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有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有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也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合法资格。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代理人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同代理资格的惟一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委托证明),但实践中注重足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书面凭证,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过,介绍信的基本功能是证明一种关系,起一定的介绍和证明作用,是人们交往的媒介,并不完全具备代理证书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容易为他人利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将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是当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达的真实意志。只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表达了其真实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进行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均无法律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二、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合同受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后才涉及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签订合同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已成立的合同如果缺乏合同有效的要件,则合同虽然成立,也属于无效合同。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基础,已订立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才有法律效力。通常听说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三)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有效,是对合同性质的判断,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通过合同生效时间予以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2、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约定条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则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或交付定金时,合同生效;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经过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经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四)合同效力终止的时间合同效力终......余下全文>>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有效吗?

这得结合具体的问题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提问人的追问解除是事实了,如果当时及时提请仲裁(不是诉讼)可以认定是方面解除,要求公司赔偿。只是现在过了时效了(一年)了。提问人的追问我在网上看见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永远无效。法律上说的无效的合同永远无效是指《合同法》中的“有名”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都是有名合同。而劳动合同并不是有名合同。另外一点是,有论主张无效还是对所签订合同的处理和相关请求,都有一个时效期限。你有关劳动合同而发生的权利主张即仲裁期限已过。现“旧事重提”已难处理了。

三: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效力,仅存在于已经成立并且具备法定要件的合同,而并非是所有已成立的合同。只有满足一定的要求,合同的效力才能够实现。具体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例外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但也并非是所有合同的主体。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它们的行为能力又受其自身形态、职责、业务或者经营范围的限制。法律的该规定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为合同在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律可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产生此种约束力,则取决于此种意思表示是否同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不得规避法律。所谓强行性规定,是指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但若仅仅是部分条款违法,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不仅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将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可以大大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对于那些表面上虽未违反现行立法的禁止性规定,但实质上损害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合同行为,都应认为是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衡量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为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4条也作出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买卖须经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生效。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批准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批准的合同,自手续完备时生效.

《中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五:法律规定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生效?

参阅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锭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参考资料:合同法 第44——51条规定

六:什么是合同有效?什么是合同生效?

律师解答:

一、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不同:

1、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A.主体适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C.当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合同

2、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的标准:合同是否已经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

A.通常情形,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同时生效;

B.特殊情况下,自生效条件手续履行完毕时合同方能生效。

提示:

①生效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还不能是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②当事人可以设定合同生效条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约定合同有效条件或者变更合同有效条件。

二、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不同:

1、合同缺少有效要件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者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仅仅合同未生效。

七:合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

合同生效日期通常分为两种:

1,即时生效型,即“本合同一式N份,自签字或盖章时生效”的情况;

2,约定生效型,即“本合同一式N份,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的情况。

即时生效型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约定生效储以约定时间起生效

八: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3月25号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www.lawtime.cn/ask/question_2392.html

九:如何理解法律规定中的“应当”和“必须”

按照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合同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方式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那么这里的“应当”究竟是什么意思?对合同的效力有没有影响?和“必须”有哪些具体的区别? 要分析上面的问题,必须先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生效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即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即法律没有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即采用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依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并且为了保护市场流动的有效性,对于当事人达成的口头合同,只要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的规定,应该确认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只是形式问题,法律追求的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口头合同并不因为其形式上的口头性而必然无效。 ———浅析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法律规定中的“应当”的含义:这里的“应当”应表述为“这样做是合理的、可取的、应该提倡的”,具有引导、劝导的价值取向。但它并不强制排除行为人采取“应当的”内容以外的其他选择的合法性,不具有完全的强制力。而“必须”则不同,其含义应表述为“只能作此选择,否则即违规”。它排除了当事人作其他选择的合法性,具有强制性的价值取向。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在性质上不是效力性规范,而是倡导性的规范,该条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具有证据法上的意义。 形式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在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书面合同的订立,而该合同又没有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要求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采取书面形式,在立法上很大程度是某些民商事活动管理的需要,实践中,则是为了避免因证据缺乏而使某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所以,即便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类,其效力的认定也不仅仅依其是否形成了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什么意思,有何区别呢?

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合同的成立,以及合同成俯与合同生效有什么关系?司法实践中,不少的当事人对这个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三、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四、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五、合同的生效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问题,是对已经存在的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衡量,主要是判断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肯定合同效力还是否定合同效力。

六、区别合同的成及合同的生效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一)合同的成立是确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没有事实存在的合同,合同的生效就无从谈起。

(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标志。对于多数合同而言,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三)合同的成立是确定不同责任的依据。合同不成立,除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外,一般不存在合同责任和法律责任问题。合同成立后,则发生生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或者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

七、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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