狭隘地以为这其中只有单向度的义务要求,那是难以教育出“现代公民”的。 爱国,是一种对文化共同体的认同。它如此深刻地烙印在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公民内心,所以当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家国荣光与民族自豪。战场上的赴汤蹈火、马革裹尸是爱国,讲坛上的痛批腐败又何尝不是爱国?爱国是一种义务,所以才有人喊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爱国更是一种权利,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宪法予以保障的自由与权利,来表达他们对于国家前路的思考与建议。正是因为对于祖国有深厚的爱,所以才不当有止于仅仅言爱的肤浅。非典肆虐之时,钟南山不唯权威不唯上,坚持真相,是为爱国。这是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 守法,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而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折不扣地是一项规模庞大、需时长远的公共工程,而中国目前显然正处在这一工程的关键时段上。身为公民,自然应当知法守法,这是第一要义。而依法伸张权利、以法监督公权,也是一个法治社会里值得大力倡导的“守法意识”。不惧社会惯性,不怕维权艰难,发起“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著,是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 而诚信与知礼,既是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优良传统,又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和谐要素,这其中有怎样的权利与义务结合,又将能够怎样发力于一个公民社会的成长,也许同样是我们需要去思考与探究的命题。 一个开始懂得提倡公民意识的社会,终究是一个进步而有希望的社会;而现代公民之教育培养,便是其中需要审慎辨析的内容、努力坚持方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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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层干部如何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最新相关信息

中央成立巡视组,不停的在全国溜达,苍蝇老虎一起打,给干部们传递一个信号,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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