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政策

一:落户青岛需要哪些条件?

首先得问一下你有什么条件。

现在户口迁入青岛可以通过三种方法:

1、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并与同一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通过劳动部门迁入户口。

2、购买房屋,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可通过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后,可直接迁入。专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迁入户口。

4、婚迁。对象是青岛户口的,可通过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具体的落户政策如下:

市政府发布落户青岛新政策

根据规定,2007年9月1日起,迁入我市主要落户条件如下: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3.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4.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投靠人员落户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三)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余下全文>>

二:青岛落户口新政策2016

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青岛落户现在是什么政策

半岛网2015年4月12日消息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市正式施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意见》实施后购房落户的市民需要满足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专业人员落户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针对专业人员落户情况,派遣期内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按照《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9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市人社局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落户登记表、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国内在职专业人员,由接收单位向市或区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持《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落户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其中,接收单位属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的,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申请,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购房落户需缴社保6个月以上

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购房”落户条件的,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指被市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

申请落户的房屋指: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共有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

购房落户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省级比赛前三可获落户资格

“特殊专业人才”落户的,体育专业人才指年龄20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年龄26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成年正式比赛前6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获得洲际性正式比赛前6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世界性正式比赛前6名。由市体育局受理材料,并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市公安局审批。

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由相关部门持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四:青岛落户政策、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啊?

我这边比较清楚青岛黄岛区落户政策,分构建商品房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妻投靠落户,大学生落户,希望可以给您参考一下。

1.购买新建商品房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自2016年1月23日起,在黄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迁入黄岛区落户。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小于18周岁)或成年未婚子女可投靠父母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子女户口在本市,其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本市的子女落户,父母身边有子女的,取得本市户口的子女需取得本市户口满五年,父母达到上述年龄也可办理投靠。

4..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办理过一次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应婚姻关系存续满两年后申请。

5..自己所在高校在黄岛区,取得本科或大专毕业文凭想在黄岛区落户,如何办理?

通过人社局办理落户手续,人社局审批后公安机关凭人社局相关证明办理落户。

五:想在青岛定居,青岛市区落户的具体条件是怎样的 ?

您好,青岛市区落户是最难的,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且购买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而且需还完贷款,取得房产证在里面住了以后就可以了,谢谢。希望能帮助到您。

六:亲,落户青岛如果条件不符合,就不可以落户吗?

是的。只有符合青岛落户政策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落户。另外以下是列举的在青岛落户的方法以及部分条件:

(一)买房落户

青岛市区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2、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

3、贷款不能落户,需全额缴清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青岛新区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 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在青岛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符合上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购房地申请落户。

青岛六区以外买房落户条件

1、 在青岛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

2、 具有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和平度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并在青岛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

3、 满足上述条件的,并全款买房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二)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城区和新区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三)投资落户

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规定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规定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四)六区户籍迁移

城区户籍人口在市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迁入新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迁入城区。其中以城区专业人员、创业人员、外来企业等落户条件标准落户新区且符合迁移规定的,迁入城区不受5年限制。

(五)人才引进落户

(六)投靠落户

(七)其他落户方式等

各个落户方式都有规定的条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合适的落户方式。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七:青岛城阳落户政策是哪些

如果是在青岛买的房子,等你把贷款付清就能落户了。

但是,你是在城阳买的,在那落户比青岛简单多了,应该是只要买房子就能落户。

八:青岛市跨区落户程序

青岛是跨区迁移落户程序:

1、办理条件:

生活、居住地变化,需要迁移户口的

2、所需申办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

《结婚证》

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迁入地户主(包括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书面申请

3、办理流程:

4、办理条件依据

《青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工作规范》(青公户[2010]48号)

第三条第二款:1、公民因购房、分房等需要到实际居住地生活居住的;2、因结婚,夫妻需迁移到一处共同生活的;3、未成年子女迁移到父母处共同生活的;4、父母(或岳父母、公婆)迁移到子女处共同生活的;5、确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无其他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申请迁移到亲友处的。

5、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6、申报材料依据

《青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工作规范》(青公户[2010]48号)

第三条第四款:(四)所需材料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因购房、分房新立户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3、因结婚夫妻拟迁移到一处共同生活的,提供《结婚证》;4、未成年子女迁移到父母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5、父母(或岳父母、公婆)迁移到子女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6、符合办理条件第5项的,提供移入人及拟迁入地户主(包括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书面申请。7、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委托书;8、其他所需证明。

参考资料:bsfw.qingdao.gov.cn/...026-01

九:办理青岛落户,落户的条件有哪些

看你是什么条件,青岛落户现在有大中专毕业生、买房、亲戚投靠、人才引进等好多种方式。最好是找个专门的代理机构给你办理,花点钱就行了。

十:青岛买房落户政策2016还要社保吗

是的,只要在青岛落户,就离不开社保。不管是购房落户时还是人才引进落户,都得要社保。购房落户要近半年的社保。有什么不懂的请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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