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组织机构

一:学校安全组织包括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什么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级组织机构

卫生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A区班长:

成员

B区班长:

B区成员

……

三:小学少先队的组织机构该怎么分,都有哪些?成员都有什么?具体职务又是什么?请说具体点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党委托共青团领导的。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是少先队的最高领导机构,地方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地方各级少先队的领导机构。

少先队在城市和乡村的初中、小学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建立基层组织,不设系统领导体制。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该级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由该级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该级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由少先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少先队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设队长、队委,经中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中队工作。少先队小队一般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队长各1人,经小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小队工作。

如:

大队长负责

1、 召集并主持大队委员会、中队长联席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2、检查各委员的执行工作情况以及各中小队工作。 3、督促与帮助各队委开展工作,4、负责升旗仪式大队活动总策划与总监。

副大队长

1、协助、配合大队长进行工作;2、负责整理、保管大队委员会的资料和文件;3、负责督促各大队委开展工作,有问题及时放映给大队长;4、负责管理与登记每周升旗仪式主持稿,通知相关主持人(升旗与颁奖)做好准备。

组织委员

1、负责学习队章的工作,在全体队员中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2、负责大队部的“光荣册”的整理、记录以及做好大队会议事项,负责升旗仪式颁奖工作。3管理好队室资料文件夹以及评分表的收集与整理。

宣传委员

1、组织、管理大队部的广播、各中队黑板报的检查工作;2、负责宣传国内外的大事,宣传少先队里的好人好事;

学习委员

1、负责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管理大队部的图书、报刊,并负责向全大队推荐好书和报刊,做好订阅报刊的工作;2、负责组织大队各种科技和各种知识竞赛活动。3、负责大队委及中队长、中队委考勤与评分工作。

体育委员

1、组织大队的体育游戏和体育活动,发动全体队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协助学校开好各种形式的体育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

劳动委员

1、负责组织大队的社会公益活动;2、负责管理大队的卫生工作以及各中队卫生的检查评比;3每周流动红旗以及每月各中队流动红旗评比;4、管理红领巾服务队工作。5、队部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文娱委员

1、组织大队的文化娱乐活动;2、向中队推荐好的歌曲、舞蹈;3、与旗手配合,组织培训鼓号队,负责保管鼓号和文娱用品;4、协助学校组织好节日庆祝和文艺汇演,5、管理广播站,围绕中心开展广播工作。

旗手

1、负责分发中队队旗并做好记录;2、管理鼓号队员及国旗护卫队的培训、考勤工作。3、管理好新旧鼓号队队员及国旗护卫队队员的花名册。

四:学校安全记录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项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健全

3.平时是否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检查和会议等活动

4.学校是否制定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防盗工作

1.学校配备的微机,电视机,摄像机等高档设备是否登记,编号,造册,落实保管责任人

2.财务室,微机室,图书室等防盗设施是否配备齐全

3.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4.学校是否24小时值班,夜间巡视

三、食品卫生

1.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是否有效的上岗证,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2.食堂,小卖部是否有变质,霉料食品,进货时是否索取对方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3.食堂是否配备消毒器具,通风设备,炊具,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环境是否卫生,防小动物,防中毒措施是否到位

四、活动安全

1.是否开展学生课内外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

2.体育场地,器材,体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3.场地,设备是否经常检修

4.学校开展重大活动和到校外开展活动时,是否制订应急预案,是否报教育局批准

五、宿舍管理

1.宿舍内是否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是否有安全设备(消防器材,报警电话等),是否会使用

3.是否建立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安全保卫制度

4.是否有两个或以上的紧急疏散通道

六、门卫管理

1.学校是否设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门卫制度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3.是否配备防卫器械,办公用品,消防应急器材,报警电话

4.门卫人员是否年龄适中,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进出学校人员,车辆,物资是否作好登记,核对

七、基建安全

1.学校基建是否安全施工,在建工程是否按规定实行质监

2.是丁按规定开展校舍安全检查

3.目前有无危房,对危房采取了哪些措施(封闭,维修或加固等),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牌

