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

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余下全文>>

二: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后子门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再比如: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或离职两年,且家庭生活困难。2、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4、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三: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成都公积金不辞职能提取吗?

以租房的名义提取,以前可以一年最高提1万5,现在不行了,今年6月改政策了,只能提上一年度缴费额的一半,没劲。

五:成都本地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为成都城镇户口,在离职后不能立即以非房产消费名义憨取公积金,在2年后可凭生活困难证明提取公积金。

此外,无房可采用租方的方式提取公积金,提取额为你上一年度租房的总额。

另外,在自己或直系亲属大病时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六: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都需要哪些手续?

自己去办理,首先准备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并到单位盖章,有的单位也可以直接领取此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材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审核盖章,并到指定银行取钱。

像你这种情况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七:成都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呢 10分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经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注: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无联名卡的应提供配偶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配偶方储-蓄账户)、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三、业务办理方式 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个人到双流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四、提取金额的计算 1、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职工申请提取时前十二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八: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 5分

若你是商业贷款购房,可以在合同签订后凭以下资料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在还贷满1年后,可以每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上一年度房贷还款本息。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3)商品住房在成都行政区域以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款发票,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4)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6)提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有联名卡提供联名卡原件;

7)无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填写完毕并加盖业务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原件,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九:成都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款额度和最高额度。贷款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规定:

1、可贷额度=职工夫妻双方计算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2、贷款额度不超过拟购建住房总价额的70%;

3、单方职工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拟购建住房总价额的50%;

4、按贷款总额计算的月还款额,不超过职工家庭月收入的45%;

5、贷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退休年龄内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的2倍;

十: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0分

1、购买商品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1)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提取材料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2)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4)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5)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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