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养老金实施方案

一:四川社保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除上海已将今年上涨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北京将在9月底前把今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还没有明确。四川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养老金增加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起补发的。

二:四川2016年养老金上调具体方案 20分

通常往年都是3月份会补足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部分差额,但是因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所有目前各省市还还没有公布方案,至于何时调整,今年调不调整,只能耐心的等待吧。反正不论几月份调整,都会补足全年差额的。

三:四川省关于中人退休养老金计发方案已经出台了吗?

企业职工中人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早在2006年出台。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川劳社发〔2006〕17号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以及个体参保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一)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为:n平均指数=( X1/C1 + X2/C2 +…+Xn/Cn )÷N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C?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起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国发[2005]38号附表)

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同本条第(一)项第1目,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表同本条第(一)项第2目。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同本条第(二)项第1目。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三)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金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计发。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余下全文>>

四:四川省2015年养老金调整具体计算方法

四川省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方案: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倾斜调整:一、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发。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一、二类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三、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对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平均养老金水平保底后,再另增加30元。同时符合挂钩调整办法和适当倾斜对象及标准的,可以重复累加享受。

五:四川省2014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

时间:2014-3-20 23:07:30 作者: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82125 评论:243

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余下全文>>

六:四川人社厅官网有关2O16年退休金方案

今年三月,《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该预算报告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截止到目前,还没有省市自治区出台和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七:四川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怎么计算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台,请看以下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川人社发〔2016〕37号文件。

八:四川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四川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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