八、交通安全

1.平时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采取何种教育方式

2.学校是否制订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

3.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责任保险,是否签订责任状或协议

4.有无非载客车辆和无证,无照车辆接送学生,使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是否经审查合格

5.平均每辆接送车每次接(或)送学生的有无超载,超载是否严重

九、消防安全

1.学校消防工作是否做到组织,制度,管理,器材四落实

2.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落实

3.学生在宿舍内是否使用明火,是否安装带电插座

4.学校有关师生是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五:幼儿园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映了当时学校

安全工作情况,

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

建立学校安全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客观全面地反映

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各部门

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

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

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

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

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

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六:学校安全管理应注意什么?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5、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6、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7、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8、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9、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10、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七:学校安全管理案例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徐宪强

副组长:徐宪荣

成员:张铁峰、李怀博、刘丽娟、周兰英、张景红、周桂华

(二)、通讯小组

组长:刘丽娟

成员:李进、张凯

(三)、抢险救灾小组

组长:张铁峰

成员:李怀博、付文鲁、张景红、

(四)、现场疏导保护小组

组长:徐宪荣

成员:常美荣、周兰英

(五)、统计检查小组

组长:周桂华

成员:部分高年级学生

地震应急预案

一、报告程序

1、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园)内如有人员受伤,校(园)医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责任人:周桂华)

2、学校立即组织学校各级小组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先救人为主。(责任领导:张铁峰)

3、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联校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责任人:刘丽娟<报告> 周桂华<统计检查>)

4、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人:徐宪荣)

5、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责任人:刘丽娟)

二、临震应急处置:

上级地震、临震预报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抗震工作。

1、指挥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发布紧急警报和有关消胆。(责任人:刘丽娟)。

2、各项室内活动,迅速疏散师生至安全地带。(责任人:徐宪荣及各班班主任)。

3、救灾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切断电源系统。(责任人:张铁峰)。

4、保卫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责任人:张景红)。

三、地震时预警临震应急处置:

(1)、当发生地震时,拉响警报或大声喊“地震了”上课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撤离教室,到操场中央蹲下。来不及撤离的要就近躲藏到桌下或墙角处,并用手抱住自己头后部,以减少伤害。(责任人:各班上课教师)

(2)、办公室教师迅速撤离办公室,到操场中央。

四、震后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责任人:张铁峰)。

(2)如有人员伤亡通讯小组及时报告120或通知受伤者家人。(责任人:刘丽娟)。

(3)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维护学校秩序(责任人:张景红)。

(4)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周桂华)。

(5)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向教育局安委办就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等分别核实登记,快速地、实事求是报告灾情(责任人:周桂华)

火灾应急预案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责任人:徐宪荣)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责任人:刘丽娟)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责任人:徐宪强)

(4)学校领导在向上级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责任人:周兰英)

二、组织实施:

1、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余下全文>>

八: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第23号教育部部长 周济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交通部部长 李盛霖 文化部部长 孙家正卫生部部长 高强 工商总局局长 王众孚质检总局局长 李长江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龙新民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余下全文>>

九:小学安全

孩子上到小学后,他的活动范围和时间都要比上幼儿园时大很多,接触的事物也多很多,必要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

在校园内要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孩子在学校内有一定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可以和其它小伙伴玩,而孩子好奇心强、行动易冲动、缺乏必要的安全经验的特点可能会导致一些危险。比如和别人玩一些危险游戏。家长要引导孩子注意保护自己,知道自己身体的哪些部位特别要保护好,知道在楼道里不追跑打闹、不做危险动作,不猛跑,不乱扔东西,上厕所时要小心,不冲跑。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校也设立了右行礼让,轻声慢步等课间要求

放学时要注意安全。放学时要站好礌队,随班级队伍一起走出校园,在队伍中不打逗,不掉队,看到家长后要与老师打招呼再离开,如未看到家长来接,要在校保安室门口等候家长,不随陌生人走,保护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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