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聘用合同

一:养老院护工劳动合同

养老院护工劳动合同可以参考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余下全文>>

二:养老院是否可以与护工签订雇佣协议而不是劳务合同?

现在这些东西都没有规定,很灵活

三:在公办敬老院工作十二年不干后,没有劳动合同应不应该有相关待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又是在十年以上的应该视作为,已经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始以二倍的工资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我开了一家养老院想和护理员签劳动用工合同不知道怎么签谁有范本给个

给你个网址你自己看吧

五:乡镇敬老院老人长期不服从管理可不可以解除供养合同?

以下是仅供参考中国护理之家!我希望你能帮助!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某疗养院

乙方(委任):

性别:出生:国家:教育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就业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续约,需要提前两周。

二,工作性质和劳动报酬

乙方,同意岗位工作,完成各项任务,承担甲方疗养院工作的需要的位置。的B

基本工资每月在受雇期间700元(小写:700)的奖金看党的奖金制度。

五,权利和义务,党

(一)甲方的权利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党的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的规则和规定。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甲方乙方有权调整工作。

3。党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的疾病,延长产假,医疗和全职学习或从事生产和管理服务的各项活动,为他人和亲属;

(3)严重

(4)乙方严重失职渎职,欺诈事业重大损害党的利益;

(5)乙方应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党的问责或党的规章制度;依法处理;

(6)乙方II连续三个月的评估,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无法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

4。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是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而不是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党的工作安排;

(2)乙方是不称职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输入

(3)显着的变化,在雇佣合约到按照客观,使原来的就业合同不能履行,由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4)甲方养老院确实遇到了严重的困难,在生产和管理,需要减少工作人员。

5。乙方在就业过程中,由于违反了法律,纪律处分或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员工的权属状况,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

2。负责教育和培训的第二大党的政治思想,道德,合规和监管。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

(A)的权利,乙方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参与管理养老院的民主,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 ,有权申请延长的医疗期内的需要,由于对疾病的治疗。

3。其中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二)甲方的义务乙

1。必须在时间,质量和数量,完成约定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党的评估。

2。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的实施不得损害党的形象和利益。

3。必须进行业务代表的党的工作人员,服从党的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原因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已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默认的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小写:10000);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的补偿。

2。乙方在就业,资助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或乙方支付甲方和乙方约定的年龄,服务年期,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终止本合同,党是一个人才的引进方补偿引进收取的费用补偿,标准为每服务1月递减支付培训费20%的费用总额介绍。

3。经济损失及经济补偿金的违规行为,并终止合同,实行现有的国家规定。到党,......余下全文>>

六:国有敬老院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目前,城市社会养老保险比较厚实,没有国办敬老院。村、居委会可以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

民政部发布了《敬老院管理常行办法》,该办法:第二条 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 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依据以上精神应当把”敬老院“看为农村基层的事业单位。

七:投资商将原公司将酒店转型为养老院,要求员工与养老院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在养老公司上班,原酒

这种情况酒店应该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因为酒店与养老院的经营性质发生了变化。

八:我在敬老院工作二十几年 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

应当到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您是因为没签合龚还是因为没上保险。如果到了返聘年龄应该签劳务协议而不是合同。并且到了劳务返聘年龄公司可以不给你上保险

九:我们是一家公办养老院,门卫聘请了外保三人(私人保安公司),经一段时间观察,其中一人工作责任心不强,

你可以写对方因在工作期间屡屡犯错,而且还总是被大家投诉,所以经公司决定,对此员工作出开除处分。

十:一个是公益性职位,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措施。   主要包括:   (一)政府为投资主体开发的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   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员、公共交通协管员、社会保险协管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环境卫生协管员、乡镇(村)文化服务宣传员、街道停车收费员、及“黔人社厅[2009]22号”文件明确的其它公益性岗位。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   包括街道、社区(村)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敬老院服务等机构的公益性岗位,以及在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的公益性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   主要指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邮政投递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申请及安置程序:   (一)公益性岗位设岗定员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工作量满负荷、岗位不交叉不重复、岗位数量限额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   (二)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和乡镇要在每年的12月1日前向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开发计划(包括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聘条件、岗位津贴及福利待遇等情况)。   (三)开发计划经县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分配下达各用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用工单位必须在12月10日前制定招聘方案报县就业办审核通过后,在单位显要位置张贴招聘方案,然后接受报名、收集申请人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实施招聘等,并对招聘结果负责。   (四)招聘过程确定用人对象应本着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按照“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失业人员、其他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先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人员名单应在单位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六)公示无异议,用工单位填写《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连同相关材料报县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然后用工单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聘用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上岗。   (七)劳动保障协管员的聘用协议期限为三年,其它公益性岗位的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之规定,鉴于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其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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