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基本法律的制定机关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由此可见,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二:我国的基本法律由什么制定修改
基本法律,即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机关是哪?
这个应该是立法法规定的属于宪法性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
四:在我国,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五:我国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的机关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有权制定基本法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六: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基本法律。
七:在我国,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机关有哪些?
楼上的回答不正确。
如果你指的法律是狭义的法律的话,我国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法律制定权。
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指刑民法律、选举法、组织法、诉讼法等。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作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该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如果你指的是广义的法律,既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话,主体就多了。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国亥院下属的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如果算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话,那还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
打得好累,我想不用等别人的答案了吧。
八:我国哪些机关有立法权,他们制定的法律统称为什么?
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正确答案是: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正确答案是:1对、2错、3错、4错.如果你对这几句话没有判断正确,或者不知道正确的说法是什么,那么,你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 现有观点与结论: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的观点应该是:立法机关:《宪法》第五十八条和《立法法》第七条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是立法机关.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第六十六条 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由此可见,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一定都是立法机关.这些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享有的权限大小不同,所立法律法规名称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也不同.具体如下: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立法类别立法名称效力高低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修改基本法律××法宪法最高(1级)基本法律(2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外的其他法律××法3级国务院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暂行条例、暂行规定4级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条例、规定、实施办法、规则5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条例2级(特殊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6级较大的市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7级国务院各......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