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假期

一:香港怎么放假,2017香港放假时间表

公众假期

以下为政府在宪报公布的2017年公众假期:

每个星期日 星期日

一月一日翌日 1月2日 星期一

农历年初一 1月28日 星期六

农历年初三 1月30日 星期一

农历年初四 1月31日 星期二

清明节 4月4日 星期二

耶稣受难节 4月14日 星期五

耶稣受难节翌日 4月15日 星期六

复活节星期一 4月17日 星期一

劳动节 5月1日 星期一

佛诞 5月3日 星期三

端午节 5月30日 星期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7月1日 星期六

国庆日翌日 10月2日 星期一

中秋节翌日 10月5日 星期四

重阳节 10月28日 星期六

圣诞节 12月25日 星期一

圣诞节後第一个周日 12月26日 星期二

由於二○一七年的一月一日及国庆日皆为星期日,故该两天的翌日将被订为公众假期。另外,由於二○一七年的农历年初二为星期日,故农历年初四将被订为公众假期。

二:香港的法定节假日和内地是一样的吗

香港假期分为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日。

以下为政府在宪报公布的2017年公众假期:

(1)每个星期日;

(2)1月1日翌日:1月2日,星期一

(3)农历年初一:1月28日,星期六

(4)农历年初三:1月30日,星期一

(5)农历年初四:1月31日,星期二

(6)清明节:4月4日,星期二

(7)耶稣受难节:4月14日,星期五

(8)耶稣受难节翌日:4月15日,星期六

(9)复活节星期一:4月17日,星期一

(10)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

(11)佛诞:5月3日,星期三

(12)端午节:5月30日,星期二

(13)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星期六

(14)国庆日翌日:10月2日,星期一

(15)中秋节翌日:10月5日,星期四

(16)重阳节:10月28日,星期六

(17)圣诞节:12月25日,星期一

(18)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12月26日,星期二

由于2017年的1月1日和国庆日都是星期日,所以这两天的定位公众假期。另外,由于2017年的农历年初二是星期日,所以农历年初四将被定位公众假日。

三:谁知道香港的公众假期吗?2015年的

这就是香港2015年的全部公众假期,包含每个周日

四:香港有哪些法定假日,分别休假多少天

一共是13天,分别是: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劳动节一天.回归记念日一天.中秋节一天.重阳节一天.国庆节一天.佛旦一天.冬至一天。

五:香港公众假期

香港除了星期天外, 每年还有17天的法定公众假期. 没有10.1黄金周(国庆只放一天), 新年只从初一放到初三, 什麼中秋,重阳,端午.清明, 劳动节都放一天, 和大陆不同的是回归日(1天), 圣诞(2天), 复活节(2天), 佛诞(一天)都可以放假

六:2017年香港公众假期怎么休

20171月27至20172月2调休放假7   1月27(星期五农历除夕)、1月28(星期六农历月初)、1月29(星期农历月初二)定节假   1月22(星期)、2月4(星期六)照班

七:香港假期的香港的公众假期

(1)每个星期日;(2)1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3)农历年初一(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4)农历年初二(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5)农历年初三(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6)清明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7)耶稣受难节;(8)耶稣受难节翌日;(9)复活节星期一;(10)劳动节,即5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11)佛诞,即农历四月八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12)端午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13)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即7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14)国庆日,即10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15)中秋节翌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中秋节当日)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16)重阳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17)圣诞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圣诞节后第二个周日);(18)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但是需要注意,香港特区政府仍有权对上述假期的日子作出增补或代替,《公众假期条例》第6条对此作出规定:⑴立法会可藉决议,指定任何一年的任何一日为公众假期,以增补或取代附表所指明的任何日子;⑵除根据以下第⑶款另有指定外,如於任何一年内两个公众假期适逢在同一日,则该日之后第一个并非公众假期的日子,即为该年增补的公众假期。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任何一年的任何一日为增补的公众假期,以取代本属第⑵款规定为该年内增补的公众假期的另一日。

八:香港的法定节假日有那些?

