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与法规

一:财政财经有关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财政财经有关法律法规包括:

预算管理方贰的、国库管理、社会保障、农林水财务管理、经济建设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教科文财务、行政政法财务、政府采购管理、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扶贫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等等。

二:怎么自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啊?

你是准备考试会计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还是准备考试会计证呀?这个是不同的,一个是专业资格证,一个是从业资格证。按你的那三本书来看,应该是会计证.

会计证重点:

会计基础:会计6要素、2等式、2报表,重点看第十章的内容,很多分录要理解

财经法规:主要是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占了40分的考点,其他章节再记一下,基本就过了,

电算化:主要记一些财经法规的法律,然后再结果计算机一级考试的题,很容易过。

会计基础除了上述重点外,还得记一下:账务处理程序,即怎么从原始单据一直到报表的;还有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即会计信息的书面载体;(侧重点)复式记帐法,即会计记账的方法,怎么记增加,怎么记减少,会计档案也得记一下,即各种会计资料怎么保管、保管多少年等问题。

还有主要经济业务核算(特重要),以分录形式讲解了从资金筹集、供产销,一直到利润形成与分配的业务。即以工业企业为例讲了资金运动的整个过程。

财经法规是三科中最简单的,因为只用死记硬背,我考试前背了几天,做了一天题,后来就考试过了,所以你不用担心,主要是背书与做题,

三:考财经法规主要要记哪些?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工具。错。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广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工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行时间:2000年7月1日。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高,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文件属于会计规章。错误。属于行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共十一章五十条。

8.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2.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方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

1.我国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工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会计工作只能由财政部统一领导。( )错。其他部门也有部分监管权。例如税务部门。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财政部。

2.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审批。

3.部队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总后勤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定具体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四:经济类法律法规总共有哪些

经济法篇:竞争法,消费者法,财税法,金融法,房地产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

商法篇:公司企业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 ,海商法,仲裁法

知识产权法篇: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法

国际经济法

五:2015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做了哪些变修改

今年10月份,新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与往年比,的确有一些变化。总体上,各知识点比过去更详细,各章节也有新增内容。主要含:一是对会计法律制度构成调整修改;二是补充了很多票据方面知识点,增加有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内容;三是营改增税收制度;四是新增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五是新增了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六:该怎么去背《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

先看一遍,把感觉可能考到的部分勾出来,第一遍看的要细,快,最起码要理解。

第二遍,就是背,背你先前勾画的部分。

如果有时间,再背第三遍,第三遍是看大纲,也就是标题部分,先自己回忆内容,实在想不起来再看书。再背忘记的。

这样的话肯定能应付考试了。如果你记性够好的话,看完第二遍考试就能过了,不过不是高分。

希望我的方法对你来说好用。

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罚款事项和重点日期

1: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跨级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对外提供。

2: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并依法审查验证:上市公司还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时送交公司的各个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

3: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故意出具不当或者不实的审计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严重的暂停营业业务或予以撤销:对注册会计师,由省级人民政府部门给予警告,严重的暂停业务或吊销证书。

4:我国从事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具备:至少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5: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申请的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全部内容。 证书的颁发:当场能决定的,应当场颁发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的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不能的可经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延长10日。 做出颁发证书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证书。

7: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

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调转登记:应当子离开原工作岗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

8: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员: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会计师: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会计员2年以上,或中等专业毕业并担任会计员4年以上。

会计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2年左右,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3年,或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

高级会计师: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会计专业职务任期一般每任不超过5年。

9:报名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或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吊销后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0: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三是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1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余下全文>>

八: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考哪几章

一、综合题主要考点

1、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而非复制件)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2、财务会计报告

(1)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3、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

①“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②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③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4、不相容职务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应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5、政府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

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8、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弧)“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9、会计工作的交接

(1)监交人员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2)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①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②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为由而推卸责任。

10、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授意、指使的当事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其处以5000元-5万元的罚款。

(2)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处以3000元-5万元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余下全文>>

九: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有多少章

针对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有多少章这个问题,财经法规共有5章,另外给你上传了一份会计复习资料,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十:财经法规要怎么记忆啊?、?

最好总结一下,每一章的知识点,像各唬法律制度,时间,处罚,票据的时间等等,归纳起来再背,比较容易记,知识点也不算多,很好背的,加油!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