所有星期日 公曆1月1日 1月1日 公曆新年,亦稱元旦。 農曆正月初一 農曆年初一 在公曆1月下旬至2月下旬。 農曆新年,亦稱春節、過年。 農曆正月初二 農曆年初二 農曆正月初三 農曆年初三 公曆4月5日或4月4日 清明節 清明是春分之後的節氣,傳統上是拜祭先人的日子。 耶穌受難節 不是法定假日。在公曆3月下旬至4月下旬,根據復活節計算表冊而定。 復活節在春分後的首個農曆十五日(月圓日)再之後的首個星期日。 實際假期則是復活節前兩天(星期五、星期六)的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及後一天(星期一)的復活節星期一。 通常來說,坊間不會提及「耶穌受難節」,而把這三天假期一概統稱「復活節」。 耶穌受難節翌日 復活節星期一 公曆5月1日 勞動節 農曆四月初八 佛誕 不是法定假日。通常在公曆5月。亦稱浴佛節。 農曆五月初五 端午節 通常在公曆5月下旬至6月下旬。 公曆7月1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亦稱香港回歸紀念日。 農曆八月十六 中秋節翌日 在公曆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公曆10月1日 國慶日 農曆九月初九 重陽節 通常在公曆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傳統上是登高的日子,後來演變成登高之餘順道拜祭先人,所以亦是除清明節外,另一個拜祭先人的日子。 公曆12月25日 聖誕節 公曆12月26日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不是法定假日。「周日」不是指星期日,而是英文 weekday的直接翻譯(政府對這天的英文稱謂為the first weekday after Christmas Day)。 坊間通常稱為Boxing Day。 [編輯] 香港的「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日」 名義上,除了星期日外,香港每年有17天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期」、「寫字樓假期」、「紅字」、「紅日」等),但根據香港法例第149章《公眾假期條例》第2條《釋義》,該17天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和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如非上述機構,並不受《公眾假期條例》約束,其僱員的假期僅受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保障,當中第39條《假日的給予》,只規定其中12天公眾假期為僱主必須給予僱員的假期,這12天稱為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期」、「工廠假期」等),當中包括:1月1日、農曆年初一至年初三、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中秋節翌日、國慶日、重陽節、冬至或聖誕節(由僱主選擇冬至或聖誕節其中一天)。 任何僱員,都可享有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即每星期例假,通常是星期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便可享有相等於僱員該日正常工資的假日薪酬。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2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換言之, 耶穌受難節 、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和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屬「不是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僱主如非《公眾假期條例》內指定的機構,及無在僱傭合約註明僱員是放公眾假期的話,便有權要求僱員在上述「不是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如常上班,且不給予任何補假補薪。因此,所謂公眾假期,對於普羅大眾,其實只是一項額外福利,並非真正屬於「公眾」的假期。 這種極不公平的兩種假期的制度,多年來一直為人詬病。然而香港商人主政,勞工階層本身也不團結,部分有幸享用公眾假期的僱員,甚至對只獲得法定假日的僱員冷嘲熱諷,指他們全因學......余下全文>>

九:2016年香港国庆节放假几天?

1天,香港的节假日和大陆有一定的区别,我们放假的节日他们都放,但是有的天数不一样,另外圣诞节和复活节他们也放

十:香港公众假期,红色假期,劳工假期分别是什么?

公众假期就是红色假期, 比劳工假的日数为多, 白领通常放公众假期,,蓝领则通常放劳工假期

(a) 每个星期日;

(b) 1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c) 农历年初一(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

(d) 农历年初二(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

(e) 农历年初三(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

(f) 清明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g) 耶稣受难节;

(h) 耶稣受难节翌日;

(i) 复活节星期一;

(j) 劳动节,即5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k) 佛诞,即农历四月八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l) 端午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m)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即7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n) 国庆日,即10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o) 中秋节翌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中秋节当日)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

(p) 重阳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

(q) 圣诞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圣诞节后第二个周日);

(r)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劳工假期即是法定假日, 根据雇佣条例, 规定雇主给予雇员最基本的有薪假期,

所有雇员,不论服务年资的长短,均可享有下列法定假日:

1. 1月1日

2. 农历年初一

3. 农历年饥二

4. 农历年初三

5. 清明节

6. 劳动节(5月1日)

7. 端午节

8.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

9. 中秋节翌日

10. 重阳节

11. 国庆日(10月1日)

12. 冬节或圣诞节(由雇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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